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3部门
关于印发《做好“方便群众就近就医 提升基层
卫生服务水平”重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卫基层发〔2020〕3号
HNPR—2020—20001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方便群众就近就医,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水平”已纳入2020年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了《做好“方便群众就近就医 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水平”重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5月19日
做好“方便群众就近就医 提升基层卫生
服务水平”重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2020年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切实做好方便群众就近就医,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水平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7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委《关于印发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扶贫发〔2019〕45号)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乡镇(街道)职责权限实施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85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做好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方便群众就近就医,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落实每个行政村卫生室补助运行经费6000元/年,改善和保障村卫生室运行条件,为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搭建更好的平台,解决后顾之忧。
(二)到2020年10月底,全省建制乡镇卫生院2名全科医生全覆盖。(全科医生是指经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其执业范围已变更或加注为“全科医学专业”的执业助理资格以上医生)。
三、项目内容和资金安排
(一)每个行政村卫生室补助运行经费6000元/年,改善和保障村卫生室运行条件。
1.资金安排。巩固基层卫生服务网底,落实行政村卫生室6000元/年运行经费的财政补助政策。村卫生室运行经费由省和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湘西自治州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负担)。
2.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待遇保障机制。实施紧密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并与乡镇卫生院签订正式用工合同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余的乡村医生可以按参保条件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需在2000元/年以上。各地要积极引导乡村医生依法合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激励政策。乡村医生按以上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作为村卫生室运行补助经费拨付的考核因素。
3.加强村卫生室运行管理。各地要积极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加强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人员、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管理。推行“县治、乡管、村访”慢性病管理服务模式,提高慢性病健康管理质量。加强乡村医生动态管理,对临时性乡镇卫生院“派驻”服务的村卫生室和新出现的“空白村”及时安排乡村医生,补齐村级卫生健康服务短板。
4.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各地要加强乡村医生的业务能力培训,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指导乡村医生积极开展居民健康管理服务,协助做好重点人群(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和重点疾病患者(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积极推动乡村医生加入全科医生团队,协助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充分借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平台和APP等,向签约居民提供预约、咨询、健康管理、检查检验结果查询、在线支付等服务。
(二)全省建制乡镇卫生院2名全科医生全覆盖。
1.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辖区全科医生配备情况,加大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和助理全科医生的培养。建制乡镇卫生院要选派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保证参培人员在参加培训期间待遇不降低。鼓励市县自筹资金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2.加大全科医生注册力度。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督促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全科医学等专业医师转岗培训变更或增加执业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卫函〔2018〕123号)要求,认真梳理已经全科医师岗位(骨干)培训、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执业(助理)医师信息。对尚未变更或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的,要督促其做好相关注册工作。
3.加大全科医生保障力度。对取得《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应纳入基层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范围,经同级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同意后报上一级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以直接考核聘用。定向医学生毕业后,由与其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规定履行编制使用核准程序后,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会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安排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确保有编有岗,专编专用。落实好全科医生津贴,对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全科医生,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的标准发放。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取得中级职称后在贫困县农村基层连续工作满10年的,可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直接取得副高级职称,取得的副高级职称限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任。
4.加大全科医生配备统筹力度。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配备的实际情况,加大对全科医生配备统筹力度。一是优先配备。今年培养合格或招聘的全科医生优先安排到未配备2名全科医生的建制乡镇卫生院。二是县内调剂。统筹使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可从拥有多名全科医生的建制乡镇卫生院调剂到未配备2名全科医生的建制乡镇卫生院。三是选派支援。从县级及以上医院选派全科医生到建制乡镇卫生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