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咨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否在考公上具有应届生身份? | ||
来信时间 | 2025-05-07 | 来信人 | 康朝健 |
来信内容 |
湖南省《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措施》规定,事业单位在发布招聘计划时,明确“高校毕业生”为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2025年湖南省事业单位发布的招聘计划中明确,高校毕业生指2023、2024、2025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具体以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准,不对其教育形式作限制。针对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三年内能否报考要求为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一事,我咨询了省人社厅,省厅也明确答复:非全日制研究生(通过国家研究生考试统招的)毕业三年内可以报考要求为“高校毕业生”的事业单位岗位。也许因为职权所限,省厅未对能否在公务员国考省考中岗位要求为“高校毕业生”的问题进行回复。我想咨询省公务员管理局:非全日制研究生(通过国家研究生考试统招,从未缴纳过社保、本科毕业后档案保存在县人才交流中心)毕业三年内在公务员招聘的国考、省考中可以报考要求为“高校毕业生”的公务员岗位吗?非全日制毕业研究生这种报考公务员的待遇是否也和报考事业单位一样? |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 2025-05-07 | ||
答复部门 | 湖南省公务员局 | ||
答复内容 |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