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
湘政办发〔2014〕61号
HNPR—2014—01057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发展体育产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我省推进“四化两型”促进“三量齐开”,坚持以人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需求;坚持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增加体育市场供给,提供健康丰富的体育产品;坚持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建立与完善有利于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规范体育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托体育本体产业,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加强体育产业与市场、资本、文化、科技的融合,发展一批有实力、有影响、有效益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产业项目,促进体育产业向其他领域不断延伸。
(二)发展目标。到2017年,我省体育产业总量初具规模,结构逐步完善,布局日趋合理,地位明显上升,基本形成包括健身娱乐、运动休闲、体育康复、体育竞赛与表演、体育用品生产和销售、体育中介、体育彩票、体育传媒、体育场馆建筑等体育市场和产业体系;立足城市产业集群,在全省打造富有特色的运动休闲示范园区和体育产业园区,初步形成具有示范效应的产业集群。
到2020年,拥有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体育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形成一批有湖南特色和国内影响力的本土体育品牌;建成以体育服务业为重点,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体育产业体系和规范有序、繁荣发展的体育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各种经济成分竞相参与、共同兴办体育产业的格局;形成管理规范、充满生机活力的体育社会组织体系;人均体育消费水平大幅提高,体育服务贸易较快发展,体育产业从业人数有较大幅度增加;形成体育公共服务与市场服务相结合、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逐步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发展体育健身服务业。加快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积极引导体育场馆、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提供高质量健康服务,引导大众体育消费。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健身服务业,鼓励个人从事体育健身服务业经营,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服务组织,广泛开展运动技能培训、健身指导培训、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健身服务业的发展。鼓励发展青少年、儿童体育健身服务,增强青少年、儿童体质。着力培养一批省级品牌和连锁企业,带动全省体育服务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发展体育竞赛与表演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体育赛事和重大活动市场化运作机制,培育企业组织办赛能力;对由政府主办的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可采用政府向社团、企业等购买服务的形式办赛。积极探索和完善体育赛事市场开发和运行模式,加快推进我省体育赛事市场化运行,培育我省体育竞赛与表演业市场。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竞技体育项目逐步走职业化发展道路,引导社会资本发展职业体育,组建一批有实力的职业体育俱乐部。加快单项体育协会实体化进程,依托体育协会办赛事。积极举办、承办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品牌形象的国际国内正规体育比赛,以及深受群众喜爱、普及面广、欣赏水平高的体育项目表演;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鼓励举办、承办高水平体育比赛和体育项目表演,在未来5年内形成2—3个具有影响力的本土体育赛事品牌。鼓励各地因地制宜举办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传统特色的体育竞赛活动。大力开发体育文化衍生产品和体育赛事无形资产。
(三)拓展运动休闲业。充分利用我省体育资源和山、水、天空自然资源,大力发展漂流、垂钓、登山、自行车、自驾游等户外拓展项目。大力发展通用航空体育产业,积极培育体育航空观光游、空中跳伞、飞行体验等特色航空体育项目,开展私照、商照等飞行执照的培训,组织通航企业提供飞机托管及租赁业务。合理规划,加大投入,以创建运动休闲基地带动体育产业集群化发展,形成有湖南特色的集约型体育产业发展模式。
(四)发展体育彩票业。加大体育彩票发行宣传力度,加强体育彩票销售渠道建设,探索体育彩票销售新模式,扩大我省体育彩票销售规模,提升服务质量,展示诚信形象,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规范化管理,促进体育彩票业健康发展。
(五)发展体育用品制造业。积极调整体育用品产业结构,加大对体育用品制造业的扶持力度,大力发展高科技、高附加值的高端体育用品制造业,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体育用品和健身器材制造企业。坚持创新引领发展,探索建立全省体育用品集聚发展模式,主动承接东部沿海产业转移,大力培育、引进体育健身用品制造企业,建设若干富有特色、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体育用品制造业基地和体育产业园区等。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整合资源,扩大规模,提高效益,努力打造体育用品品牌,提高我省体育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
(六)改革创新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坚持公共体育场馆公益性,强化服务功能,增强发展后劲,积极推进运营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建立公共体育场馆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实施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扶持和培育一批专业管理公司,借鉴国际通行的委托管理等新型管理手段,通过品牌输出、管理输出和资本输出等方式,对公共体育场馆实行专业管理,逐步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推进体育场馆管理业的形成和发展,加快我省体育场馆建设,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和开放程度。
(七)促进相关产业协调发展。发挥体育产业对其他相关产业的促进作用,实现体育产业与旅游、媒体、会展、卫生、食品、建筑、动漫、电子等相关产业良性互动,促进体育旅游、体育出版、体育传媒、体育广告、体育影视、体育会展、体育建筑、体育动漫、电子竞技、体育竞技表演、体育培训和健康食品等业态的发展,带动相关服务贸易,不断提高体育产业的辐射效应。加强与体育领域相关的商标、版权、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和支持各类体育组织依法开发自身及体育赛事专有名称、标识等无形资产。
(八)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各地要合理规划和布局公共体育设施,认真做好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体育场馆及其配套设施的监管工作。积极探索公共体育设施运营模式,努力提高设施综合利用率和运营能力。建立全民健身工程维修服务中心,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列入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对用于群众健身的体育设施日常运行和维护给予经费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将体育设施对外开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体育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将发展体育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的体育管理体制,加大政府购买体育产品力度。体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体育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确保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发改、财政、文化、税务、工商、体育、规划、统计等部门要共同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体育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为体育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协同推进体育产业发展。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体育产业统计工作,建立和完善体育产业统计工作制度。