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厅文件
湘卫医发〔2012〕45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护理事业
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省部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促进护理事业在“十二五”时期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卫生部《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结合当前我省护理事业发展现状,我厅组织制定了《湖南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电子版本可从省卫生厅门户网站下载),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湖南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
为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护理事业发展的新要求,促进我省护理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十二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及卫生部《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结合我省护理事业发展状况,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十一五”时期我省护理事业发展现状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卫生事业发展非常不平凡的5年,也是护理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时期。通过狠抓《护士条例》、《湖南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等,我省护理工作进一步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全省护士总数从2005年6.5万人增加到2010年底的10.7万余名,5年内增加护士4.2万余名,增长幅度达65.5%,是历史上护士数量增长最快的时期;每千人口护士数从2005年的0.98提高到2010年的1.52;全省医师护士比提高到1:0.7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护士占总数的57.6%,护士队伍从以中专为主体转向中专、大专、本科多层次教育的方向发展。建立专科护士培训制度。在急诊、重症医学、肿瘤、手术室、介入、血液净化、器官移植、新生儿、精神科等9个专业领域开展省级专科护士培训考核工作,截止2010年底,全省共培训考核认定相关专科领域专科护士1万余名,有4所医院的临床护理专业及护理专科成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促进了护理专业与医学科学的同步协调发展,护理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各医疗机构建立健全了院控、科控、自控三级护理质控体系;全省建立了以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为龙头、各市州护理质量控制中心为基础的护理质量控制网络。在认真总结临床实践经验及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湖南省医院护理工作规范》(2011年版),全省护理工作基本步入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在公立医院改革中,各级各类医院以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为抓手,推行以改革护理服务模式、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为核心的优质护理服务,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临床护理服务质量显著提高,患者满意度明显提高。
“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将进一步提高,护理事业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护理工作,为加快护理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治基础;我省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人民群众对生命和健康日益关注,为加快护理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广大护理工作者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加快护理事业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实践基础。在充分认识护理事业发展面临的有利形势和我省护理事业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以及人民群众对生命质量、健康水平和医疗保健的更高关注,护士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临床服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护理服务领域需要进一步拓展,护理服务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从而适应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需求。
二、指导思想
以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促进护理服务“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科学管理,规范护理行为,提升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完善护理支持系统,调动护士积极性,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程、全面、专业、人性化的护理服务。
三、主要目标
坚持以改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丰富护理内涵,拓展服务领域为重点,以加强护士队伍建设和改革护理服务模式为突破口,以推进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和推进老年、慢性病、临终关怀等长期医疗护理服务为抓手,不断提升护理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推动护理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到2015年,通过建立实施护士专科护理岗位培训制度和护理管理岗位培训制度,提高护士队伍专业化水平和护理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数量规模适宜、素质高、业务精、懂管理的护理管理和技术人才队伍。
——到2015年,全省所有二级以上(含二级,下同)医院全面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模式,落实护理职责,加强内涵建设,进一步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专业、人性化的护理服务。
——到2015年,建立公立医院护理管理制度框架,以实施岗位管理为切入点,对护士的合理配置、绩效考核、职称晋升、岗位培训实施科学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稳定和发展临床护士队伍,实现公立医院护理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
——到2015年,通过开展试点,探索建立针对老年、慢性病、临终关怀患者的长期医疗护理服务模式。加强老年病科、临终关怀科的建设,鼓励和扶持护理型老年院的建设,选择一个城市开展长期护理服务试点。
四、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强化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法定职责的有效落实,加大依法监督力度,维护护士合法权益,规范护理执业行为。
(二)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根据《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大力培养与培训护理专业人才,落实护士配备相关标准,加强基层护士人力配备,优化护士队伍结构,提高护士队伍服务能力。
1、提高护士队伍总量。到2015年,全省注册护士总数达到18.5万,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2.4,全省执业(助理)医师与注册护士比达到1:1-1.2,医护比例倒置问题得到解决。
