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探亲休假问题的咨询-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探亲休假问题的咨询
来信时间 2023-04-07 来信人 湛佳
来信内容 您好!我是在国企上班的一名职工,配偶是驻守边疆的军人,我们的距离有三千多公里,平时公休假日不能见面,只有等配偶休假的时候才能见面,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可以享受探亲假吗?如果可以,探亲假有多少天?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23-04-11
答复部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答复内容 湛佳网友,您好。现回复如下:《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制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