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冷水江市检察院对被告人肖勇志、肖军亮等3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依法向冷水江市法院提起公诉。
该案由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自2019年6月28日受理本案后,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32名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17名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冷水江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肖勇志、肖军亮自2012年以来,不断网罗违法犯罪人员,逐步形成了以其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娄星区大肆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串通投标、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并将所获收益用于支持组织活动;同时为维护其非法利益,树立淫威,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有组织地实施了47起违法犯罪活动,并腐蚀、拉拢国家工作人员为其提供非法保护,称霸一方,在娄星区原白云石村及祖师村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串通投标罪、非法经营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等追究相关被告人刑事责任。
(文/于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