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湖南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湘政发〔2014〕13号
HNPR—2014—00014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安排工作。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根据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2014年全省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以分类指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揽,促进“三量齐升”,推进“四化两型”,着力激发市场活力,着力转方式调结构,着力推进节能环保,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形成结构合理、方式优化、区域协调、城乡一体发展新格局,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各级各部门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求实创新、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努力完成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各项任务。
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具体计划,由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下达。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1日
湖南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13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坚持稳中求进、“三量齐升”,齐心奋力、攻坚克难,有效应对经济大幅下行的不利局势,努力克服严重干旱的不利影响,推动形成了经济稳中向好的有利局面。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45万亿元,增长10.1%,其中,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2.8%、10.9%、11.4%。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1.6%,全部工业增加值突破万亿大关;财政总收入3307.3亿元,增长12.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8381.4亿元,增长26.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940.6亿元,增长13.8%;完成进出口总额251.6亿美元,增长14.7%,其中,出口增长17.6%;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9.8%和12.5%;CPI上涨2.5%,物价水平基本稳定;新增城镇就业80.1万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减排实现年度目标,万元GDP能耗下降4.7%,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总体部署,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规模工业增长12%左右,服务业增长12%左右,投资增长23%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以上,进出口增长12%。财政总收入增长12%左右,城乡居民收入增长10%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75万人。
实现上述目标,最核心的是要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最根本的是要促进“三量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推进国资国企、政府职能转变、财税体制、投融资体制、农村综合改革、要素市场化、城乡一体化、生态文明制度等重点领域改革,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向改革要动力、要活力、要竞争力。着力抓好以下六项主要工作:
一、突出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以优化结构扩大投资规模。狠抓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实施“9312”投资促进计划,带动全社会投资达到2.25万亿元。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重点围绕市政公用、文化旅游、民生服务、基础产业等领域,创新投融资方式、完善合理回报机制、畅通民间投资进入渠道。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分类推进国企改革,推动省、市属国企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实现滚动投入、滚动发展。合理确定投向,以“两房两棚”为重点,城建投资2000亿元;以水利为重点,涉农投资1000亿元;以铁路、电力为重点,交通能源投资1400亿元;以先进制造业及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工业投资9700亿元左右;以节能环保为重点,生态投资880亿元以上;以基本公共服务为重点,民生投资1600亿元。积极争取各类财政性资金,保持贷款合理增长;力争企业上市、债券发行等800亿元,利用外资100亿美元,内联引资3600亿元。以培育热点引导消费升级。加强电子商务、物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和健康服务机构,扩大信息、健康、养老等新型消费。出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全面实施“先照后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加快农贸市场改造、“百城千镇”县乡流通再造等工程,加强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
二、突出转型发展,着力提高产业竞争力。工业突出抓好“减”和“增”。出台化解产能过剩实施意见,通过严格节能、环保、安全执法,鼓励开拓新兴市场等,淘汰、整合、转移过剩产能。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建立以市场评价为主的成果加速转化机制,争取长株潭高新区成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出台实施10大重点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壮大3D打印、工业机器人、北斗应用、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产业。实施促进大企业发展、产业园区倍增计划、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加强老工业基地改造。服务业突出抓好“退”和“进”。加快政府从微观管理退转到搭建平台、维护秩序、提供公共产品上来;推动事业单位改革,拆分公共服务与市场竞争业务;适当减少垄断行业国有资本占比。创造“非禁即入”公平发展环境,研究制定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办法和项目目录。实施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着力打造长株潭现代服务业核心发展圈,推动长沙率先建立以服务经济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继续抓好衡阳市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张家界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农业突出抓好“量”和“质”。制订并实施331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落实扶粮增粮优惠政策,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600亿斤左右。研究开展耕地休养生息,实施污染耕地修复工程。强化农业基础设施,深化农村公共投资管理改革。实施“百城千镇万村”工程,改造30万户农村危旧房,建设100个新农村示范村。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组织实施“百企千社万户”和“百片千园万名”工程,支持龙头企业多形式兼并联合。
