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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6-02-23 09:40 【字体: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湘政发〔2016〕1号

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6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就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分工意见如下:

  一、努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增强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推进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健全“省统筹、市建设、区域协同、部门协作”工作推进机制,构建人才引进激励、科技成果转化、资源开放共享、军民协同创新、科技金融结合等政策体系(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科技厅牵头。明确牵头部门的,其他有关部门配合,不逐一列出,下同)。在高端装备、先进储能材料、“互联网+”、大数据、节能环保、传感技术等领域实施一批关键技术协同攻关项目,实行企业技术需求和科技成果转化清单制度,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推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新材料等国家级创新中心。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等负责。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其他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建设一批众创空间和农村“星创天地”(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科技厅牵头)。推进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深化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改革(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负责),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牵头)。

  (二)加快制造强省建设。实施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抓好电力机车工程实验室及智能制造车间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装备制造、钢铁、有色、石化等传统产业绿色化、品牌化发展,促进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通用航空、两型住宅等新兴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成长,加快培育新能源汽车、高性能数字芯片、智能电网、3D打印、工业机器人等新增长点。推进浮空器、高效液力变矩器、北斗卫星应用等产业项目建设,加快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经信委牵头)。

  (三)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金融保险、研发设计、检测检验、信息技术服务、商务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省知识产权局、湖南银监局、湖南保监局等负责)。积极发展教育文化、健康养老、体育休闲、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体育局、省妇联、省红十字会等负责)。完善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促进物流业与电子商务、现代交通和产业体系的对接与配套。改善商贸基础设施,促进移动互联网、绿色、信息等新兴消费(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等负责)。深化与国内知名电商的战略合作,推动“湘品出湘”和“湘品网上行”,促进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体电商模式在全省范围落地运营(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商务厅牵头)。完善云计算、大数据平台,提升金融、医疗、教育、旅游、交通、物流、邮政、快递、零售等领域的在线化、智能化水平(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旅游局、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金融办、湖南银监局、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等负责)。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以互联网技术促进文化产业内容、形式和业态创新,支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建设(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文产办、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负责)。加快发展现代旅游业,打造张家界等精品景点景区和旅游线路,加强旅游配套服务,培育新兴旅游业态(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旅游局牵头)。

  (四)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稳定粮食、生猪、油料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在600亿斤左右(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农委牵头)。继续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大规模推进土地整治(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国土资源厅牵头)、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抓好以水库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五小”水利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建设(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省农委、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等负责)。突出农业品牌培育和提升,继续实施“百千万”工程,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粮油、畜禽、水产、果蔬、茶叶、林产等千亿产业,积极发展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农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粮食局、省供销合作总社、省林业厅等负责)。大力推广良种良法和先进适用农机,提高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培育一批农机、农技专业服务合作社和种养结合的家庭农场,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种联收、统防统治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模式(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农委牵头)。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乡和基地(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农委、省质监局等负责),支持益阳等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农委牵头)。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信用体系(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农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负责)。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统计局牵头)。

  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五)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认真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在适度扩大总需求和调整需求结构的同时,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适应性和灵活性(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监局等负责)。采取技术改造、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国资委等负责)。深化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公安厅牵头),实施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购租并举为方向的住房制度改革,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积极化解房地产库存(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把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突破口(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等负责),积极推进“营改增”(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负责),精简归并“五险一金”(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牵头),尽力降低企业电力价格、物流费用(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湖南能源监管办等负责)。推进要素市场改革,实施煤电价格联动(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经信委、湖南能源监管办、省电力公司等负责);深化低丘缓坡开发利用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国土资源厅牵头);完善人才评价、引进、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交易网络平台(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科技厅牵头)。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改革重组和公共领域建设,引导支持非公企业转型创新发展(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经信委、省工商联等负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牵头),强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负责),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及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工商局牵头)。

  (六)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编办牵头),加快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等负责),积极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省编办牵头)。全面完成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启动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负责)。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工商局牵头)。加快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牵头)。

  (七)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和金融创新。发展政府性基础设施基金,设立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探索建立省级股权投资基金、风险补偿基金(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负责),支持地方金融类企业做大做强(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省发改委、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监局、湖南证监局、湖南保监局等负责)。支持申报组建地方法人财产保险公司和民营银行(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政府金融办、湖南保监局、湖南银监局等负责);推进国家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加快农信社改革,支持设立村镇银行,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持续健康发展;扩大股票、债券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推动险资入湘(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政府金融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村信用社、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监局、湖南证监局、湖南保监局等负责)。积极稳妥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范各类融资行为,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政府金融办、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监局、湖南证监局、湖南保监局等负责)。

