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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艺术、健康和国防教育课程建设的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3-12-31 10:43 【字体: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各级各类学校体育、

艺术、健康和国防教育课程建设的意见

湘教发〔2013〕33号

HNPR—2013—03012

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经厅务会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健康教育和国防教育课程(以下简称“四项课程”,在高校的体育、艺术、国防指的是公共体育教育、公共艺术教育、公共军事课教学)建设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目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健康和国防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内在要求,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增强学生体质和综合素质的有效措施,是回应民声、顺乎民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和实现中国梦的迫切需要。多年来,中央、国家就学校体育、艺术、健康和国防教育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和省里也下发了许多专门文件。因此,切实加强学校四项课程建设,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义不容辞的职责,意义十分重大。

  但是,中央文件、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规定并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少数地方和学校由于办学理念偏差,片面强调知识传授、文化教育和专业教育,忽视体育、艺术、健康和国防教育,四项课程开设普遍不齐、不足,有的甚至根本没有开设,加上其他一些复杂因素,导致学生身体素质、综合素质、国防意识和个体的核心竞争力严重下滑,引起全社会的广泛质疑和担忧,各方面纠偏的呼声十分强烈。各地、各学校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顾全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格遵守党的教育方针,正确理解和行使办学自主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下决心认真纠正存在的偏向,以实际行动取信予民,办人民真正满意的教育。

  计划从2013年开始至2015年,用三年的时间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促使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四项课程。

  二、重点内容

  重点从以下九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课程性质和内容落实。

  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规定,体育、艺术是国家课程,在中小学所有阶段都是必修课程。上述两个文件虽没有涵盖健康教育和国防教育课程,但是教育部同时又在其他很多文件中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开设健康和国防教育课程。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健康教育和国防教育也是国家课程,同样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对高校来说,体育、艺术、健康与国防教育课程都是国家课程。(1)中小学。体育、艺术课在中小学所有阶段都属于必修课;国防教育课程在义务教育阶段采取渗透的形式进行,在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阶段属于必修课;健康教育课在所有学段除完成规定的学科教学外,还要与相关课程如地方课程《生命与健康常识》结合采取渗透方式进行。(2)高校。公共体育、公共军事课程属于必修课,公共艺术课属于必选课。四项课程的内容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教学大纲和中央及省里文件精神。

  (二)学分和课时落实。

  各地、各学校必须严格按规定开齐开足四项课程,既不得减少授课时间和学分,也不得随意挤占,更不能取消。

  1. 体育课。第一,中小学。要按照2007年5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的要求进行,即“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中小学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其中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广播体操、开展集体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每天出早操”。考虑到2002年我厅下发的《湖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计划》(湘教基字〔2002〕5号)中有关于体育课“小学1—4年级每周4课时,5—6年级每周3课时,初中每周2课时”的规定。因此,在我厅没有修改课程计划之前,凡按照上述两个文件安排义务教育学校体育课程的都视同为开足体育课。第二,高校。公共体育课8个学分,144个课时。具体要按照2002年8月6日教育部下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教体艺〔2002〕13号)的规定执行,即“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程(四个学期共计144学时)。修满规定学分、达到基本要求是学生毕业、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同时,要“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运动实践教学中注意渗透相关理论知识,并运用多种形式和现代教学手段,安排约10%的理论教学内容(每学期约4学时),扩大体育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另外,按照2007年5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要求,“高等学校要加强体育课程管理,把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日常教学计划,使每个学生每周至少参加三次课外体育锻炼。”

  2. 艺术课。第一,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根据2001年11月9日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规定,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艺术类课程占总课时的9%—11%(总课时857—1047课时),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制订本地区课程实施计划时,应按照上述规定设置艺术类课程,课时总量不得低于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下限。条件较好的学校按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艺术类课程占总课时的11%开设艺术类课程,其他学校开设艺术类课程不低于总课时的9%;其中,初中阶段艺术类课程开课不低于艺术课程总课时数的20%。普通高中按《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规定,保证艺术类必修课程的6个学分(相当于108课时)。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必修课程不少于72课时。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要开设丰富的艺术类选修课供学生选择性学习。鼓励农村中小学统筹区域内乡土文化、民间艺术、民族文化遗产等资源,探索简便实用的艺术教育模式。第二,高校。2006年3月8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教体艺〔2006〕3号)规定,“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要在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中选修1门并且通过考核。对于实行学分制的高等学校,每个学生至少要通过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的学习取得2个学分;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方可毕业。”

