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咨询省内有异地公积金是否能够办理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 ||
来信时间 | 2024-10-15 | 来信人 | 丁卓 |
来信内容 |
本人名下有两个公积金账户,其中省直账户(2020年9月离职,账户处于封存状态)和怀化市直账户(于2021年1月启缴至今),本人于2022年9月购置位于长沙市宁乡市小区房产一套,特咨询该房产是否能够办理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该如何办理? |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 2024-10-18 | ||
答复部门 |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
答复内容 | 您好!您关于住房公积金问题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在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中心”)或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其他住房公积金中心(不含长沙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长沙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房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省直中心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告知了您商转公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及相关资料,您也可以参考省直中心官网或“湘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中“办事指南—业务指南—贷款指南”的规定。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