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解读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2019年以来,为规范中介服务管理,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有关要求,我省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清理公布了省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印发了《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解决中介服务领域长期存在的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问题,打造公平竞争、服务高效、监管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体系,我省2020年11月制定出台了《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二、《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分为总则、入驻服务、交易流程、监督管理、附则等五个部分,制定了33条规定内容。
第一章为总则。阐述了管理办法的目的意义,界定了相关概念定义和实施范围,明确了管理、运行机构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
第二章为入驻服务。明确了中介机构、委托人的条件要求和入驻步骤。
第三章为交易流程。从选取需求公告发布、中介机构报名,到选取方式、选取结果、合同签订、成果备存、费用支付、服务质量评价等环节,以全链条、全流程顺序明确了相关规定。
第四章为监督管理。明确了信用监管、投诉处理、追责处理等内容。
第五章为附则。对《暂行办法》的生效时间进行了明确。
三、《暂行办法》的主要创新
《暂行办法》既借鉴吸纳了先行先试省份经验,又结合我省实际有所创新。
一是在平台建设上,坚持全省一盘棋,防止多头重复建设。按照“一个平台、全省共用、分级实施”的原则,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中介服务超市,实行省、市、县分级管理,实现统一平台支撑、统一入驻服务、统一事项管理、统一网上交易、统一投诉处理、统一信用监管;彻底解决平台多、入口多、标准不统一、进驻程序复杂等问题。
二是在机构入驻上,坚持常态开放、动态入驻,面向全国优质中介服务机构开放,解决中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地方保护和服务垄断等问题。
三是在监督管理上,坚持日常监管与信用监管相结合,着力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机制,实现一处失信、全省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