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索引号:430S00709/2011-02319 文号:公告第3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11-60003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2-07-01 签署日期:2011-06-08 登记日期:2011-07-11 所属机构: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所属主题: 发文日期:2011-07-13 公开责任部门: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HNPR-2011-60003

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第3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以及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第6号公告的部署,现就2011年我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类别     

    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分为兽医全科类和水生动物类两类。两类考试分别命题组卷,同一时间统一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既可以选择报考兽医全科类,也可以选择报考水生动物类,但报考水生动物类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只能申请注册从事水生动物疫病防治服务。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1.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200911前,不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具有兽医师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 2011年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1. 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考生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进行报名。     

    3.网上报名时间为62579。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准备小二寸正面免冠近照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尺寸为33mm×48mm,宽390像素×567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24RGB真彩色,文件大小不超过40KB)。     

    4.现场确认时间为718729。现场确认地点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从地市级兽医主管部门名单中自主选定。考生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2)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者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11前取得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应当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2011年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提交考生所在学校院系证明12份(证明格式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下载,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不提供学校院系证明)。     

    三、考试缴费标准及方式    

    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我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执业兽医考试兽医全科类和水生动物类均暂定为280/人,多退少补。由考生到自主选定的现场确定地现场确认时向市州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缴纳。     

    四、准考证打印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应于924-1015登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时间为1016。具体安排为:     

    试卷一、试卷二:1016上午9:00-11:30     

    试卷三、试卷四:1016下午14:00-16:30     

    (二)考试内容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兽医全科类、水生动物类考试命题范围分别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兽医全科类)》和《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水生动物类)》为准。     

    (三)考试方式    

    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     

    (四)考试科目     

    1.兽医全科类。分为基础、临床、预防和综合应用四张试卷,总题量400题,总分值400分。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基础科目。包括动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病理学、兽医药理学和兽医法律法规;     

   试卷二: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外科手术学、兽医产科学和中兽医学;     

    试卷三: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和兽医公共卫生学;     

    试卷四: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牛、羊、禽、犬、猫、兔、马、貂、蜂、蚕等动物疫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2.水生动物类。分为基础、临床、预防和综合应用四张试卷,总题量300题,总分值300分。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水生动物解剖组织及胚胎学、动物生物化学和水生动物生理学。     

    试卷二:临床科目。包括水产药物学、水生动物病理学、水生动物疾病学。     

    试卷三:预防科目。包括水生动物免疫学、水生动物病原生物学、水产养殖环境学和水生动物公共卫生学。     

    试卷四:综合应用科目。包括鱼类、贝类、虾类、蟹类、蛙类、鳖类等水生动物疫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五)考试纪律     

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阅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可在中国兽医协

会网上查阅),并自觉遵守。     

   六、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发布。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待考试结束后,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并公布。     

    通过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由农业部颁发相应类别的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报名时未提交毕业证书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成绩合格的,领取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七、考试复习与辅导     

   考生可根据所报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类别,依据《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兽医全科类)》或者《2011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水生动物类)》进行复习、备考。农业部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2011湖南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受理单位和咨询电话

序号

市州

   

单 位 地 址

电话号码

1

长沙市

长沙市动物防疫监督站

长沙市河西咸嘉湖路12

0731-85452475

2

株洲市

株洲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153号六楼防疫科

0731-28682342

3

湘潭市

湘潭市家畜疫病防检站

湘潭市岳塘区公园路16

0731-58561249

4

衡阳市

衡阳市动物防疫监督管理站

衡阳市石鼓区蒸湘北路244号

0734-8676973

5

邵阳市

邵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邵阳市邵石路355

0739-5266726

6

岳阳市

岳阳市畜牧水产局

岳阳市岳阳大道人大办公楼1409

0730-8788577

7

常德市

常德市畜牧水产局医政科

常德市朗州南路478号

0736-7268080

8

张家界市

张家界市畜牧水产局

张家界市崇文路宝塔岗22

0744-8320044

9

益阳市

益阳市动物防疫监督管理站

益阳市大海塘龙洲北路533

0737-2671813

10

郴州市

郴州市畜牧水产局

郴州市劳动路3

0735-2267383

11

永州市

永州市畜牧水产局

永州市冷水滩区凤凰路730

0746-8217347

12

怀化市

怀化市动物防疫监督站

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九楼

0745-2717093

13

娄底市

娄底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娄底市长青中街45

0738-6683839

14

湘西自治州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家畜疫病防检站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杨家坪8

0743-8716546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信息来源: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省法制办公室_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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