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等11个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8-03-07 08:30 【字体:

湖南省教育厅等11个部门

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湘教发〔2017〕37号

HNPR—2018—03002

 

各市州教育(体)局、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文广新局、食药监局、旅游局、团委,各保险公司湖南分公司,广铁集团湖南地区有关站段: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开展研学旅行,有利于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热爱之情;有利于推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引导学生主动适应社会,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的深度融合,践行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养成文明旅游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开展研学旅行,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等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但一些地区和学校在推进研学旅行工作过程中,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课程设计不科学、研学效果不明显、组织实施不规范、安全保障不严密等问题,未能有效达成研学教育目的。各地各部门要把研学旅行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研学旅行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立德树人、培养人才为根本目的,以预防为重、确保安全为基本前提,以深化改革、完善政策为着力点,以统筹协调、整合资源为突破口,因地制宜开展研学旅行。让广大中小学生在研学旅行中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感受中华传统美德,感受革命光荣历史,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感受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与使命,增强对坚定“四个自信”的理解与认同;同时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促进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他们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开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建设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行基地,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建立一套规范管理、责任清晰、多元筹资、保障安全的研学旅行工作机制,探索形成中小学生广泛参与、活动品质持续提升、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基础条件保障有力、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文化氛围健康向上的研学旅行发展体系。

  三、基本原则

  教育性原则。研学旅行要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精心设计和组织研学课程,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成长空间,使研学旅行真正达到“以研促学”的教育目的。

  实践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因地制宜,呈现地域特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在与日常生活不同的环境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参与体验。

  安全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规范性原则。研学旅行应在家长和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开展,要规范组织,全程公开、透明、可监督,不得发生任何损害学生利益行为,不得发生任何违规违纪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

  普惠性原则。研学旅行应面向以中小学生为主体的全体学生,保障每个学生都能享有均等的参与机会。

  公益性原则。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

  四、主要任务

  1.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各中小学要结合当地实际,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做到立意高远、目的明确、活动生动、学习有效,避免“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现象。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一般在学期中安排,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

  2.加强研学旅行课程建设。研学旅行课程是体现研学旅行教育性的核心。要以教育部门和学校为主导,联合基地和研学旅行机构,将研学旅行作为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综合实践教育的重要载体,根据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的研学旅行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发具有湖湘特色的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等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研学旅行课程由教育部门负责审定,研学旅行组织实施人员使用,不得面向学生编制发放教材。

  3.加强研学旅行基地建设。各地教育、文化、旅游、共青团等部门要密切合作,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结合域情、校情、生情,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等,遴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探索建立基地的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要以基地为重要依托,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作,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旅行网络。省级教育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建立基地的准入条件、服务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命名一批省级研学旅行基地,并对入选的基地实行定期评估验收和动态管理。各地要借鉴省里的办法,每年遴选、公布当地的研学旅行基地推荐目录。原则上各地各校研学旅行活动要在具有相关资质的研学旅行基地进行。

  4.规范研学旅行组织实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探索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应提前拟定活动计划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从活动的计划准备到组织实施,全程应公开、透明、可监督,保证学生利益,保证家长选择权和知情权,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召开家长会、信息化平台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加强学生和教师的研学旅行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要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负责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应采取招标的形式确定有资质、专业性强、信誉好的企业或机构,并保障家长参与选择企业或机构的权利。学校要与被选中的委托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省级教育部门将会同旅游部门审核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的准入条件和服务标准,认定一批专业性强、信誉好的企业或机构。

  5.健全经费筹措机制。各地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交通部门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公路和水路出行严格执行儿童票价优惠政策,铁路部门可根据研学旅行需求,在能力许可范围内积极安排好运力。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减免场馆、景区、景点门票政策,提供优质旅游服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推动将研学旅行纳入校方责任险范围,鼓励保险企业开发有针对性的产品,对投保费用实施优惠措施。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研学旅行。

  6.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各地要制订科学有效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实施分级备案制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报送的活动方案(含保单信息)和应急预案。学校要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与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交通部门负责督促有关运输企业检查学生出行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研学旅行涉及的住宿、餐饮等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督,依法查处运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指导保险行业提供并优化校方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等相关产品。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统筹协调。省教育与发改、财政、旅游、交通、文化、公安、食品药品监管、保险监督、共青团和铁路等部门联合成立“湖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协调推进我省研学旅行工作,省教育厅分管厅长为总召集人。各地要成立相应研学旅行领导小组,教育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具体实施,加大对研学旅行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工作,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将好事办好。

  2.强化督查评价。各地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评价机制,把中小学组织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作为学校综合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在充分尊重个性差异、鼓励多元发展的前提下,对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科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逐步纳入学生学分管理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3.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在中小学广泛开展研学旅行实验区和示范校创建工作,充分培育、挖掘和提炼先进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各地要积极创新宣传内容和形式,向家长宣传研学旅行的重要意义,向学生宣传“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重大作用,为研学旅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公安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文化厅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南省委员会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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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湖南政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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