2、增加医院护士配备。进一步落实医院护士配备标准,使医院护士数量与临床工作量相适应。从2012年起,全省三级综合医院、部分三级专科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专科医院)全院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及普通病区护士总数与普通病区实际开放床位比应以每年不低于0.05的速度增长,到2015年底,上述两项比例分别不低于0.8:1和0.6:1。到2015年底,全省二级综合医院、部分二级专科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专科医院)全院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6:1,普通病区护士总数与普通病区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4:1。各级各类医院相关专科或部门(包括重症医学科、急诊科、手术室、产科、血液净化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人力配备符合卫生部、省卫生厅相关规定。其他类别、等级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功能任务、服务量和服务效率等要素,科学配置护士,保障临床护理质量。在保证护士人力配备的基础上,尽量减少陪护(或陪而不护),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3、充实基层护理力量。进一步增加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乡镇卫生院的护理力量,保障基层护士待遇。到2015年,全省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士总数与开放床位之比不得低于0.4:1,或护士占卫技人员总数不得低于40%。
4、优化护士队伍结构。进一步增加大专以上(含大专,下同)层次护士比例,缩减中专层次护士比例。到2015年,全省护士队伍中,大专以上学历护士不低于护士总数的70%,其中,三级医院中,大专以上学历护士不低于护士总数的90%;二级医院中,大专以上学历护士不低于护士总数的70%。通过岗位管理,引导高学历、高职称护士直接服务患者。三级医院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儿科(新生儿科)、手术部(室)及医院重点专科应当配备副主任护师以上(含副主任护师,下同)职称护士;各级医院医技科室不设副主任护师以上职称护理岗位。
(三)提高医院临床护理水平。扎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在各级各类医院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面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模式,为患者提供全程规范化护理服务;加强护理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护理服务与管理效率。贯彻落实《临床护理实践指南(2011版)》、《湖南省护理工作规范(2011年版)》,将各项制度、职责、工作标准、技术规范融入各项护理工作流程;开展临床护理专业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促进护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及专业化。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三级医院帮扶县级医院、县级医院帮扶乡镇卫生院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护理管理水平和护理质量。
到2015年,全省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实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模式,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专业、人性化的护理服务。全省有5-8所医院创建成为国家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在全省创建15所左右省级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做到护理管理科学规范,护理模式符合现代医学模式要求,服务内涵和外延能够满足患者需要及适应临床护理发展,具有较高的护理水平及带教能力,能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四)逐步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以我省卫生部护理岗位管理试点医院实施的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的护理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为基础,总结经验,进一步理顺医院内部护理管理职能。按照“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省卫生厅出台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性意见,指导医疗机构逐步建立规范的护理专业人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薪酬分配制度、岗位培训制度、职称晋升制度等。以实行岗位管理为切入点,完成护理岗位设置并明确岗位职责、上岗条件,完善与护理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患者满意度相挂钩的绩效考核制度,护士的收入分配、职称晋升、奖励评优等综合考虑岗位的风险、技术含量、劳动强度等,做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同工同酬,建立稳定临床护士队伍、充分调动临床护士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五)建立护理管理岗位培训制度。加强医院护理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和完善护理管理岗位培训制度。各级医院各类护理管理者必须接受国家、省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护理管理干部岗位培训,且在护理管理干部任期内,至少每3年外出参加相关管理培训班一次。三级医院护理部主任接受卫生部或省卫生厅组织的护理管理岗位培训;省卫生厅负责全省二级医院护理部主任和二级以上医院护士长(科护士长)的护理管理岗位培训,并积极创造条件,创建成为国家级或区域性护理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基地;各市州卫生局负责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所有护理管理人员的护理管理岗位培训。省卫生厅指定省护理基础质量控制中心为省卫生厅护理管理干部岗位培训机构。至2015年,全省所有护理管理者必须持证上岗,培养和建设一支政策水平较高、业务能力突出、管理素质优良的护理管理队伍,不断提高护理管理水平。
(六)建立专科护理岗位培训制度。坚持“以用为本”,以岗位需求为导向,建立和完善专科护理岗位培训制度。继续实施省级专科护士培训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急诊、重症医学、器官移植、手术室、肿瘤、介入、血液净化、新生儿、精神科等9个专科领域的专科护士省级培训的管理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使用效果。至2015年,全省三级医院在上述9个专科工作的护士均须取得相关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书;二级医院在上述专科工作的护士60%取得相关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书。加强对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省儿童医院、省脑科医院、长沙市中心医院等省级专科护士培训基地的监督管理,建立准入与退出机制,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医院争创国家级培训基地,分别有1所医院争取成为国家级重症监护、急诊急救护理技术、血液净化护理技术、肿瘤护理专业、手术室护理专业培训基地。
(七)探索建立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十二五”期间将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机构为支撑、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加强二级以上医院老年病科、临终关怀科建设和现有老年病医院的建设;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对适合在家庭条件下进行护理的老年患者、慢性病患者、卧床患者等人群提供居家的长期护理服务;同时,选择一个市州开展长期护理服务试点。多措并举,提高对长期卧床患者、晚期姑息治疗患者、老年慢性病患者等人群提供长期护理、康复、健康教育、临终关怀等服务的能力。