要建立健全体育产业考核评价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将体育产业统计纳入联网直报平台,将体育产业发展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体育类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可按税法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等支出,可按照税法规定享受税前扣除。对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体育场馆、体育学校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体育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定期给予减免。企业、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向体育赛事活动、优秀运动队、公益性体育设施进行捐赠,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在规定比例内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体育学校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居民使用价格执行,其他体育服务企业按一般工业使用价格执行。对单位和个人从事与体育产业有关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跨省市设立营业机构的本省体育企业集团总部,如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给予减免房产税的照顾。体育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依据税法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从事体育赛事组织、规划、实施以及从事体育项目经营的体育企业,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由省体育局授予“湖南省高尔夫球运动员训练(竞赛)基地”的球场、练习场,高尔夫球营业税适用10%税率;其他列入娱乐业征税项目的体育项目营业税适用5%税率。
(三)放宽准入条件。体育产业享受国家和我省有关扶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放宽准入条件,支持中小微型体育企业的发展,鼓励非公有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投资体育产业;非公有资本投资的体育产业项目和建设的体育场馆,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享受国有资本投资同等待遇。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以多种形式参与举办国家政策允许的各种体育经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规划建设、土地征用、税费减免、从业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等的待遇。体育服务企业设立连锁经营门店,可持总部所在地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文件,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对申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持县级以上政府体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到工商部门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四)加强投融资支持。各级政府要加大体育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通过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体育企业的发展,积极支持培养懂专业、懂经营的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鼓励社会和个人投资体育产业,逐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体育产业发展筹资机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体育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通过发行债券、股票以及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筹措发展资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对体育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并在国家允许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内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或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完善体育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鼓励担保企业为体育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积极推进银体合作,探索开发适应体育产业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充分发挥体育基金会的作用,加强市场化运作和基金使用监管。
(五)加强用地支持。明确保障体育产业用地,重点保障国家和市级体育产业基地用地。支持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体育产业。合理安排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产业发展用地供应,居住区在规划建设时应按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配套体育健身设施用地,对公共体育设施以及体育产业园区、体育休闲基地等体育产业项目建设用地给予优先支持。鼓励国际旅游目的地城市利用山地和林地开展露营地等体育休闲设施建设,并在用地方面给予支持。对因城乡建设需拆除或改变其功能、用途的体育场(馆)等设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湖南省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实施。经批准拆除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按照规划要求择地重建,一般不得小于原规模。迁建工作应坚持先建设后拆除或建设、拆除同时进行的原则,迁建所需费用由造成迁建的单位承担。社会力量兴建体育场(馆)等,在用地方面给予支持。
(六)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明确监管主体及其管理职能和各类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规范体育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体育市场规范化发展。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对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经营活动,依法确定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准入和开放条件、技术要求、服务规程,加强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产品质量检测,确保设施设备和管理服务符合要求,确保消费者人身安全。推行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和完善体育服务规范,提高体育服务水平。经营单位和活动组织者应当根据情况,提供相关的安全保险。
(七)加强人才培养。抓住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着力完善政策、创新机制、优化环境。积极引导省内高校加强专业建设,调整专业结构,依托省内高校特别是湖南体育职业学院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体育经营管理人才。进一步完善体育产业人才、智力和项目相结合的柔性引进机制,畅通体育产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建立健全人才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通过有力的措施吸引、留住、用好人才。加强对体育产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在岗培训,加大体育产业在岗经营管理人员的对外交流与培训力度。大力开展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提高体育产业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加强体育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八)优化体育彩票发展环境。加强对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监管,提高使用效率。完善体育彩票市场管理制度,健全销售监督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体育彩票发展的扶持力度,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体育彩票的政策扶持和监管;鼓励体育彩票销售管理机构积极探索移动互联网、互联网、电话、电视、自助终端等体育彩票销售新渠道和模式,推行企业化管理;体育部门要积极协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地下私彩,为体育彩票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