  3. 健康教育课。第一,中小学。2008年12月1日,教育部下发《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体艺〔2008〕12号)规定,“学科教学每学期应安排6-7课时,主要载体课程为《体育与健康》,健康教育教学课时安排可有一定灵活性,如遇在下雨(雪)或高温(严寒)等不适宜户外体育教学的天气时可安排健康教育课。另外,小学阶段还应与《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等学科的教学内容结合,中学阶段应与《生物》等学科教学有机结合。对无法在《体育与健康》等相关课程中渗透的健康教育内容,可以利用综合实践活动和地方课程的时间,采用多种形式,向学生传授健康知识和技能。”为此,各地要指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齐开足《生命与健康常识》地方课程。同时,要根据传染病、流行病的季节性、区域性多发特点因地制宜开展专题教育,其中艾滋病专题教育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分别不低于6课时、4课时。第二,高校。艾滋病专题教育每学年不少于1课时专题讲座时间;对上级文件没有规定的学分和课时,由学校自定学分、课时,并通过有效的教育教学、考试考核方式,帮助学生增进健康知识,掌握健康技能。

  4. 国防教育课。第一,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的国防教育采取渗透的形式进行。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阶段的国防教育课程,按照2003年1月30日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印发的《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教体艺〔2003〕1号)的规定,包括集中军事训练和军事知识讲座两部分,时间为7-14天,98个课时,其中,集中军事训练73个课时,军事知识讲座25个课时。第二,高校。根据2007年1月24日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印发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教体艺〔2007〕1号)规定,高校公共军事课包括军训和军事理论课教学两个部分,其中军训时间不少于2-3周,实际训练时间不少于14天;军事理论课教学不少于36学时;同时视情况开展军事选修课和讲座。

  高职专科院校学生由于顶岗实习等原因实际在校学习时间相对较短,因此,允许学校在四项课程的课时安排中在总体要求不变的前提下视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另外,根据当前各类课程需要安排的学分和课时较多、教学资源紧张、学生负担偏重的实际情况,鼓励学校在学分和课时的计算、课程的内容和开课的形式等方面,结合实际,开拓创新。

  (三)领导和组织机构落实。

  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各级教育行政机关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四项课程建设的领导。并明确相应的职能机构专门负责指导辖区内中小学的四项课程建设。二是要分专业成立教学指导委员会,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四项课程建设的业务指导。三是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相应的教研机构,具体落实教学计划。教研机构各校可根据实际单独设置,如高校负责体育艺术的机构可命名为“体育部”、“艺术部”、“体育艺术部”或“素质教育部”,也可分别与相应的院系合署办公。健康教育课要在学校教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具体由学校医院(医务室、卫生科)负责落实。高校应设立学生军训机构(武装部)和军事教研室,共同负责军事训练、军事理论课教学的计划安排和具体组织实施;武装部原则上应单独设立,特殊情况下也可与学工部(处)合署。各地、各校要加强与驻军和地方武装部门的联系,争取他们的重视与支持。单独设置的教学机构应与其他教学机构或中层职能部门同职级。

  (四)培养方案落实。

  各地、各校要将四项课程与其他课程同等对待、统筹管理。具体要做到“六进”:即进入人才培养方案、进入课程体系,进入教学计划、进入课堂教学、进入教学评价,进入学生档案。

  (五)师资配备落实。

  1. 体育课教师配备标准。第一,中小学。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2008年6月9日下发的《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8号)规定,“根据体育课教育教学工作的特点,按照教学计划中体育课授课时数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配备体育教师。小学1—2年级每5—6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3—6年级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初中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每8—9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农村200名学生以上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体育教师”。这是国家体育教师配备最基本的要求,条件好、规模大的学校要高于此标准配备。第二,高校。目前,公共体育课教师的配备没有国家标准,但各校要根据办学规模和公共体育课总课时量以及体育训练的需要,并考虑教师工作量平衡和学生选课情况,科学核定体育教师的编制。

