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局、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精神,做好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内容
本次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
各级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为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应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国务院规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普查经费,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不能因普查经费短缺或不足而影响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 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新闻单位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采用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附件: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谢建辉 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张志军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崇斌 省统计局局长
吴小月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汤向荣 省公安厅副厅长
赖馨正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易继红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
黄惠勇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成 员:康重文 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屈贵全 省委网信办副主任
刘启峰 省委外事办副主任
傅 雷 省委台办副主任
王瑰曙 省教育厅副厅长
曹承明 省民宗委副主任
游劲民 省民政厅副厅长
黄春阳 省司法厅巡视员
李丙力 省财政厅副厅长
刘志信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巡视员
兰定国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江 涛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章宇 省广电局副局长
戴乐平 省统计局总统计师
刘亚楼 省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唐晓宁 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申春平 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
肖青松 省军区办公室副主任
冯世强 省武警总队保障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戴乐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