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关于双女户的政策 | ||
来信时间 | 2019-11-28 | 来信人 | 王静 |
来信内容 | 我父母膝下就我和我妹妹两人,现我和妹妹均已出嫁。以前听说双女户会有相关的补助政策。想请问现在国家对双女户是否还有补助政策?有哪些补助政策? |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 2019-12-03 | ||
答复部门 | 省卫生健康委 | ||
答复内容 |
王静网友:
您好!您于11月28日通过《省长信箱》咨询两女户计划生育奖励补助政策的信件已转来我处, 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两女户的计划生育奖励补助政策,主要为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该制度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制定,于2004年试点,2006年全面实施。各省依据国家制度基本条件和政策解释,结合本地相关法规、规章,制定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的具体政策。
我省现行政策为《湖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解释》(湘卫家庭发〔2017〕2号),其中规定,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对象的基本条件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197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曾经生育(收养)了子女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合法夫妻:(一)本人为农村居民;(二)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生育数量多生育子女;(三)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收养子女;(四)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五)本人1933年1月1日后(含1933年1月1日,下同)出生,年满60周岁。针对您家庭的具体情况,您父母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即为农村户口、两个女儿均为合法生育、无收养子女、年满60周岁。
您可以登陆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查询了解相关政策,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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