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边洪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湘政人〔2016〕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决定:
边洪忠同志任省水利厅副巡视员;
吴剑波同志任省林业厅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林业厅副巡视员职务;
刘飞同志任省商务厅副巡视员;
刘湘国同志任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巡视员;
谢元发同志任省审计厅副巡视员;
谢军同志任省人民政府派驻国有重点骨干企业监事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李文才同志任省参事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虢正贵同志的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
免去杨光荣、赵清云同志的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职务;
免去胡长清同志的省林业厅副厅长职务;
祝益民同志任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杨可以同志任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刘卫东同志任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免去王晓光同志的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皮林的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覃道雄的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的任免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杨可以同志的原湖南科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