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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答复
公开答复
办件标题
计划生育
办件编号
GZWD20130101604
来信时间
2011-10-07
来信人
廖军铭
办件内容
我离婚后有一小孩跟我,女方也有一个小孩但跟她原来的先生,请问我们还可以再生一胎吗?我们两人都是城镇户口,请明确回复,谢谢
受理内容
答复时间
2011-10-08
答复部门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答复内容
廖军铭同志:
你好!
现行生育政策不允许生育多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