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加强行业协会指导与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430S00022/2008-84240 文号:湘商人[2008]27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09-22003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3-12-01 签署日期:2008-10-31 登记日期:2009-09-30 所属机构:省商务厅 所属主题:法制 发文日期:2008-10-31 公开责任部门:省法制办公室



 


厅机关各处室(中心)、各归口管理协会、商会: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加强行业协会指导与管理的意见》已经厅务会议讨论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协会  管理  意见  通知


                                                            


  湖南省商务厅办公室                2008年10月31印发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加强行业协会指导与管理的意见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


 


为加快推进省商务厅归口管理的行业协会、商会(以下统称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1号)的精神,提出以下意见:


一、行业协会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行业协会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采取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改进监管、强化自律,完善政策、加强建设等措施,加快推进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坚持市场化方向,坚持政会分开,坚持统筹协调,坚持依法监管,逐步建立体制完善、结构合理、行为规范、法制健全的行业协会体系。


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


行业协会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切实解决行政化倾向严重以及依赖政府等问题。要努力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加强行业自律,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规范会员行为。切实履行好服务企业的宗旨,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改进工作方式,深入开展行业调查研究,积极向省商务厅和有关部门反映行业、会员诉求,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参与制订和修订行业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完善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发展。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交易会、展览会等活动,为企业开拓市场创造条件。


三、加强行业协会的指导与管理


省商务厅作为内外贸行业协会的归口指导管理单位,要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协会的政策,发挥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省商务厅根据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对所属行业协会按照业务对口的原则,由有关业务处室负责对口指导管理。要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自主办会,委托行业协会开展相关业务活动或提供的服务,应支付相应的费用,所需资金要纳入预算管理。协会开展专项活动,可适当安排商务工作专项经费。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把适宜于行业协会行使的职能委托或转移给行业协会。在出台涉及行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前,应主动听取和征求有关行业协会的意见和建议。


归口管理行业协会的年检、设立、变更、注销,以及协会领导人选须报商务厅审定。协会的年检由厅对口处室会同人事教育处提出意见,报分管厅领导审定;协会的设立、变更、注销,以及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选,由厅对口处室会同人事教育处提出意见,经分管厅领导同意后,报厅党组审定。


 


附件:湖南省商务厅归口管理协会名单


1、湖南省商贸联合会


2、湖南省外贸会计学会


3、湖南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4、湖南省人像摄影协会


5、湖南省美发美容协会


6、湖南省调味品协会


7、湖南省餐饮行业协会


8、湖南省连锁经营协会


9、湖南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10、湖南省商品市场协会


11、湖南省拍卖协会


12、湖南省二手车流通协会


13、湖南省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协会


14、湖南省酒业协会


15、湖南省肉类行业协会

 
信息来源:省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省法制办公室_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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