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技术标准》征求意见反馈信息
共征集到专家意见67条,采纳58条,如:“1.0.3建议修改为: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类型、使用功能及地域特点,通过对既有建筑的规划与建筑、结构与材料、暖通空调、给水排水、电气等方面的内容进行绿色改造,使原建筑更好地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供更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同时还应有效控制绿色改造施工质量,提升绿色改造后运营管理水平。”、“4.3.1建议修改为:应在根据既有建筑地基基础、结构安全、抗震、耐久性等鉴定结果进行计算分析,确保结构安全和耐久性符合规定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的结构设计。”等意见,标准组均予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