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健康民生爱心助孕的政策和费用怎么报销?-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信件公示

标题 长沙市健康民生爱心助孕的政策和费用怎么报销?
来信时间 2019-10-16 来信人 熊杰宏
来信内容     领导好! 本人系长沙市宁乡市户口,33岁。由于在生育方面,爱人和我不能正常怀孕,随着年纪越来越大,2017年决定在中信湘雅医院开始做试管婴儿。2018年6月份成功生下一女。从多去得知,现在国家有爱心助孕的好政策。想了解这一块的信息和助孕费用报销流程。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19-10-22
答复部门 省卫生健康委
答复内容 熊杰宏网友:
    您好!您寄到省长信箱的《关于咨询长沙市健康民生爱心助孕政策和费用怎么报销等问题的信件》(编号2019101672616415)收悉,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关于湖南省爱心助孕政策2017年和2018年,我委先后联合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实施“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项目的通知》,规定:免费享受计划生育爱心助孕服务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原生育过子女但现无存活子女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2.夫妇一方为湖南省户籍,且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下;3.经诊断符合不孕不育症治疗条件。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可免费享受一次人工授精或试管婴儿助孕服务(根据对象实际情况确定)。助孕补助费用由省级财政承担,其中人工授精助孕(含术前常规检查费)6000元/对夫妇;试管婴儿助孕(含术前常规检查和解冻周期助孕费)42000元/对夫妇。治疗完成后,对象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发票、有效病历资料等,到户籍所在地的市级妇幼保健院报销。
    二、关于长沙市健康民生爱心助孕政策2017年,长沙市卫生计生委和长沙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实施“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项目的通知》(长卫发〔2017〕27号),在全面推行湖南省计划生育爱心助孕政策的基础上(免费政策和报销流程同上),同时推行长沙市健康民生爱心助孕优惠服务政策。长沙市规定:享受长沙市健康民生爱心助孕优惠服务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夫妇一方为长沙市户籍,且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下;2.合法生育,经诊断符合不孕不育症治疗条件。符合上述优惠服务条件的对象可享受一次人工授精或试管婴儿助孕优惠服务(根据对象实际情况确定),优惠标准为2400元/对夫妇,其中市县级财政补助1200元/对夫妇,对象治疗完成后凭定点服务机构(中信湘雅生殖与遗传专科医院、湖南省计划生育研究所和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发票、有效病历资料等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妇幼保健院报销1200元;同时,对象在定点服务机构治疗时,进入助孕周期后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减免1200元/对夫妇。
    鉴于您的实际情况,你夫妇不属于我省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的免费对象,但属于长沙市健康民生爱心助孕优惠服务对象,可以到宁乡市妇幼保健院报销1200元,同时由中信湘雅生殖与遗传专科医院减免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