  (八)推进财政体制和国企国资改革。完善全口径预算分配、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债务预算管理与风险防控机制,编制省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债务预算中期规划,做好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省财政厅牵头),探索建立水利、交通领域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机制(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等负责)。推进省属监管国有资本布局调整与国有企业重组整合,规范省属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和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加快推进省属国有企业和中央在湘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负责)。

  (九)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合各项涉农资金,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深化国有林场、国有农场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农委、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供销合作总社等负责)。加强乡(镇)、村区划调整后的管理和服务(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民政厅牵头)。稳步推进农业水价、输配电和天然气价格改革(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省水利厅、湖南能源监管办、省电力公司等负责)。

  (十)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实施对接“一带一路”倡议三年行动方案(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牵头),大力开拓南美、东盟、非洲、中东等新兴市场,拓展国际交流合作渠道,完善企业“抱团出海”、“借船出海”和风险预警机制,支持省内优势企业在境外建立生产研发基地、承包国际工程项目、实施跨国兼并收购(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商务厅、省经信委、省农委、省外事侨务办、省国资委等负责)。加强与周边省区的区域合作,推动“湘赣”、“湘粤”等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牵头)。促进外贸转型升级,扩大传统优势产品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发展旅游、运输、软件、外包、技术、文化、中医药等领域服务贸易,支持建设中国(长沙)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农委、省文化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外事侨务办、省旅游局、省贸促会、省红十字会、长沙海关、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负责)。放大进口指定口岸功能,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能源资源和重点消费品进口(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政府口岸办、长沙海关、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负责)。提升招商引资实效,吸引跨国公司区域总部、营运中心和研发中心落户湖南,做好专业化、产业链、点对点和网络招商(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商务厅牵头);积极发挥境外湘籍商协会和异地商会作用,支持邵阳湘商产业园建设;鼓励、引导和支持广大湘商回故乡、建家乡(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商务厅、省外事侨务办、省工商联、省贸促会等负责)。加快建设高铁经济带,发展临港、临空经济,加强航空、水运、陆运以及电子口岸建设,充分发挥衡阳、湘潭、岳阳综合保税区政策功能优势、产业集聚效应和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郴州出口加工区转型整合为综合保税区(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政府口岸办、省机场管理集团、长沙海关、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负责);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深化通关作业无纸化、区域通关一体化、关检合作“三个一”、集中汇总纳税等改革;提升湘欧快线、“五定班列”、多式联运效益,拓展国际国内航班航线(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政府口岸办、省机场管理集团、长沙海关、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负责)。

  三、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十一)启动30大工程,推进1000个重大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万亿元左右(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牵头)。交通网,力争建成高速公路300公里以上、干线公路1000公里;加快湘江、沅水等高等级航道和一江一湖四水相关港口建设(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交通运输厅牵头);推进怀邵衡、黔张常、蒙华湖南段等铁路建设,新开工张吉怀、湘桂扩能改造等铁路项目(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牵头);推进长沙航空枢纽和其他市州支线机场建设(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省机场管理集团、省商务厅、长沙海关、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负责)。能源网,稳步推进电源点项目,推进五强溪水电站扩机项目前期,加快实施酒泉—湖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开工建设7条500千伏省内特高压配套线路、长沙艾家冲变电站扩建等主电网项目;开工建设中石化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湖南段,建成投产7条省内支干线;积极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省经信委、省电力公司等负责)。水利网,继续推进涔天河水库枢纽和灌区工程、莽山水库等项目,争取启动毛俊水库建设(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移民局等负责)。信息网,加快光纤高速宽带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实施“宽带乡村”工程(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通信管理局牵头)。城建,建成长株潭城际铁路,加快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完善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桩等设施,推进长沙地下综合管廊、常德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负责)。园区,推进创新创业园区“135”工程建设,完善配套服务,推动扩权强园(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牵头)。

  四、不断拓展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新空间

  (十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以规划、交通、产业、科技创新、生态环境治理、公共服务为重点,以17个特色产业园区为载体,推进长株潭一体化发展(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省交通运输厅、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等负责)。高起点建设湖南湘江新区,努力打造高端制造研发转化基地和创新创意产业集聚区、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引领区、长江经济带内陆开放高地(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牵头)。推动环洞庭湖区全面融入长江经济带,发挥岳阳城陵矶“一区一港四口岸”优势,大力发展临江临港产业,加快环湖公路和特色城镇建设(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牵头)。完善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园区、口岸、会展平台功能(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政府口岸办、省贸促会、长沙海关、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负责)。促进大湘西地区加快发展,推动特色产业、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城镇建设和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省扶贫办、省经信委、省农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通信管理局、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等负责)。推动娄底等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牵头)。