  2. 艺术课教师配备标准。第一,中小学。在目前没有国家标准的情况下,各地、各学校要按照艺术教育课在总课时中的比例以及指导排练、组织展演、外出写生、举办画展等情况来配备音乐、美术教师。总的要求是:音乐、美术教师应占学校教师总数的9%—11%,其中专职教师比例不少于50%,且规模较大的学校专职教师的比例还应适当提高。第二,高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公共艺术课教师人数应占在校学生总数的0.15—0.2%,其中专职教师比例不少于50%。

  3. 健康教育课教师配备标准。第一,中小学。按照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8号)规定,“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第二,高校。各高校要重视学校医院或医务科(室、所)建设,在确保能满足师生常规卫生管理工作、就诊需要外,要能承担学生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

  4. 国防教育课教师配备标准。除聘请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退伍人员担任军事教官或军事理论课教师外,学校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军事理论课教师。最低的要求是:本科大学至少要配备3名以上、本科学院至少要配备2名以上、高职专科学校至少要配备1名以上、高中学校至少要配备1名以上。根据教学的需要,各校要逐步提高专职军事理论课教师的比例,同时加强对兼职军事课教师的培养、培训和业务指导。

  (六)经费投入落实。

  各地、各校要比照不低于其他课程的投入标准并根据四项课程的特点,加大经常性的教学投入(场馆建设经费和大宗物资、仪器、设备采购经费除外)。经费投入纳入地方和学校预算,形成制度、长期坚持、逐步增加。同时,保证学校卫生和学生健康教育所需经费。

  (七)场馆器材设备落实。

  各地、各校要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和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下大力气,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地加强对四项课程教育所需场馆、设备、器材、仪器等的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各地在合格学校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中要统筹考虑四项课程建设对场馆器材、仪器设备的需要。

  (八)教材落实。

  中小学体育、艺术课程所需教科书或教学参考书,必须在省中小学教科书、教学参考书目录中以市州为单位选用。健康教育和国防教育课程暂未进省定书目,需要教材或教学用书的,要以市州为单位采取公开招投标的办法采购经教育部立项、有正规出版和合法发行渠道的教材。高校教材要按照一纲多本的原则,由学校自行公开采购正规出版物。严禁采购和使用非法出版物,严禁学校和个人接受任何形式的明扣和暗扣,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九)考试评价落实。

  中小学校要按照教学计划,定期对体育、音乐、美术进行考试。各市州要在三年内逐步将体育、音乐、美术课程纳入中考范畴,体育、音乐、美术中考的管辖权以及内容、形式、时间、各科权重等各市州要认真研究,但各科权重如按100分制计算最少不得低于50分。中小学健康教育课不组织笔试,但要通过课内外体育活动或讲座等形式使学生掌握。高中学校要对学生军事课程采取提问、检查等形式进行考核。高校也要将四项课程纳入考试或考查范畴。

  三、主要措施

  加强四项课程建设是一项艰巨、复杂、长期的任务,必须强化措施才能有效推进。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校要克服困难、消除认识误区,高度重视,把四项课程建设作为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的大事来抓。各级教育局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课程建设负总责,从组织领导、经费投入、制度保障、教学管理等方面为课程建设创造良好条件;分管副局长和分管副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对课程建设的相关工作直接负责,协助做好课程建设的相关工作;教育行政机关的业务主管部门和学校教务部门要负责本地、本校四项课程建设的统筹协调,要与其他课程一起统一考虑、统一安排、统一调配、统一考试、统一评价;学校相关教学机构负责教学计划的具体实施;相关的科任教师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学历职称层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接此通知后,各地、各学校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迅速出台落实本意见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最迟在2014年7月1日前上报我厅备案。实施方案除统一报我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外,市州教育局还要向我厅基础教育处、普通本专科高校向我厅高教处、高职院校向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二)队伍建设、多措并举。加强四项课程建设关键在教师。要建立健全一支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教师队伍,确保四项课程开齐、课时开足并逐步提高教学质量。

