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孙传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湘政人〔2024〕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决定:
孙传贵同志任省教育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冯传良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欧勇同志任省人民政府驻海南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德林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龙靖波同志的省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杨贇、罗迎春同志任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广播电视台)副总经理(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何文斌同志任省文史研究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杨颖同志任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富林、喻嵘同志任湖南中医药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罗惠缙、吴晓同志任吉首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何杰同志任湖南工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红革同志的湖南文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袁志成同志的湖南城市学院副院长职务;
宋光鑫同志任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董事长、副总经理的任免,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