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请要求郴州市市政府立即删除在百度上公开我的举报信 | ||
来信时间 | 2012-04-19 | 来信人 | 刘凌龙 |
来信内容 |
我在郴州市市长信箱的举报信,现在有关人员把他法在百度贴上,因我现在在市长信箱不能写信了,还有20天前我用特快专递给瞿海市长写了封信,要求市政府立即断开该连接,至今都无音信,只好请借省长信箱一用,请我郴州市市政府立即删除在百度上能够会找到我的求救信 欢迎使用"市长信箱"系统! 编 号: 5365 主 题: 请转往市公安局 写信人姓名: 123456 写信时间: 2010-01-17 20:23:37 写信人电子邮件: 123456@gg.com 写信人身份证: 432822197506158856 写信人电话号码: 写信IP: 222.246.245.211 写信人地址: 满意度:满意 内 容: 附 件: ? 2010011708233427.doc 信件类型: 投诉 回复时间: 2010-02-23 15:58:56 |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 2012-05-03 | ||
答复部门 | 信息中心 | ||
答复内容 | 您的来信,不属于《省长信箱》受理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