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推进自然资源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自然资源领域失信行为将被纳入信用记录
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湖南省自然资源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印发,提出到2026年底构建形成系统完备的自然资源领域信用制度体系,到2027年信用应用场景拓展至全省自然资源系统的全流程管理。
据介绍,构建覆盖各类主体的自然资源信用体系,主要包括开展自然资源政务信用建设,加强土地市场信用建设,加快矿产资源市场信用建设等。如将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含直属事业单位)及个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人才引进、与社会资本合作、涉企收费等领域出现的失信行为,按规定纳入其信用记录;对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实施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的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和园区,涉及用地预审与选址及建设用地出让、转让和开发利用的企业和法人,以及承担规划选址、综合论证、土地评估的资质单位和土地估价师,开展信用评价和监管。
《方案》明确,推动信用报告深度应用,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的准入、行政审批、资质审核、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资金奖补、招标投标、评优评先、公务员录用(调任)等领域充分嵌入信用报告。根据《方案》,到2025年年底,重点巩固提升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全面推广自然资源工程项目以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
(文/于淼)


湘公网安备:430103020005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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