  (十三)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发挥中心城市作用,走集约化城市发展道路。依法制定和执行城市规划,推进城市总体规划与主体功能区、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的衔接,编制城乡一体的城镇发展规划。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提高城市设计和建筑水平,保护城市历史文化。完善城市公共服务,抓紧实施棚改三年计划,推进供水、供气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推行“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模式。落实城市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城镇地下管线普查及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监管。推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抓好长沙、株洲以及资兴、津市—澧县、芷江等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加强农村饮水、电力、道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整治4000个以上行政村的人居环境(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委、省环保厅、省电力公司、省通信管理局等负责)。

  (十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深化省直管县(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省编办等负责)。提高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扩大市县政府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统筹安排的自主权,逐步降低县级财政配套标准,切实增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推进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建设(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农委、省旅游局等负责),深入开展扩权强县、强镇试点,推动产业项目、信贷资金、生产要素向县域倾斜(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省编办、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监局等负责)。完善县域差别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五、着力加快绿色发展步伐

  (十五)深入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启动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第三阶段改革建设,基本完成湖南湘江新区综合生态补偿、株洲综合执法体制、湘潭绿色GDP评价等改革试点,实施昭山等生态绿心地区示范片发展工程(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牵头)。积极推进石门县、江华县全国重点生态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抓好武陵山片区、湘江源头区域、衡阳、宁乡等4个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支持开展城步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牵头)。实施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和湘江流域退耕还林、还湿试点,重视蓝山等湘江源头地区和东江湖水土保护,以及衡邵干旱走廊综合治理,推进裸露山体和矿山复绿行动(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林业厅、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等负责)。深入开展两型示范创建活动(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牵头),扩大政府两型采购范围(省财政厅、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负责)。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和自然资源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国土资源厅牵头),制定公益林分类分区域生态补偿办法(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等负责)。探索建立和完善生态红线保护、生态补偿、责任追究、环境保护督查和环境监督执法等制度和机制(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环保厅、省发改委、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等负责)。

  (十六)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启动湘江保护与治理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衡阳水口山、郴州三十六湾、娄底锡矿山,以及邵阳龙须塘等重点区域的整治和建设(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环保厅、省水利厅分别牵头);启动实施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五大专项行动”(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农委等负责),加快推进“十大重点工程”前期工作(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经信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等负责);抓好四水流域整治与河道保洁(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水利厅牵头);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环保厅、省经信委等负责)。下大力气治理雾霾,加强道路和建筑工地扬尘、燃煤和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推广新能源汽车(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环保厅、省经信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负责)。稳步推进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试点,抓好常德国家土壤污染防治示范区试点以及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以县市区为单位推进城乡环境同治,分步实现省域全覆盖(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环保厅牵头);开展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农委、省环保厅等负责)。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与合同环境服务(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负责)。

  (十七)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推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合同能源管理;建立高耗能项目能评验收制度。健全传统行业能耗限额指导目录和新兴产业领域能效标准(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等负责)。强化用地标准管控和供地率考核,加大闲置土地清理与处置,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国土资源厅牵头)。强化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控制(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水利厅牵头)。加快低碳循环发展,推进国家循环经济、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以及省级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试点(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牵头);实施电力、钢铁、水泥、有色、平板玻璃等行业脱硫、脱硝、除尘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环保厅、省经信委等负责);大力推进大宗固废和秸秆综合利用(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牵头);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规范环保市场准入,支持环保产业集聚区建设(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环保厅牵头)。

  六、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

  (十八)按照“四个切实”、“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的要求,坚持以武陵山、罗霄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以湘西自治州为主战场,着力解决“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等问题。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和监管,2016年投入扶贫资金65亿元,带动社会和金融资金380亿元,实施群众增收、易地搬迁、素质提升、兜底保障、基础扶贫等“五大工程”,健全金融服务、社会参与、责任考核、建档立卡、贫困对象退出等精准扶贫机制。创新产业扶贫机制和模式,发展贫困地区特色农业,建设大湘西地区12条旅游精品线路,因村因户、分类指导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加快实施水、电、路、气、房、环境治理“六到农家”,扎实抓好就医、就学、养老、低保、五保、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六个落实”,完成20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实施雨露计划和“一家一”工程,落实连片特困地区“两免一补”、学生营养计划、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助学专项补助基金等政策。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工作格局,抓好驻村帮扶,鼓励支持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脱贫攻坚。开展“万企帮万村”活动,实施万名贫困学生助学就业、万例贫困信息发布与对接、万名贫困眼疾患者光明工程(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扶贫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民宗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局、省政府金融办、省移民局、湖南银监局、省工商联、省电力公司、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等负责)。

