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4年全省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4〕70号
HNPR—2014—01065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14年全省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基本公共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提供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的公共服务。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实施清单管理,是全面保障城乡居民生存发展基本需求的重要手段,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公共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确定的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创新,进一步推进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圆满完成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15日
2014年基本公共服务清单
序号 |
服务项目 |
保障标准及覆盖水平 |
|
一、免费公共服务类 |
|||
1 |
就业服务和管理 |
免费就业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
|
2 |
创业服务 |
为15万人次提供创业培训。 |
|
3 |
就业援助 |
城镇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并保持动态清零,帮助10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再就业。 |
|
4 |
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 |
对有就业愿望、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为60万人次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培训后就业率不低于70%。 |
|
5 |
劳动关系协调 |
企业动态劳动合同签订率90%;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75%。 |
|
6 |
劳动保障监察 |
免费享有法律咨询和执法维权服务,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 |
|
7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3%;45%以上案件在基层调解组织解决。 |
|
8 |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
以县市区为单位,为辖区常住人口免费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0%以上。 |
|
9 |
健康教育 |
免费享有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城乡居民具备健康素养的人数达到总人数8%。 |
|
10 |
预防接种 |
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
|
11 |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
法定传染病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达到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达到100%。 |
|
12 |
儿童健康管理 |
以县市区单位,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85%以上。为0-3岁儿童免费提供中医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40%。 |
|
13 |
孕产妇健康管理 |
以县市区为单位,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 |
|
14 |
老年人健康管理 |
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登记管理,健康危险因素调查、一般体格检查、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免费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40%。以县市区为单位,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5%。 |
|
15 |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
以县市区为单位,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38%和25%以上。 |
|
16 |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全部纳入管理。 |
|
17 |
卫生监督协管 |
以县市区为单位,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目标人群覆盖率达45%以上。 |
|
18 |
基本药物制度 |
享受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逐步提高实际报销水平。覆盖全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
|
19 |
药品安全保障 |
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县市区报告比例达到80%以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县市区报告比例达到70%以上。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 |
|
20 |
技术指导咨询 |
免费获取避孕药具,免费享有查环查孕经常性服务、术后随访服务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普、教育、咨询服务。本地常住人口目标人群覆盖率100%,流动人口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5%以上。 |
|
21 |
临床医疗服务 |
免费享有避孕和节育的科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治疗。避孕节育免费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
|
22 |
再生育技术服务 |
免费享有再生育相关的医学检查、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
|
23 |
宣传服务 |
免费获取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宣传品。家庭覆盖率90%。 |
|
24 |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
符合条件者免费享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全省目标人群检查覆盖率80%以上。 |
|
25 |
农村应急广播 |
继续推广县农村应急广播建设(农村广播村村响),逐年扩大农村应急广播(农村广播村村响)建设范围。 |
|
26 |
公共阅读服务 |
基本实现行政村村村有农家书屋,并按照国家标准补充新书,扩大报刊阅读栏(屏)建设试点范围。 |
|
27 |
全民健身服务 |
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比率达到31.6%左右。 |
|
28 |
残疾人就业服务 |
实现城镇残疾人新增就业9000人,为100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 |
|
29 |
残疾人文化服务 |
50%的市、县级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览室,在市级电视台逐步开办手语节目和加配字幕。 |
|
30 |
残疾人体育健身服务 |
建立20个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经常参加体育健身的残疾人比率达到11%以上。 |
|
31 |
公共文化场馆开放 |
公共空间设施和基本服务免费向社会开放,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10个月。省、市、县三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免费开放275个,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2238个。 |
|
32 |
公益性流动文化服务 |
文艺院团送戏下乡演出9700场;80%乡镇每年看2场以上文艺演出或地方戏曲,每年组织3次以上群众文体活动。 |
|
33 |
农村电影放映 |
行政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每场财政补贴200元。每年放映51.05万场公益电影。 |
|
34 |
文化遗产门票减免 |
继续推进全省77家博物馆、纪念馆实施免费开放。 |
|
35 |
体育场馆设施开放 |
体育部门所属大型体育场馆以及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 |
|
二、面向特定人群补助类 |
|||
36 |
义务教育免费 |
农村中小学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普通小学600元,普通初中800元。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
|
37 |
寄宿生生活补助 |
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按年生均补助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
|
38 |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 |
37个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农村(不含县镇)义务教育学生每生每天补助3元(全年按200天计算),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
