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299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5-07-10 11:50 【字体:

蒋德安委员:

  您提出的《加快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政务服务全覆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2〕16号)精神,省政府办公厅于2013年年初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湘政办函〔2013〕5号),对全省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目标、标准和保障措施等作出了规定,并要求村(社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参照执行。

  一是明确了建设目标。要求从2013年起,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在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做到设施配套、功能完善、内容丰富、机制合理,形成服务便捷、管理规范、廉洁高效的基层政务服务体系。

  二是明确了建设标准。便民服务中心场地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00m2左右,悬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牌子,将计生、国土、林业、民政、劳动保障、财税、水利、农机、农业保险、新农合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和事项进驻中心公开规范办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兼任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制订并执行预约服务、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便于群众联系和监督。

  三是明确了保障措施。按照“省指导、市负责、县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把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市、县两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支持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省财政对48个贫困县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10-15万元的补助,其中,邵阳市有8个县市已纳入补助范围。

  各市州、县市区积极行动,认真落实湘政办函〔2013〕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有些市州、县市区在确保省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同时,还给予一定的资金配套。目前,全省近90%的乡镇(街道)建有便民服务中心。同时,积极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确保中心能发挥作用。如长沙市大力推进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益阳市制定下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切实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各市州、县市区不断加强村(社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全省近60%的行政村(社区)建有便民服务平台,确保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延伸到村、到户。

  下一步,将按照“省抽查、市检查”的原则,加强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督查,确保取得扎实成效。一是加强资金到位情况的督查,确保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加强硬件建设情况的督查,确保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的标准建设便民服务中心。三是协调督促各县市区财政、人社、国土、民政、农业、林业、卫生、计生、税务等部门对涉农审批、办事服务、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对能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站所办理的权限予以下放,确保事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进行集中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切实方便基层群众。四是督促各县市区依托各种综合服务设施如群众工作站、民情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积极加强村(社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感谢您对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26日

联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办理处

联系电话:0731-81112320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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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责任编辑: 盛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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