  七、大力推进民生事业发展和社会建设

  (十九)抓好16项24个重点民生实事项目。1、实现110万贫困人口脱贫(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扶贫办牵头);2、提质改造农村公路1万公里,完成7000公里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交通运输厅牵头);3、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5%(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水利厅牵头);4、新增城镇就业70万人(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5、建设义务教育合格学校500所、农村公办幼儿园200所(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教育厅牵头);6、改造农村危房12万户、城市棚户区35万套和国有工矿棚户区8000套;7、新增管输天然气用户36万户,确保县以上城镇市政管网水的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8、帮助5000名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残联牵头),救治救助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郾1万人,改扩建精神卫生服务机构20家(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卫生计生委牵头);9、免费为100万35—64岁的农村妇女实施乳腺癌和宫颈癌检查(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妇联、省卫生计生委等负责);10、新增社会治安视频监控摄像头3万个(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公安厅牵头);11、建设社区矫正中心73个(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司法厅牵头);12、新增养老服务床位2万张(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民政厅牵头);13、完成500个行政村通宽带和100万农户直播卫星户户通(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通信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分别牵头);14、改造1000个行政村的配电网(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电力公司牵头);15、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155个(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农委牵头);16、建设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400个(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等负责)。

  (二十)积极扩大就业和提高居民收入。增加对创业就业的财政专项补助,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企业发展,加大对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个人微利项目贴息的支持力度(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负责),开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牵头),做好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农委等负责)。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健全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整机制和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激励机制。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省农委等负责)。

  (二十一)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研究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合并;整合城乡医保制度,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人。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政策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等负责)。提高城乡低保指导标准,逐步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贫困标准融合;提高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补助水平,按照最低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为低保家庭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残联等负责)。

  (二十二)大力发展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全面推进教育强省建设。确保各类教育阶段的生均经费达到或超过中部平均水平,两年内高职生均拨款水平提高到1?郾2万元;全省高中生均经费提高部分,以及沿西部边境贫困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全部由省财政承担。教育卫生人才津贴政策覆盖全部贫困县,对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给予学费补偿;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继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努力化解城市“大班额”问题(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等负责)。提高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体系,支持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和高值耗材费用,提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加强传染病等重大疾病和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与防控,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月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320元、390元(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等负责)。加快发展文化体育事业。推进省博物馆改扩建,启动省图书馆新馆建设,实施县级未达标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提质改造(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文化厅牵头),完成农村广播村村响工程(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牵头),支持艺术创作、演艺惠民、非遗和文物保护(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文化厅牵头);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和考评机制(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文资办、省财政厅等负责)。发展群众体育,积极备战里约奥运会(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体育局牵头)。健全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治理、保障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喝得安全(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

  (二十三)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信息化、法治化。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改进信访工作,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信访局等负责),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民政厅、团省委等负责)。落实党的民族、宗教、侨务政策(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民宗委、省外事侨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发挥工、青、妇、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作用,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红十字会、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发展社区和居家养老(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民政厅牵头)。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残联牵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农委、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安监局等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安监局牵头)。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等负责)。推进平安湖南建设,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精准打击暴力恐怖分子,深入开展三年禁毒大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公安厅牵头)。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净化网络环境(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网信办牵头)。依法加强统计工作(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统计局牵头)。做好地震、气象、档案、测绘、地质等工作(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档案局、省国土资源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地方外事工作和国际友城建设(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外事侨务办牵头)。

  (二十四)提高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水平。全面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化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文明办牵头)。启动“七五”普法,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司法厅牵头)。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创新村(居)民依法自治工作(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民政厅牵头)。

  (二十五)推进国防建设。坚决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扎实开展新时期拥军优属工作,深化“双带双促”活动,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和就业指导,进一步加强人防工作,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防办等负责)。

  八、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

  (二十六)坚持主动作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公信力,强化政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着力解决缺位、越位、不到位的问题。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不懈怠,不松劲,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营造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省监察厅、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府法制办、省公务员局等负责)。

  (二十七)坚持创新作为。坚决破除思维定势,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克服主观主义、经验主义,努力变中求新、新中求进、进中突破。坚决破除工作惯性,从墨守成规中走出来,从按部就班中走出来,从司空见惯中走出来,提高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摆脱路径依赖、速度情结和换档焦虑(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直和中央在湘各单位负责)。

  (二十八)坚持依法作为。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继续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完善权力清单制度,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发挥省政府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参事室等决策咨询机构的作用,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政府法制办、省编办、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政府研究室、省参事室、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负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推广电子政务和网上办事。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支持监察、审计、财政、法制等部门开展监督(分管副省长、协管副秘书长负责,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监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政府法制办等负责)。

  (二十九)坚持廉洁作为。把党的纪律和规矩作为从政用权、修身律己的底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重点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劲头加强作风建设,以过硬的作风调动干事创业积极性。认真做好政府换届工作,更加关心爱护广大基层干部,鼓励他们扎根基层、安心工作(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等负责)。

  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省政府第六次会会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层层负责、人人担当,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一抓到底。省政府分管领导和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做好督促、衔接和协调工作。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监察厅要加强督查、考核和问责,确保兑现政府对人民的承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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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 湖南政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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