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调整季度考评优良率计算的建议-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微建议

标题 关于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调整季度考评优良率计算的建议
来信时间 2024-11-18 来信人 刘亚妮
来信内容

按湘建监督〔2024〕33 号文件规定,季度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结果占比分10%以上。从近两个季度官网公示的情况观察,部分单位的优良率均为100%,是因为未开工和停工状态的项目未进入考评,而且这样状态的项目占总项目的一半以上!经调研得知,很多项目实际在施工,只是在住建系统平台中的状态被调整为未开工或停工,规避了现场考评。因此建议:一、省级住建部门要重点检查抽查季度考评优良率为100%的建筑企业未开工或停工状态项目的真实性;二、在计算优良率时,未开工或停工状态的项目统一按合格工程计算。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24-11-29
答复部门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答复内容 您好!您“关于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调整季度考评优良率计算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按照《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试行)》(湘建建〔2023〕122号)规定:季度内有在建状态的项目均应进行考评;季度内有过在建状态但未考评的,项目考评主体均应及时赴现场核实,并通过平台上传反映实时施工进度的现场全景图片等佐证材料; 项目状态不得擅自调整,需要调整为停工状态或由停工状态恢复为在建状态的,项目考评主体均应现场核实并在平台上传佐证材料。 下一步,省住建厅相关业务处室将联合省质安总站,采用质量安全督查、暗访检查和符合性抽查等手段措施,加强对动态监管平台项目状态真实性的抽查,对发现与施工现场实际不符合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感谢您对我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