关于上学与户口-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答复

办件标题 关于上学与户口
办件编号 GZWD20130101652
来信时间 2011-08-31 来信人 黄必方
办件内容 没有上户口的小孩为什么不能报名读书。还是只有我们宜章县是这样的?

受理内容

答复时间 2011-09-05
答复部门 省教育厅
答复内容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对此有明确规定:“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您孩子要接受义务教育,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应该确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这个必须通过户口确定。第二,您孩子年满六周岁,必须依靠户籍管理来确定。第三,要实现就近入学,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依靠户籍来划片招生。所以,建议您尽快给孩子补上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