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2015年烟叶工作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4〕109号
HNPR—2014—01090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2015年烟叶工作,促进全省烟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守烟叶生产收购红线
当前,全国烟叶库存严重积压。国家烟草局明确要求,2014年至2016年为烟叶生产调整期,每年压缩200万担生产规模,以此作为烟叶工作必须坚守的红线,不得逾越。2015年,我省经调整后的烟叶收购计划325?郾5万担,同比减少7?郾5万担。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烟叶产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增强大局观念,自觉维护我省烟叶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把严控烟叶种植面积和收购计划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烟叶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落实省下达的烟叶生产收购计划,严格按计划组织生产和收购,切实维护国家政策的严肃性;要坚持按合同供应物资和收购烟叶,对无合同种植、无收购计划的烟叶一律不予收购;要按照“超抵欠补、周期运作、总量平衡”的要求,健全烟叶计划调剂机制,具体办法按省烟草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积极推进深化烟叶资源配置改革
把深化烟叶资源配置改革、推行烟区分类管理作为增强我省烟叶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坚持以市场为导向,2015年各产区烟叶计划按2014年计划占比40%、2015年卷烟工业市场需求占比60%的办法予以安排和下达。各烟叶产区要切实增强市场意识,按市场需求,努力提升优质烟叶原料保障能力。一是进一步优化生产布局。按照“市场引导、计划调控、注重质量、突出特色”的要求,计划分解要向烟叶质量特色突出、市场需求较旺的产烟县倾斜,计划落实要向生产水平高、集中连片较好的区域集中,力争湘南湘中产区1000亩以上、湘西北产区500亩以上连片种植比例达到50%以上。二是进一步优化种植主体。要大力培育职业烟农队伍,以促进烟叶种植主体不断优化,提升烟叶产业发展水平。要认真研究制定职业烟农扶持办法,对烟农实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分类扶持。在计划落实、金融支持、技术指导等方面,优先满足适度规模农户需要,重点培育适度规模的职业烟农。三是进一步优化生产技术方案。坚持把“优质、特色、生态、安全”作为烟叶生产的主攻方向,调整优化烟叶生产技术方案,狠抓土壤保育、壮苗培育、平衡施肥、水肥耦合、饼肥增香、绿色植保、中温中湿密集烘烤工艺、上部烟4—6片一次性采烤等技术的推广落实,全面提升我省烟叶质量技术水平。四是进一步优化烟叶供需结构。坚持以需定购、以购定产的原则,按照优化结构分区管理的要求,依据市场需求确定下部不适用鲜烟的清除数量及补贴标准,引导烟农自觉清除不适用鲜烟。要继续争取国家烟草局的政策支持,扩大订单生产规模,缓解烟叶供需结构性矛盾。五是进一步优化市场布局。统筹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兼顾重点客户和一般客户的需求,优先安排特色优质烟叶和订单生产计划,优先满足库存水平低、真实需求大的客户需求,优先保障发展势头好、原料需求增幅大的卷烟工业企业的原料供给,全面优化我省烟叶营销的市场布局。
三、努力提升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水平
始终坚持以现代烟草农业为统领,加快转变烟叶生产方式。一是不断完善现代烟草农业经营体系。以烟农合作社为载体,推进烟叶生产组织现代化。因地制宜加大土地流转,在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方面积极探索,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和联合为纽带、专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烟草农业经营体系。按照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实体化经营的要求,结合当地烟区实际,合理确定烟农合作社服务规模和功能定位,理顺烟农合作社与基层烟站之间、烟农合作社与专业服务队及社内成员之间的关系,指导烟农合作社完善有关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和业务运行,完善扶持办法,发挥烟农合作社的市场主体作用。当地烟草及农经等部门要加强对烟农合作社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引导烟农合作社在做实做好烟叶生产专业化服务的前提下,适度开展多元化经营,提高烟农合作社自我管理、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能力。要进一步推进烟农合作示范社创建工作,发挥好示范社的带动作用。二是打牢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的物质基础。继续抓好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各烟叶产区要以项目为载体,有效整合涉农资金和各方资源,进一步完善烟田基础设施综合配套,重点提升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和烟叶生产机械化作业水平,加快推进水源工程项目建设。进一步规范烟基项目建设及补贴资金管理,健全管护机制,积极探索烟田基础设施有偿使用办法,多方筹集烟田基础设施管护资金,抓好烟基项目日常管护和损毁修复工作,确保烟田基础设施长久发挥效益。三是完善现代烟草农业管理体系。要按照结构扁平化、运行网格化、业务流程化的现代化管理模式,抓好基层烟站的站点整合、岗位设置、队伍建设和工作流程优化工作,加大信息技术应用力度,改进烟叶工作考评办法,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提高烟叶工作执行力和管理效率。
四、认真落实烟叶生产收购政策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烟叶收购价格。国家烟草局已明确将上部不适用烟叶处理每亩120元补贴并入收购价格,2015年烟叶收购总体价格水平在今年基础上上浮3%,其中特色品种K326的收购价格,在此基础上再上浮10%,具体等级收购价格按国家发改委文件执行。二是调整和优化烟叶生产投入补贴。提高补贴精准度和透明度,把生产主体作为烟叶生产投入补贴的主要对象;合理确定不同烟区的补贴标准,实行差异化补贴,各烟叶产区散叶分级补贴维持50元/担不变,烟叶生产补贴、订单生产补贴和下部不适用鲜烟处理补贴标准由省烟草局依据各产区的市场需求及收购等级结构予以核定;明确收购补贴兑现的等级范围,对B3F及以下等级烟叶不予补贴;规范补贴兑现方式,将补贴与收购数量挂钩,产前承诺、收购结束后一次性兑现;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管理,统筹使用优化结构和订单生产补贴资金,妥善处置市场滞销等级烟叶,全面推行补贴公示制度,接受广大烟农和社会各方的监督。三是继续扶持烟农合作社发展。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烟草部门对合作社的专业化服务补贴及业务外包费用,享受税收优惠,并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合作社的农机具机库棚建设用地和设施农业用地等,在符合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的前提下,按照农业用地管理,不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四是进一步健全烟叶生产防灾救灾机制。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烟叶生产灾害救助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烟办〔2014〕243号),按照市场运作、烟农自愿和协同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进烟叶种植政策性保险,具体实施方案由省财政厅、省烟草局、湖南保监局共同研究制定。五是改进相关费用提取和使用办法。取消烟叶管理费,保留烟叶技术改进费,并按烟叶销售收入(不含税)的1%计提,专项用于烟叶技术推广、合作社的扶持、烟区土壤普查、烟叶病虫害预测预报、增香饼肥推广、烟叶生产气象服务、烟叶收购市场秩序维护等,由产区市州烟草公司统一计提,统筹使用,当年不形成结余。六是烟叶生产基础设施管护经费继续由各产烟县人民政府按当年烟叶税的1%—2%提取,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烟叶生产奖励资金仍按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进一步加强烟叶工作组织领导
烟叶产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当前烟叶工作面临的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加强对烟叶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我省2015年烟叶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发改、国土资源、林业、水利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烟草水源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和项目申报,国土资源部门对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的土地整理和项目建设用地需求要给予积极支持,工商、公安、发改、质监等部门要切实抓好烟叶市场管理,积极做好烟用物资服务和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各级烟草部门要加强烟叶政策宣传,抓好技术培训和指导,完善烟叶生产收购管理,不断改进服务方式,为烟农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