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族
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湖南省55个少数民族人口为668.52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0.06%,少数民族分布呈“大杂居、小聚居”格局,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均分布有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100万以上的有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怀化市、张家界市;100万以下10万以上的有永州市、邵阳市、常德市、长沙市。
全省有土家族、苗族、侗族、瑶族、白族、回族、壮族、维吾尔族等8个少数民族建有民族自治地方或民族乡,因此这8个民族也被称为湖南的世居少数民族。
全省有1个自治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辖龙山县、永顺县、保靖县、花垣县、古丈县、凤凰县、泸溪县和吉首市)、7个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城步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3个比照民族自治地方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县区(桑植县、永定区、武陵源区)、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江永县、石门县、慈利县)和84个民族乡。民族地区24个县市区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8%,其中民族自治地方1州7县(即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7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7.8%。
宗 教
湖南宗教历史悠久,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并存。现有信教群众人数约540多万,有认定备案教职人员6200多人,爱国宗教团体255个,宗教院校3所(湖南佛学院、南岳坤道学院、湖南圣经学校),依法登记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5400多处,其中汉族地区佛教全国重点寺院6处。道教36洞天、72福地中,湖南约各占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