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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4-03-10 15:53 【字体: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

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

湘政办发〔2014〕2号

HNPR—2014—01002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以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为重点,切实加强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形式,丰富信息发布内容,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召开重要会议、组织大型活动、开展重大工作、处置突发事件时,应对相关的新闻发布事务同步作出安排,逐步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使政府信息发布成为制度性安排。省政府建立政府主要负责人依托新闻发布平台和新媒体发布重要信息的制度。省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利用新闻发布会、组织记者采访、答记者问、网上访谈、提供新闻稿、授权新闻单位发布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实效;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加发布的频次,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主要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出席一次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人至少每季度出席一次。省政府新闻办要建立和完善政府新闻发布的相关制度和平台,围绕省政府的中心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决定,全省重要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情况,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重大突发敏感事件等,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要指导和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强新闻发布工作,进一步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更好地回应公众关切,不断推动新闻发布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二)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通过更加符合传播规律的信息发布方式,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一是着手建立省、市、县三级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规范信息公开目录,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信息共享和协同发布。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和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主动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三是创新专题专栏建设形式。对各类政府信息,根据公众关注情况梳理、整合成相关专题,以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使政府信息传播更加可视、可读、可感,进一步增强政府网站的吸引力、亲和力。四是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要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要针对公众关切,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政策法规解读信息,加强解疑释惑;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要积极予以回应,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各级政府和部门负责人应主动到政府网站接受在线访谈。五是拓展政府网站互动功能。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通过领导信箱、公众问答、网上调查等方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征集公众意见建议。六是完善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七是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逐步整合交通、社保、医疗、教育等公共信息资源,以及投资、生产、消费等经济领域数据,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所需资源。

  (三)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和互动交流新渠道建设。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建立政务微博、微信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及公众提问处理答复程序,确保政务微博、微信安全可靠。开设政务微博、微信后,应报同级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备案。省互联网信息办要依法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的监管。

  (四)加强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和管理。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和“一城一平台”的原则,统筹建立本行政区域统一的政府公共服务“12345”热线平台,不断完善热线电话的受理、交办、反馈、督促和考核制度,确保热线电话有人接,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二、加强工作机制建设

  (一)健全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重要政务舆情,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政府工作的疑虑、误解,加强分析研判和调查处理,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方式及时予以回应,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各级互联网信息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完善重要政务舆情报告工作流程,积极协调公安、通信管理、政府信息中心(电子政务办)等部门加大网络舆情监测力度,重要舆情形成监测分析报告,及时转请相关单位和部门处置。

  (二)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围绕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政府权威信息。加强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信息的发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要将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纳入事件处置总体部署,坚持事件处置与信息发布同步安排、同步推进,涉事单位和部门新闻发言人要及时回应。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工作,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确认,确保政府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

  (三)完善政策法规文件解读机制。建立和完善规章解读新闻发布会机制,规章公布后正式施行前,省政府新闻办应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和规章起草单位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和解读规章条文内容。对公众有疑虑且关注度高的,省政府法制办应会同起草单位及时加强解疑释惑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省政府出台有关立法解释。逐步建立规范性文件和对应解读同步送审和发布机制,有关部门在起草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可能引起公众疑虑的规范性文件时,要同步起草对应的解读,一并报发文单位审批,一并发布。在规范性文件执行过程中,公众有疑虑且关注度高的,制定部门应当积极予以回应,消除公众疑虑。有关部门可根据需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家队伍,逐步建立政策解读专家库,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

  (四)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各级政府新闻办、互联网信息办以及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建立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妥善制定政府重大信息发布和传播方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发布实效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做到政府经济社会政策、权力运行透明,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不断把人民群众的期盼融入政府决策和工作之中,努力增强提升政府公信力、社会凝聚力的“软实力”。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选好配强新闻发言人,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同时,要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相关人员参加重要会议、掌握相关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二)加强业务培训。要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经常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相关人员等的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公务员培训内容,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

  (三)加强督查指导。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新闻办、省互联网信息办和省经济信息中心要协同加强对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强化绩效评估,加大问责力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平台建设和机制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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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 湖南政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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