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关于高校招聘辅导员收取报名费是否合理的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12-03-05 | 来信人 | 桂芳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来信。我想请问领导:湖南工业大学2012年招聘辅导员收取壹佰(100)元的报名费是合理的吗?2011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里面并没有提及关于高校招聘辅导员要收取壹佰元报名费的条目。衷心希望领导对此事加以重视,确保我们应届毕业生有一个良好的择业平台。 |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 2012-03-20 | ||
答复部门 | 省教育厅 | ||
答复内容 | 桂芳同学: 你好!你于3月5日来信反映湖南工业大学2012年招聘辅导员收取100元/人的报名费是否合理。经调查,湖南工业大学2012年辅导员招聘是经省人社厅备案的公开招聘,此项收费学校以《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考试费”收费项目为依据向株洲市物价局进行了申报。由于辅导员招聘考试费尚在审批中,湖南工业大学已决定将收取的款项全额退款给各位考生。 感谢你的来信! 二O一二年三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