三、突出以人为核心,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不断优化城镇空间布局。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出台省内实施方案。以长株潭城市群为核心,洞庭湖、大湘南、大湘西和湘中城市组团为重点,引导人口向重点开发区域聚集。启动组建湘江新区前期工作。开展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和新型城镇化试点。支持区域城市群及省际边界小城镇加快发展。完善县域经济发展机制,统筹城乡发展。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有序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公共服务成本分摊机制创新。优先推动高校、技术院校毕业生等常住人口落户。着力解决城镇贫困家庭和农业转移人口居住问题,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42.5万套。稳步提高农民工医疗、养老等基本保险参保率,加强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及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着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加大投融资体制改革,探索市政债、资产证券化、城镇化集合债等融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参与公用设施建设运营。加快污水垃圾处理、供排水、公共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提质。加强城镇管理和社会管理模式创新。
四、突出战略对接,全面提高内陆开放层次和水平。提升开放格局。充分发挥“过渡带”和“结合部”的区位优势,全面呼应国家“一路一区一带”的开放新战略。以深化泛珠区域合作为重点,对接海上丝绸之路。完成22条省际高速公路通道建设,推进基础设施、口岸通关等跨区融合。以融入长江经济带为重点,对接上海自由贸易区。实施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重点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抓好水、粮食安全等重大项目建设。以加强西部省份合作交流为重点,对接丝绸之路经济带。突出打通重大铁路、能源通道,引导工程机械、轨道交通等优势企业,加强与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企业合作。完善开放平台。加强岳阳临港经济、长沙临空两型示范区建设,争取上海自贸区部分政策延伸覆盖。推动与主要口岸协同共建作业区和“无水港”,支持申报汽车整车、粮食进口指定口岸。高起点抓好衡阳、湘潭综合保税区建设,加快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动郴州出口加工区升级为综合保税区。增强开放活力。培育优势出口企业、专业代理公司和外贸商品基地,推动加工贸易转型。鼓励能源原材料、紧缺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支持水电、农业、装备制造和新能源等产业打造海外合作联盟,建设境外工业园,鼓励外包工程。推进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
五、突出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加快两型试验从局部探索向制度探索全面升级。分类推动县域发展,对重点开发区,强化产业承接转移,促进产业和人口聚集;对限制开发区,突出建好工业集中区,鼓励发展“飞地经济”;对重点生态功能区,支持发展特色生态经济。启动县(市)“三规合一”试点。推动武陵山片区、湘江源头3县纳入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完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和县域分类考核体系。强化节能减排。加强钢铁、发电、水泥建材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综合环境服务等新模式,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化。推动风电、生物质等新能源开发,支持绿色环保产品消费。大力推进水体、大气、土壤三大治理。湘江保护与治理,继续实施“三年行动计划”;长株潭大气污染,强化联防联治;重污染土壤,开展专项治理修复;农村面源污染,推动连片整治覆盖全省;对山体和矿山,开展修复和复绿行动,关停9万吨以下小煤矿。扩大石漠化治理和水土保持工程,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
六、突出民生优先,切实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托底基本公共服务。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以托底清单管理模式,分类推进3大类77个服务项目,并强化分工落实,加强年度考核。大力实施精准扶贫。把湘西地区开发和武陵山、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作为分类指导全面建成小康的重中之重。狠抓直接帮扶、整村推进,推动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和“六到农家”示范村建设。紧扣发展生产、健全公共服务和教育3件大事,启动一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实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创新社会治理机制。严格安全生产和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完善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平台,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以及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查询等机制。减少三分之一行政事业性收费。完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湖南省2014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湖南省2014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
主要指标 |
2013年计划 |
2013年实际 |
2014年计划 |
总量指标 |
一、地区生产总值 |
10%以上 |
10.1% |
10%左右 |
二、规模工业增加值 |
14%左右 |
11.6% |
12%左右 |
|
三、服务业增加值 |
11% |
11.4% |
12%左右 |
|
其中,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 |
40.3% |
41%左右 |
|
四、固定资产投资 |
23% |
26.1% |
23%以上 |
|
其中,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占比* |
— |
39.5% |
40%以上 |
|
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15%以上 |
13.8% |
13%以上 |
|
六、进出口总额 |
12% |
14.7% |
12% |
|
其中:出口 |
13% |
17.6% |
13% |
|
效益指标 |
七、财政总收入 |
12% |
12.6% |
12%左右 |
八、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10%以上 |
9.8% |
10%左右 |
|
九、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
10%以上 |
12.5% |
10%左右 |
|
质量指标 |
十、城镇化率 |
48.4% |
47.96% |
49.9%左右 |
十一、R&D经费支出占比 |
1.45% |
1.4% |
1.55%左右 |
|
十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3% |
-4.71% |
-2% |
|
十三、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 |
— |
-3.4% |
-3.4% |
|
十四、化学需氧排放量 |
-1% |
-1.13% |
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 |
|
十五、氨氮排放量 |
-2.2% |
-2.25% |
||
十六、二氧化硫排放量 |
0% |
-0.57% |
||
十七、氮氧化物排放量 |
-2% |
-3.14% |
||
民生指标 |
十八、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
3.5%左右 |
2.5% |
3.5%左右 |
十九、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70万人 |
80.1万人 |
75万人 |
|
二十、保障性安居工程 |
33万套 |
36万套 |
42.5万套 |
|
二十一、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 |
98% |
98% |
|
二十二、人口自然增长率 |
7‰以内
|
6.46‰ |
8.8‰ |
注: 带*指标为今年新增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