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55岁的农村户口居民,现在能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吗?补缴标准有规定吗? | ||
来信时间 | 2021-01-11 | 来信人 | 尹华增 |
来信内容 | 我省出台《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中提出:“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我想咨询一下,我母亲是农村户口居民,今年55岁,没缴过社保,现在可以补缴吗?补缴的标准有规定吗? |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 2021-01-13 | ||
答复部门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
答复内容 | 尹华增同志,您好:您反映《55岁的农村户口居民,现在能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吗?补缴标准有规定吗》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当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我省2009年-2012年分县分批实施),参保人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根据您来信反映的情况,其母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后,允许按缴费年度或现行缴费标准补缴参保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