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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4-09-04 08:22 【字体: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4〕59号

HNPR—2014—01055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科技创新活动的知识产权保护

  1、加强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发改、科技、经信、教育、财政、工商、版权、知识产权等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强科技创新活动全过程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把知识产权保护贯穿到立项评审、合同签订、评估验收、成果评价、科技奖励、产业转化的各个阶段。重大科技项目、产业创新工程项目在申报和验收环节应提交知识产权分析和总结报告。鼓励开展专利信息检索分析,明确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完善技术合同知识产权管理,有效防止重复研究、成果流失和知识产权纠纷风险。加强论文和学术报告发表、发布等成果公开的知识产权审查。把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列为科研项目和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申请、评审、验收的重要指标。把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拥有量、保护和实施效益状况作为衡量区域科技进步水平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科技人员职称评定、科技奖励评审的重要指标。对因未经批准发表、发布或向他人泄漏,使研究成果无法获得专利保护的,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项目组长、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2、有效保护职务发明人合法权益。指导国有企事业单位建立发明创造报告制度、职务发明相关管理制度、职务发明奖酬制度。鼓励单位与发明人约定发明创造的知识产权归属。支持职务发明人受让单位拟放弃的专利权等相关知识产权。国家设立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就职务发明获得知识产权后,无正当理由两年内未能运用实施的,职务发明人经与单位协商约定可以自行运用实施。依法保障对职务发明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员享有在专利文件以及各类相关文件中署名的权利。在未与职务发明人约定也未在单位规章制度中规定报酬的情形下,企事业单位自行实施职务发明人发明专利权的,应给予全体职务发明人的报酬总额不低于实施该发明专利的营业利润的5%。职务发明人所在单位以专利权作价入股的,最高可以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0%;转让、许可他人实施发明专利权或者以发明专利权出资入股的,应当以不低于转让费、许可费或者出资比例的20%向全体职务发明人支付报酬,最高可从上述净收入(股权)中提取70%的比例奖励全体职务发明人。国有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制定职务发明奖酬实施办法。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照上述要求完善奖酬机制,保障职务发明人合法权益。

  3、切实加强创新成果的专利保护。强化科技创新活动中的知识产权政策导向,坚持技术成果的权利化、专利管理和保护的规范化,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保护。科技计划项目中应列支知识产权事务经费,用于专利申请和维持等。对重大科研成果要积极利用专利优先审查机制依法保护。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在专利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类开发区、企事业单位要制定促进专利创造和运用、加强专利保护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技术交易、成果转化中的专利维权机制,加强应对专利纠纷尤其是重大、涉外专利案件的维权援助工作。

  二、加强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保护

  4、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对重大攻关、重大引进、重大并购及重大产业化项目,应加强以评估分析为重点的知识产权评议工作。引导企事业单位等市场主体建立重大经济活动评议机制,针对涉及的知识产权权属、合法性与稳定性、对国家安全和重大经济活动的作用及影响、风险及对策、预期获得的知识产权目标及归属等开展评估分析,并主动向重大经济活动主管部门提交知识产权状况分析报告。推动企事业单位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完善知识产权权属状况权利证书或证明材料、受让或被许可知识产权合同文件等法律文档管理,规范涉及知识产权的交易协议备案。加强知识产权专项检索和风险预警分析,完善涉及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引入相关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提高评议工作质量。

  5、推进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健全政府投入项目和涉及国有资产的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县级以上政府承担知识产权统筹协调工作的主管部门牵头成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重大经济活动中的知识产权评议及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发改、科技、经信、农业、林业、文化、商务、工商、质监、新闻出版、广电、国资等主管部门对涉及国家安全和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影响重大的研究开发、技术改造、招商引资以及产业项目等有关知识产权的经济活动,在立项、备案、核准等程序中注重知识产权内容审核。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专项评估和论证,促进决策科学化,有效防止技术盲目引进和自主知识产权流失,确保国家安全。

  三、加强我省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6、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发改、科技、经信、商务、国资、知识产权等相关部门要针对我省具有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和保护。加大核心专利和重大技术标准的融合力度及品牌建设,指导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联盟。完善重点产业领域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与预警机制。推进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国有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等工作。鼓励支持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加强员工知识产权保护培训,提升企业自身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在省内重点工业园区开展专利导航高端产业发展试点工作,探索集群管理模式,促进知识产权营运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7、加强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文化、出版、广电、旅游等部门要着力加强创意设计、广告宣传、出版发行、版权交易、工艺美术、动漫游戏、新媒体传播、旅游产品开发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形成具有湖湘特色的知识产权及文化品牌优势。创建一批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示范企业和示范市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规划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积极推动数字、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地方立法工作,加强对网站以及以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为载体的网络文化产品的监管,规范互联网传播作品的版权市场秩序,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和电子出版物管理。进一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8、加强涉农知识产权保护。农业、林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知识产权等相关部门要制定涉农领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制度。农林科研单位和农林产业化优势企业要贯彻执行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切实做好农林特色产品的地理标志认证、管理和保护工作。加强遗传资源及育种技术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加大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机、动植物新品种等农资和农产品知识产权监管,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

  9、加强贸易和展会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商务、经信、海关及知识产权等相关部门要加强贸易和展会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招商引资、技术引进、项目合作、展览展示、产品进出口等环节。引导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对我省企业开展国外专利申请、国际商标注册、著作权备案(认证)等给予资助。支持企业知识产权境外运营,增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提高企业运用国际规则防范和降低风险的能力。鼓励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海关备案保护,支持海关部门利用国际合作机制打击跨境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各类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协调、监督和检查,建立展会知识产权准入规则。推进展会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工作开展,依法查处展会中的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

  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10、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进一步加强省、市、县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将执法资源向基层倾斜,推进部门联合执法和跨地区执法,建立健全与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专利行政执法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举报奖励措施。推进行政执法与民事、行政、刑事司法衔接,加大行政执法部门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力度。支持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加快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预防性保护机制,建立知识产权重大案件上报、保护预警和专家会商等制度。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途径解决机制。推进国家级园区建立知识产权非诉调处平台,鼓励仲裁机构开展知识产权纠纷仲裁业务,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仲裁机制。积极引导公证业务向知识产权领域拓展,加强对知识产权案件代理工作的支持与指导。健全各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支持和鼓励建立地区间、行业间的知识产权维权组织,积极推进权利人维权、行业自律、中介服务和社会监督相互促进的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代理、信息服务、战略咨询、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和规范监督。

  11、完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推动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范围,逐级开展督促检查。完善侵权假冒领域行政执法与民事、行政、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推进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在打击侵权假冒重点领域对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责任人实行行业禁入。健全涉案物品保管和侵权假冒商品无害化处理制度。

  12、强化工作保障。健全各级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职能和机制,落实各成员单位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核算指标体系,开展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示范县市区、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各级政府要在知识产权专项经费中安排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强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专业人才、执法装备和技术手段等薄弱环节。落实对优秀专利、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重大标准制定、重点植物新品种的资助奖励政策。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大力培育行政管理、司法审判、企业管理、中介服务、教学研究等各类知识产权人才。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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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 湖南政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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