|
39 |
中等职业教育免费 |
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以及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中的全日制残疾人中职学生免除学费。免除学费后,财政按中职学校一、二年级的每生每年2400元、公办学校三年级每生每年1200元;技工学校一、二年级每生每年3200元、公办三年级每生每年1600元的测算标准对学校进行补助。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
|
40 |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
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学生(县城除外)和部分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助学金。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
|
41 |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
普通高中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每生每年1500元,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
|
42 |
学前教育资助 |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约占在园幼儿总数的10%)每生每年1000元入园补助金。 |
|
43 |
最低生活保障 |
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不低于330元/月和165元/月。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
|
44 |
自然灾害救助 |
灾后12小时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
|
45 |
医疗救助 |
医疗救助起付线逐年降低或取消,在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自负医疗费用平均救助比率原则上不低于50%。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
|
46 |
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助 |
城区均设有标准的救助机构,免费享有临时基本食物、住处、急病救治和返乡及安置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
|
47 |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 |
城区均设有标准的救助机构,免费享有生活照料、教育和职业培训、医疗救治、行为矫治、心理辅导、权益保护、返乡及安置等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
|
48 |
孤儿养育保障 |
孤儿养育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机构养育标准高于散居养育标准。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
|
49 |
农村五保供养 |
农村五保分散供养2640元/年。目标人群覆盖率100%,集中供养能力达到30%以上。 |
|
50 |
殡葬补贴 |
对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优抚对象身故后遗体运送、火化及骨灰寄存基本服务实行免费。 |
|
51 |
基本养老服务补贴 |
全省95个以上的县市区发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目标人群40%以上。 |
|
52 |
优待抚恤 |
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
|
53 |
重点优抚对象集中供养 |
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
|
54 |
退役士兵安置 |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每服役一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在退出现役后6个月内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贴覆盖率100%,参训退役士兵的教育培训合格率、获证率和就业(含自主就业)率达90%以上。 |
|
55 |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
奖励每对夫妇每年不低于120元。目标人群覆盖率80%以上。 |
|
56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每人每年奖励扶助金960元。目标人群覆盖率95%以上。 |
|
57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
给予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每人每年城镇3240元、农村180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每人每年城镇4080元、农村2040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级人员每人每年补助3600元、二级补助2400元、三级补助1200元。目标人群覆盖率90%以上。 |
|
58 |
社会保险保费补贴 |
对重度和贫困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享受政府社会保险保费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
|
59 |
基本医疗保障医疗康复项目 |
将运动疗法、作业疗法等9项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
|
60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对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标准给予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
|
61 |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
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实行免学杂费、免费教科书、免住宿费和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三免一补’政策。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率达到84%”。 |
|
62 |
残疾人教育资助 |
完善残疾学生助学政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残疾学生,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部)就读的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孤残幼儿享受入园补助金,对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中的全日制残疾中职学生免除学费。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家庭困难残疾儿童、青少年资助覆盖率50%。 |
|
63 |
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 |
对接受手术、辅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提供资助。资助7000名残疾儿童康复。 |
|
三、政府提供的保障性公共产品类 |
|||
64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884万人。 |
|
65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60元。地方政府缴费补贴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
|
66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职工医保参保率达到95%左右。 |
|
67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预计达75%,最高支付限额预计为12万元。参合率达到95%左右。 |
|
68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左右。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5%左右。 |
|
69 |
失业保险 |
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参保人数445万人。 |
|
70 |
工伤保险 |
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及护理待遇、5—6级伤残津贴待遇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参保人数740万人。 |
|
71 |
生育保险 |
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参保人数548万人。 |
|
72 |
公共租赁住房 |
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米以内,新增公共租赁住房15.83万套。 |
|
73 |
棚户区改造 |
改造棚户区居民住房28.3325万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19.7051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3.4374万户,垦区棚户区改造5.19万户)。 |
|
74 |
农村危房改造 |
每户建筑面积一般控制在40 |
|
75 |
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 |
实现4212个20户以上新通电自然村“盲村”、23616个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盲村”,共40万户通广播电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