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关于育儿假的问题咨询 | ||
来信时间 | 2024-08-02 | 来信人 | 郭俊仪 |
来信内容 |
我想咨询一下育儿假是否可以拆分?是否包含周末? |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 2024-08-02 | ||
答复部门 | 株洲市人民政府 | ||
答复内容 | 郭俊仪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版)》应用解释,育儿假中所称的“每年”是指子女出生之日当天至下一周岁生日的前一天为一年,每年假期单独计算,天数累计计算,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可根据育儿实际需要以天为单位享受,有两个及以上未满三周岁子女的,以最小年龄的子女为基准计算年份,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对有两个及以上未满三周岁子女夫妻的假期天数按子女数量叠加计算。在子女三周岁以内,亲生父母、共同生活的继父(母)和法定监护人夫妻(指该子女无亲生父母抚养的情形)均可享受育儿假。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