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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湘政办建复[2018]9号
刘低炉等3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全面落实湘政发[2016]22号文件已经明确扶持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一核三极”辐射联动“四带多点”增强区域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2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推进长株潭核心增长极和岳阳市、郴州市、怀化市增长极建设,打造京广、环洞庭湖、沪昆、张吉怀经济带,培育若干新增长点。《实施意见》是一个指导性意见,提出的政策支持和重大项目建设落实是一个长期过程。你们提出《实施意见》对支持怀化市建设发展的政策有24项、重大工程项目有50个,只有13项政策和21个工程项目得到落实或部分落实,建议省政府协调省直有关部门落实支持怀化建设发展的有关政策和项目。省政府办公厅对此高度重视,组织省发改委等21个相关单位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梳理,经清理汇总有关情况,74项政策和项目中,有11项已落实或基本落实,54项部分落实, 3项因怀化市条件不具备暂未落实,6项是怀化地方事权。下一步,我们将对54项部分落实政策和项目持续跟踪落实,对3项因怀化市条件暂不具备和6项属于怀化地方事权的政策和项目进一步加强指导,增强指导的针对性、精准性,尽快创造条件落实。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25日
联系单位: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办理处
联系电话:0731-89990370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