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建议-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微建议

标题 关于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建议
来信时间 2024-05-21 来信人 夏丹波
来信内容

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现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多,有着食品安全隐患:1、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明;2、从业人员没有佩戴工作服,卫生条件差、习惯差;3、出售食品质量无法保证,使用添加剂。因此建议:1、加强宣传教育,多形式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卫生安全意识,同时也提高学生的认知度。2、强化专项整治。市监、城管、教育等部门要定时检查与突击检查整治相结合,重点在学校周边200米距离及学生放学时段开展检查整治。3、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24-05-28
答复部门 省市场监管局
答复内容 夏丹波网友:您的建议收悉,根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文件中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街道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确定经营时段,并向社会公布。食品摊贩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和时段经营且中、小学校校门外道路两侧一百米范围内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市场监管部门对经营区域内的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流动摊贩的管理由城管部门负责。 近年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列入省食安委年度重点工作“十二大攻坚行动”,认真践行“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在全省部署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联合整治行动以及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集中用餐单位、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等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主体监管,全力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特别是今年以来,省食安办牵头组织教育等五部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对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分层分级组织对监管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提升“三员”业务水平;组织举办专题培训班396个,发放培训材料4.59万份;各地各部门充分发挥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技术专家等人才优势,共汇智商,共同研究,着力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下一步,将继续立足职能职责,结合我省实际,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综合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提高食品经营者及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二是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继续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推动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三是建立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与教育、卫健等相关部门衔接,开展风险会商,加快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标准、规范等机制制度建设,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再次感谢您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