(八)加快护理教育改革与发展。“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快护理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商有关部门,逐步压缩中等护理教育,提高高等护理教育比例。到2015年,实现以大专以上护理教育为主、全省中等护理教育毕业生不超过护理专业毕业生20%的目标。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护理教育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坚持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大力培养临床实用型人才,注重护理实践能力的提高;突出护理专业特点,在课程设置中加大心理学、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的比重,增强人文关怀意识;科学确定护理教育的规模,尝试订单式培养模式,推进学校教学与医疗卫生机构使用之间的有效衔接。
(九)大力发展中医护理。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中医病房要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和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院护理工作规范》,以及《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开展护理工作。要注重中医药技术在护理工作中的应用,积极开展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专科护理,充分发挥中医护理特色优势,提高中医护理水平。要加强中医护理在“治未病”和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积极开展中医护理人员规范化培训,到2015年,培养中医护理骨干人才1500名。开展中医护理重点专科和学科建设,加强中西医护理技术的有机结合,促进中医护理的可持续发展。
(十)加强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加强我省护理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和借鉴国外的护理服务理念、专业技术经验、教育和管理模式,促进我省护理事业快速发展。在现已建立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交流与合作领域。到2015年,有4-6所大型医院与国外医疗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在护理人才培养、业务技术、管理和教育方面进行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同时,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有关护理社团组织密切联系,采取定期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进行相互考察学习、进修培训、交流或学者交换等,加快我省护理事业与国际接轨的步伐。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护理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性、必然性和紧迫性,将护理工作发展与当地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相结合,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要进一步加强对护理事业改革与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相关措施。
(二)认真贯彻落实,务求工作实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本规划纲要,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细化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科学统筹,创新方法,注重实效。要注重抓示范点的建设,发挥示范点的指导作用,积极探索,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带动本地区护理工作分步骤达到规划的各项目标,确保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导评估,保证实施效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评估方案,对规划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测,开展阶段性评估和终期评估。加强对目标任务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评价。2013年,省卫生厅将对全省医疗机构对本规划纲要的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15年组织开展终期评估。同时,全面加强护理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动态分析,及时发现问题,预测趋势,进行科学决策,保证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
附件:“十二五”期间我省护理事业发展主要工作指标
附件:
“十二五”期间我省护理事业发展主要工作指标
类别 | 工作指标 | 2015年 |
护士队 伍建设 | 注册护士总数 | 18.5万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 2.4 | |
执业(助理)医师与注册护士比 | 1:1-1:1.2 | |
三级综合医院、部分三级专科医院: 全院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 普通病区护士与普通病区实际开放床位平均比 |
≥0.8:1 ≥0.6:1 | |
二级综合医院、部分二级专科医院: 全院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 普通病区护士与普通病区实际开放床位平均比 |
≥0.6:1 ≥0.4:1 | |
乡镇卫生院护士总数与开放床位比 | ≥0.4:1 | |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士总数与开放床位比 | ≥0.4:1 | |
大专以上学历护士所占比例,全省范围内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 ≥70% ≥90% ≥70% | |
专科护 士培训 | 国家级重症监护培训基地 | 1个 |
国家级急诊急救护理技术培训基地 | 1个 | |
国家级血液净化护理技术培训基地 | 1个 | |
国家级肿瘤护理专业培训基地 | 1个 | |
国家级手术室护理专业培训基地 | 1个 | |
省级重症监护培训基地 | 6个 | |
省级急诊急救护理技术培训基地 | 5个 | |
省级血液净化护理技术培训基地 | 4个 | |
省级肿瘤护理专业培训基地 | 5个 | |
省级手术室护理专业培训基地 | 5个 | |
省级精神护理专业培训基地 | 2个 | |
省级介入护理专业培训基地 | 4个 | |
省级新生儿护理专业培训基地 | 2个 | |
省级伤口造口护理专业培训基地 | 5个 | |
护理管理 岗位培训 | 国家区域性培训基地 | 1个 |
重点专科 |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 4个 |
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 5-10个 | |
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 | 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模式,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 100% 100% |
国家级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 省级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 | 5-8所 15所 | |
开展护理管理岗位培训,全省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有关人员接受培训的比例:护理部主任 护士长 |
100% 100% |
抄送:省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大学医院管理部门,省医院协会、
省护理学会。
湖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2年6月27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