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2018年,我省围绕“停缓调撤”控增量、“降化转改”化存量、“控量提质”促转型、“开源节流”保稳定的总体思路,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一是强化源头管控。出台严控债务增长、防范债务风险、化解隐性债务、负面清单管理、平台公司转型、建立应急预案等系列文件,初步形成“1+N”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体系。组织开展全省范围内的预算法集中学习,编发政策简读手册和工作通报,着力提高各地防风险意识。科学设置指标,根据各地债务情况,开展债务风险预警。完善考核方式,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列为市州工作绩效评估重点指标,在全面小康监测考核中对债务高风险地区 “一票否决”。
二是严格控制增量。实施“停、缓、调、撤”四个一批,大力压减超过财政承受能力的政府举债建设项目。对纯政府付费等5类情形的PPP项目,以及货物和建设工程等7类情形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清理PPP项目库,整改政府购买服务违规融资项目。探索建立发改、财政、主管部门参与的联合审批机制,从严审核项目立项。
三是妥善化解存量。2015-2018年共发行置换债券6168.38亿元,全面完成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全省每年可节约利息200多亿元。组织省本级和市县政府编制了化债实施方案,明确了化债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加强与金融机构协调,对接“险资入湘”,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开展高成本非标融资、违规个人借款等专项清理,排查风险隐患。
四是推动平台转型。开展平台公司专题调研,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政策文件。清理压减平台公司数量,对整合进度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指导市县逐家制定平台公司转型方案,剥离政府融资职能,分类推进市场化转型。
五是依法开好“前门”。踩准发行时点,科学设计债券期限结构,全年发行新增政府债券834.2亿元,较好地控制了利率成本,保障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建立健全专项债券风险控制机制,强化还本付息计划管理。
六是强化督导问责。省政府建立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省领导联点督导工作机制,组建由省长和副省长任组长的8个联点督导组,先后开展多轮债务督导。省债务办组织小分队分赴市县开展实地督导,实现风险较高地区全覆盖。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压实债务管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