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高职院校有望升格为应用型本科高校 《湖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公布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0-01-22 18:46 【字体:

  1月22日,湖南省政府公布了《湖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 " 方案 "),此次改革紧密对接国家、湖南发展战略,对接产业布局调整专业布局,强调到 2022 年,职业院校毕业生本省就业率达到 60% 以上,为经济提质、增速、转型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 探索优质高职院校升格为应用型本科高校

  方案提出完善新时代湖南职业教育体系。拓宽中高本衔接贯通的培养渠道。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湖南产业需求,建立和完善中职、高职专科、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纵向贯通,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横向衔接,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多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开办应用技术类型专业或课程。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探索优质高职院校升格为应用型本科高校。逐步提高优质公办本科院校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和高职专科毕业生比例,招生指标在本科院校年度招生计划中单列。

  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础,凡举办高中阶段教育的县市区,必须办好 1 所以上公办中职学校,确保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经费投入、招生规模和办学质量等方面大体相当。启动湖南省标准化中职学校建设工程,制定和实施湖南省卓越中职学校、合格中职学校建设标准,到 2022 年,所有学校达到国家中职学校设置标准和建设标准,所有专业达到湖南省中职学校专业设置标准,每所中职学校重点办好 1-2 个专业群,建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中职学校和特色专业群。

  实施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工程。每所高职院校重点建设 2-3 个专业群。完善 "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 的考试招生方法,按照 " 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 " 的原则招收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

  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省卓越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核心专业探索举办四年制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在中职和高职医卫类、教育类专业探索举办四年长学制职业教育试点。细化落实中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等免试入学政策。鼓励支持设立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平台。

  大力推进产教协同育人 培育 500 家左右产教融合型企业

  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推进 1 — 2 个城市 ( 或城市群)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遴选建设 3 — 5 个省级产教融合型城市和 20 个省级产教融合型县市区。培育 500 家左右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 " 金融 + 财政 + 土地 + 信用 " 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鼓励市州、县市区在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建设职教基地,布局职业院校,逐步使职业院校向城市、园区集中。重点支持岳麓山大学科技城、湖南省大学科技产业园、湖南(株洲)职业教育科技园、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长沙职教基地等产业园区的职业教育项目建设。建立覆盖全产业链的职业教育集团或产教联盟,建成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30 个,在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含磁浮)、工程机械、化工新材料、人工智能、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建筑、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学前教育、家政服务等领域建立全省性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支持行业企业依托或联合职业院校设立产业学院和企业工作室、实验室。鼓励以校企合作等模式,依托行业骨干企业试点建设 10 个左右高水平、专业化省级公共实训基地。积极推动 "1+X" 证书制度试点。借鉴 " 双元制 " 等模式,积极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建设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社会组织每 3 年发布一次行业市场人才需求预测报告。到 2022 年,培育遴选产教融合领军人才 100 名、产业教授(导师)1000 名、湖湘工匠和技术能手 10000 名。鼓励技能大师在职业院校设立 " 大师工作室 ",鼓励院校名师在企业设立 " 名师工作站 ",实施企业访问学者项目。

  推进社会力量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鼓励区域、行业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对接产业布局调整专业布局,扩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到 2022 年,职业院校毕业生本省就业率达到 60% 以上。

  建设高水平 " 双师型 " 师资队伍 遴选 1000 名青年教师到企业挂职

  改革职业院校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教师编制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职业院校教师编制标准,支持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实现 " 编制到校、经费包干、自主聘用、动态管理 "。创新完善适合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人事编制管理办法,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取得的合法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职业院校可从校企合作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具体分配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处理。优化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办法,切实提高职业院校和教师参与技能培训、技术转化、技能推广等工作积极性。允许学校统筹经常性拨款和学费收入等资金支付教学资源、教学服务、知识产权、实习实训岗位及指导服务等校企合作项目发生的必要支出。职业院校专业教师招聘由学校自主设置条件。

  实施教师职业能力提升工程。落实《湖南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到 2022 年,遴选职业院校芙蓉教学名师 100 名、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创新团队 400 个、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专业(群)带头人 300 名。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到 2022 年,建立 50 个省级 " 双师型 " 教师培训基地,遴选 1000 名青年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半年以上。

  加强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和督导评估。2019 年起,对职业院校新设专业办学水平进行合格性评价,建立职业院校专业办学水平分类评价制度,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职业教育评价。将职业教育工作纳入对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督导报告、公报、约谈、限期整改、奖惩等制度。到 2022 年,全省职业院校的所有专业全部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专业技能考核标准制订及公开工作。

  健全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 10000 元 / 年、可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生均拨款标准,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 12000 元 / 年。

  营造真抓实干的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建立市州人民政府职业教育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机制,对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发展环境好的市州在资金、项目等方面进行倾斜。

信息来源: 潇湘晨报      责任编辑: 喻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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