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PR-2011-12049
湖南省财政厅文件
湘财购〔2011〕34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
合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有关供应商: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提升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质量,省财政厅决定在省本级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电子化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定义
本通知所称电子化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是指通过湖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平台实现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全流程网上运行无纸化操作,主要环节包括:电子合同签订、电子合同备案、网上验收确认和网上资金支付。
二、电子化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相关内容
2011年12月1日起,省本级财政新批复下达政府采购计划的项目均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合同签订、合同备案、验收确认和资金支付等流程全部网上进行。
2011年12月1日以前省本级财政已批复下达政府采购计划,项目尚未开始执行的,可按原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也可依照本通知规定的流程,实行电子化合同管理。
(一)电子合同签订
1、签订电子合同的前提条件
(1)网上立项。网上建立政府采购项目是签订电子合同的索引和依据。采购项目实行委托采购的,由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立项;采购项目采用协议供货、网上竞价和分散采购方式的,由采购人网上立项。
(2)取得CA数字证书。合同签订各方必须事先取得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颁发的CA数字证书,供应商还须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完成注册。
2、签订电子合同的主要操作步骤
第一步,发起电子合同。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均可作为电子合同的发起方。合同发起方凭CA数字证书登录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在采购管理菜单下点击“签订合同”,选中待签订合同项目列表中需要签订合同的项目,可打开电子合同签订页面,发起电子合同。
第二步,填写合同要素。电子合同文本为系统模板自动生成,合同发起方填写合同要素信息,点击“重新生成合同文本”即可生成待签订合同。
第三步,网上签章。合同发起方对待签订合同确认无误后,加盖电子签章并保存,完成发起方电子签章流程。系统自动将电子合同提交合同接收方,等待签章确认。合同接收方凭CA数字证书登录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查阅由合同发起方发出的电子合同,确认无误、加盖电子签章并保存,即完成电子合同签订。
(二)电子合同备案
2011年12月1日起,省本级财政新批复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项目,必须签订电子合同。电子合同网上签订后,系统自动提交省财政厅审核备案。未签订电子合同的,不受理合同备案申请。
(三)验收确认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履约验收完成后,采购人应登录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在相应的项目菜单下点击确认履约验收。
(四)资金支付
省财政厅已经实现了政府采购电子合同库与国库集中支付数据库的对接。电子合同一经网上备案,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即可调阅和查询已备案政府采购电子合同信息。为保障支付顺畅,实现平稳过渡,2011年12月31日以前,已实行电子合同备案的,采购人仍需向省财政厅提交一份纸质合同备案并办理支付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湖南省财政厅已为省本级一、二、三级预算单位购买了CA数字证书。尚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采购人,请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湖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平台”用户注册及数字认证工作的通知》(湘财购函〔2011〕6号)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报送至湖南省财政厅办公楼18楼附1房,统一代办CA数字证书。
联系人:莫尧典,联系电话:0731-85165200。
(二)供应商请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湖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平台”用户注册及数字认证工作的通知》(湘财购函〔2011〕6号)要求,到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成为供应商库成员。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主题词:政府采购 电子合同△ 管理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湖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共印300份 2011年1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