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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省文史研究馆工作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4-03-11 11:19 【字体: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和改进省文史研究馆工作的实施意见

湘政办发〔2014〕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充分发挥省文史研究馆在推进我省文化建设和统战联谊工作中的独特作用和优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文史研究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46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和改进省文史研究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省文史研究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文史研究馆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方面。作为统战性、荣誉性的机构,省文史研究馆自成立以来,坚持弘扬敬老崇文的优良传统,认真履行“文史研究、艺术创作、参政咨询、统战联谊”职责,为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文化建设等作出了积极贡献。当前,我省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富民强省的关键时期。加强和改进省文史研究馆工作,有利于充分发挥文史研究馆的文化高地作用,积累丰硕的学术艺术成果,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有利于充分发挥文史研究馆馆员的道德示范作用,引领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学术风气和价值情操;有利于充分发挥文史研究馆的思想库作用,为文化强省建设和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有利于发挥文史研究馆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党和政府同知识界、文化界的联系,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

  二、进一步明确省文史研究馆的工作任务

  省文史研究馆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弘扬敬老崇文的优良传统,在存史资政、文化建设、统战联谊方面发挥独特作用。

  省文史研究馆的主要任务是:组织馆员开展文史研究和艺术创作,挖掘湖湘人文资源,传承、弘扬和创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围绕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深入研究、建言献策;开展统战联谊活动;开展对外文化交流。

  三、规范省文史研究馆馆员的选聘

  省文史研究馆馆员由省人民政府省长聘任,馆员不规定任期。馆员主要从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中选聘,根据工作需要,少量的也可以从中国共产党党员专家学者中选聘。馆员主要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选聘,根据需要也可以选聘省外湘籍知名人士。

  馆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高尚的道德品格;

  (三)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艺术成就,并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或艺术创作能力,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四)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较大的社会影响与较高的知名度;

  (五)新聘馆员年龄原则上不低于60岁,不高于70岁。

  馆员按以下程序聘任:

  (一)省文史研究馆根据馆员队伍情况和工作需要提出选聘方案;

  (二)有关单位或个人向省文史研究馆书面推荐馆员人选;

  (三)省文史研究馆对推荐人选研究成果、艺术成就和其他条件进行评议,确定考察对象;

  (四)省文史研究馆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确定拟聘人选;

  (五)拟聘人选经商省委统战部后,报省人民政府审定;

  (六)省人民政府下发聘任文件,省人民政府省长为新聘馆员颁发聘书。

  馆员不再符合条件时,省文史研究馆应当报请省人民政府予以解聘。

  馆员可以向省文史研究馆申请辞聘。馆员申请辞聘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由省文史研究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四、明确文史研究馆馆员的职责权利

  省文史研究馆馆员作为德、才、望兼备之士,要本着从容淡定、因人而异、量力而行、各展所长的原则,充分发挥学识渊博、社会影响力广泛等优势,履行职责,积极工作,发挥作用。

  馆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积极开展文史研究、艺术创作、统战联谊、民主监督和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二)服从服务于湖南文化建设需要,围绕省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和我省文化建设领域的重要问题或其他社会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建议或意见;

  (三)积极参加省文史研究馆组织的各类活动;

  (四)馆员应向省文史研究馆递交本人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或艺术作品原件用以馆藏。

  馆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直接向省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向本级和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了解情况;

  (三)馆员享受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工作待遇;

  (四)应邀列席省人民代表大会、省政协全会和省政府有关会议。

  五、搞好文史研究馆建设

  省文史研究馆馆长、副馆长,由省人民政府省长聘任或任命。

  省文史研究馆与省参事室合署办公,负责省文史研究馆馆员的组织管理和服务。

  省文史研究馆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计划地组织馆员开展文史研究、艺术创作、文化交流、统战联谊等活动,认真落实省政府交办的调研课题和工作任务,主动服务和参与文化强省建设。进一步加强省文史研究馆机关建设,不断提高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能力水平。选拔文化程度高、专业能力强的人员进入文史研究馆工作人员队伍,加大对省文史研究馆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交流任用力度。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改进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统战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人员的组织管理和服务水平,积极为馆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六、加强对文史研究馆工作的支持和服务

  各市州、省直各部门要积极支持省文史研究馆工作,明确机构或人员负责联系省文史研究馆工作;对馆员文化考察、课题调研、艺术创作等活动,应当积极支持,提供工作便利;对馆员建议、调研成果等,要及时办理,做好情况反馈。馆员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要本着从优的原则,对馆员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工作上支持,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为其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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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 湖南政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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