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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答复

办件标题 关于部队转业干部工作经历能否视同公务员经历的困惑
办件编号 GZWD20160504599
来信时间 2016-05-10 来信人 彭永坤
办件内容 尊敬的省领导: 您好,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空来过问我的来信。首先请允许我将个人情况向您汇报一下。 我是2003年通过高考考入军校的,军校毕业后分配至部队工作,担任部队干部。2015年,服役12年后转业,计划分配至县级行政机关单位工作。从军12载,我们为祖国付出了自己最宝贵的青春年华,但承蒙组织关照,我转业后进入了湖南省公务员队伍,对此我非常感谢。回到地方工作一段时间后,个人渴望能进入更适合自己的岗位工作,但由于从今年开始在职公务员不能再参加各级公务员考试,只能参加公务员遴选或参加事业单位选调,个人觉得这应该是国家从宏观层面考虑,出于对公务员队伍稳定所出台的相关政策,对所有人一视同仁,无可厚非。 毕竟还有公务员遴选能给我们在职的公务员提供一个平台,应该说是考虑比较周全的,对此我也想通过考试改变自己的岗位。但是根据组织部和人社部联合出台的《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第三章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其中,我在部队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可以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这个是有相关政策解释的,但是我们在部队期间担任干部经历可否视为相应的公务员工作经历就没有相关的解释了。特别是今年我计划参加某参公事业单位考试,经咨询却以我未有2年公务员经历告知我不符合报考条件。我觉得这是对我们这类群体的间接歧视,同样是为了党和国家的事业奉献,特别是我们军人为祖国站岗执勤更加难能可贵,可是公务员遴选或事业单位选拔却不认可我们的工作经历,把我们这类群体拒之门外,忽视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可是在网上百度得知,目前安徽省人社厅是正式发文确认了转业干部任干部期间的经历是视同为公务员经历,恳请我省也能参照考虑我们这部分群体的诉求。因为我们转业回来的干部最少都是30好几的人了,而公务员遴选一般是35周岁以下才能参加,如果硬生生地需要我们再工作两年后才能参加遴选,基本上我们就没有任何机会参加各级遴选了,间接剥夺了我们潜在的考试资格,未能做到公平公正。当下军队裁员30万,各地转业军人会越来越多,面临遇到我同样的困惑,恳请领导能加大对我们这个群体的重视,给予我们应有的权利! 此致 敬礼! 困惑人:彭永坤 2016年5月10日

受理内容

答复时间 2017-01-18
答复部门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因系统升级、人员调整等原因,您的来信一直未得到答复,在此,向您表示深深的歉意!希望能得到您的理解和包涵。因现在离您上次写信的时间较长,如您在信中提到的问题仍需要答复,请您再次在问政栏目中提出,我将及时向您答复,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