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关切,我有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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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时间能延长吗?帮你问到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工作的问题。《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湖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湘建房〔2019〕172号)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工作。此处“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和“完成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工作”没有区别,都是指完成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所有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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