  为解决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四项课程建设教师严重不足的问题,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逐步解决。第一,在每年增补的教师中提高体育、艺术等教师的比例,并从政策上鼓励和引导他们安心农村中小学教育。第二,安排其他科任教师兼任四项课程教学,同时通过国培、省培计划以及各地本级培训,加强业务培训,增强业务素质,提高教学水平。兼任老师的要相对固定,防止频繁变动。第三,在特岗教师招聘中扩大体育、艺术等专业教师的招聘比例。第四,在免费师范生招生培养中,扩大体育、艺术等专业的比例。第五,推广“走教”的经验,鼓励教师走教。即在一定范围如乡镇中心学校(联校)之内,安排每位体育、艺术、健康老师负责一定数量的村小或教学点的音体美和健康教育课程教学。第六,动员和聘请退休教师和医生、大学生志愿者、民族民间艺人、退伍军人等到学校支教,多种形式扩大农村体育、艺术、健康与国防教育资源。第七,关于中小学卫生保健人员,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湖南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02〕44号)规定,卫生保健人员是学校教辅人员的组成部分,各地对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要按规定落实做好医务室建设和医务人员的配备工作。对于当前教职工结构性余缺矛盾突出的,各地要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对于一时难以调整到位的,可与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医院密切合作,聘请他们中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好的医生临时担任学校保健医生和健康教育教师,指导和帮助开展学校卫生管理及健康教育工作。

  高校要利用现有教师编制,盘活存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四项课程教师配齐、配足、配强。同时,在他们的学历提高、职称评聘、业务培训、酬津发放等方面予以重视支持。高校要争取所在地卫生部门的重视支持,校医院可加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牌子,享受社区医院有关政策,形成“一院两制”良性互动体制。

  要保证体育、军事课老师的教学用服装,每两年购置厚、薄教学用服(含工作用鞋)各1套。军事课老师按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发的《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教体艺〔2007〕7号),军事训练与军事理论教学时应着基层人武服装和佩戴标志。要将体育课教师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测试上报、课外训练、带队参赛,军事课教师的军事训练,音乐课教师的指导排练演出、艺术展演,美术教师的带学生野外写生等时间计入课时,给予应有的报酬。贯彻同工同酬原则,禁止对体育、艺术、健康与军事课老师的课时作歧视性打折。

  (三)加大投入、改善条件。各地各高校要积极争取政府的重视和财政的支持,从预算上不断加大对四项课程建设的专项投入。各学校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加大教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四)加强监督、随机评估。我厅拟从2014年底开始对四项课程建设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合格性评估。合格性评估采取随机抽样检查的办法进行,即每年以市州、县市区教育系统和高校为单位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中小学和高校实地考核检查,考核检查结果全省通报。凡“九个落实”中任何一项不落实者都视为不合格;如果前一次抽样检查为不合格者的市州、县市区和高校,列为下一次合格性评估的必检对象;一次不合格者提出通报批评,连续两次不合格者黄牌警告;凡黄牌警告者,除向社会公开曝光以外,还将影响所检市州、县市区和高校的有关评先评优甚至其他工作。在合格性评估的基础上我厅将组织开展优秀评估。优秀评估采取两种办法:一是高校或市州、县市区申报,我厅组织考核验收;二是在随机抽样评估检查中按一定比例产生。各地落实四项课程建设情况还将纳入省级教育督导、教育强县验收评估和市州教育局年度工作评估考核的范畴,作为评价各地教育发展状况的重要依据。

  (五)与时俱进、创新平台。各地、各高校要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摸索出能有效推进四项课程建设的抓手、途径和突破口,如考试和测试办法、学生体质测试办法、目标管理办法、教育发展状况评估和公示办法、典型引路办法等。要适应教育现代化的要求,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特别是网络学习空间加强四项课程的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组织教学评价、教师业务培训的指导(关于如何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加强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和健康教育,我厅还将另行发文)。要经常更新课程建设的有关信息、数据和情况,确保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加强指导,便于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总结经验、推介典型。要经常性的开展教研活动,推广先进结经验,形成互学互帮、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各地各校要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努力提高四项课程的教学质量,助推我省教育事业良性发展。

  湖南省教育厅

  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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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 湖南政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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