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省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教育、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林业、税务、统计、机关事务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铁路建设、机场建设、人防建设、国防动员、援藏援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工作。
分管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局、省统计局、省机关事务局、省国防动员办(省人防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能源局、省地质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事务中心。
代管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
代管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农科院。
联系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省监委、省人民政府侨务办、省人民政府外事办、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省委军民融合办、省人民政府台办、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湖南湘江新区、省侨联、省气象局、省地震局、澧水公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院、中科院亚热带农业研究所、中国农科院麻类研究所。
联系省军区、驻湘部队、审计署长沙特派办、财政部湖南监管局、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省税务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中储粮湖南分公司、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消防救援局)、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六大队、教育部在湘高校、国防科大、湖南先进技术研究院。
联系民盟湖南省委会、省工商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