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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答复

办件标题 计划生育
办件编号 GZWD20130101604
来信时间 2011-10-07 来信人 廖军铭
办件内容 我离婚后有一小孩跟我,女方也有一个小孩但跟她原来的先生,请问我们还可以再生一胎吗?我们两人都是城镇户口,请明确回复,谢谢

受理内容

答复时间 2011-10-08
答复部门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答复内容

廖军铭同志:
   你好!
   现行生育政策不允许生育多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