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PR-2015-16003
湘建价〔2015〕33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
单价动态调整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设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信息采集方式及测定方法,明确调整时间和发布方式,建立人工工资单价动态管理长效机制,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制定了《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动态调整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2日
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动态调整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信息采集方式及测算方法,明确调整时间和发布方式,建立人工工资单价动态管理长效机制,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本办法由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实施。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是指建设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工资单价和综合工资单价,其费用组成、使用方法与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定额工资单价保持一致。
按本办法发布的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是编审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的依据。
第四条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签定合同或工程结算时,涉及人工工资单价调整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包括上限值、标底)时,其工资单价应按综合工资单价计取。
(二)投标单位编制工程投标报价时,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工资单价,但其最终体现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否则,其投标报价将按照低于成本价的规定处理。
(三)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施工承包合同时,其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
第五条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建立测算模型和信息采集、测算、发布平台,组织信息采集工作,按照测算模型完成测算后,定期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
第六条 信息采集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实施。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选定管理规范的土建、安装、装饰施工企业各5家或以上作为信息采集定点企业,并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每个信息采集定点企业应填报5份或以上本企业在建工程项目的建筑市场主要劳务作业价格信息采集表(附件2)。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收集劳务作业价格信息表并整理、统计形成书面资料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第七条 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测算模型(附件1,以下简称“测算模型”)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作为确定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依据,每3年一个周期。第一年按“测算模型”确定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并与本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低工资较上年度上涨指数基本协调;第二、三年度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较上年度上涨指数确定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
第八条 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调整发布时间与发布方式。
(一)发布时间。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原则上每年度调整发布一次。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每年对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报送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测算,12月份发布人工工资单价,次年1月1日起执行。市场人工工资单价波动幅度较大时,增加测算发布次数。
(二)发布方式。经确定的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湖南建筑信息网、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发布。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测算模型
2.建筑市场主要劳务作业价格信息采集表
附件1
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测算模型
一、综合工资单价按以下步骤测算
(一)依据采集到的某种主要劳务作业分包单价,除以相对应的定额人工消耗量,得出该种主要劳务作业的动态人工单价,再根据其定额中该人工消耗量占主要劳务作业项目总体人工消耗量的权重对采集表中的各主要劳务作业加权平均(主要劳务作业项目定额人工消耗量及人工消耗量权重系数表见表一),测算出综合工资单价。
PD = [∑(Pdi×Fi)]×K={∑[(Ldi÷Xi)×Fi ]}×K
其中:
PD —动态人工工资单价
Pdi—定额第i种主要劳务作业分项动态人工工资单价
Ldi—第i种主要劳务作业项目市场分包单价
Xi—第i种主要劳务作业项目定额人工消耗量
Fi—第i种主要劳务作业项目人工消耗量占主要劳务作业项目总体人工消耗量的权重
调整系数K—取值范围为0.80—1.00。因市场劳务价格包含了住房公积金、劳保等费用,在计算人工工资单价时应去掉该部分费用。
模型公式中的Fi值根据典型工程测定。
(二)以长沙市测定的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为基数,定义其余各市州测定的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比值为地区系数Kd。在每次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之前,地区系数Kd可用于数据之间的验证与补充。
二、最低工资单价按以下两种方式测算的参考数据统筹测定
(一)最低工资单价是保证工程成本、维护建筑工人权益的人工单价下限值,由综合工资单价扣除建筑工程利润后得出参考数据一。
(二)本办法测定的综合工资单价为加权平均值,求其标准差,用平均值减标准差得出下限值作为参考数据二。
表一:主要劳务作业项目定额人工消耗量及人工消耗量权重系数表
序号 | 劳务作业项目 | 单位 | 定额人工消耗量 | 人工消耗量 权重系数 |
1 | 砖砌筑 | m3 | 1.846 | 0.0933 |
2 | ±0.0以下现浇混凝土 | m3 | 1.699 | 0.1410 |
3 | ±0.0以上现浇混凝土 | m3 | 1.699 | 0.1715 |
4 | ±0.0以下钢筋 | t | 8.8375 | 0.1087 |
5 | ±0.0以上钢筋 | t | 8.8375 | 0.1458 |
6 | 外墙综合脚手架搭设 | m2 | 0.2159 | 0.0714 |
7 | 模板工程 | m2 | 0.2424 | 0.2691 |
8 | 水泥砂浆楼地面 | m2 | 0.1017 | 0.0228 |
9 | 内墙(柱)面抹灰 | m2 | 0.1408 | 0.2500 |
10 | 外墙(柱)面抹灰 | m2 | 0.2033 | 0.1114 |
11 | 天棚抹灰 | m2 | 0.1566 | 0.1010 |
12 | 楼地面铺贴地面砖 | m2 | 0.3198 | 0.1247 |
13 | 内墙面贴瓷砖 | m2 | 0.5356 | 0.1085 |
14 | 外墙面贴面砖 | m2 | 0.5356 | 0.1606 |
15 | 平面、跌级天棚(铝合金轻钢龙骨) | m2 | 0.1683 | 0.0123 |
16 | 内墙抹灰面油漆(涂料,不含刮腻子) | m2 | 0.063 | 0.0347 |
17 | 外墙抹灰面油漆 | m2 | 0.063 | 0.0151 |
18 | 刮腻子 | m2 | 0.044 | 0.0588 |
注:1.表中1-7项为建筑工程,8-18项为装饰装修工程,分别
计算动态人工单价。
2.定额人工消耗量依据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
准》计算得出,当定额修订时,定额人工消耗量应作相应
调整。
附件2
建筑市场主要劳务作业价格信息采集表
序号 | 劳务作业项目 | 单位 | 工程量计算规则 | 劳务作业价 格(元) | 备注 |
1 | 砖砌筑 | m3 | 按实际砌筑体积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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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0以下现浇混凝土 | m3 | 按实际浇捣的混凝土体积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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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0以上现浇混凝土 | m3 | 按实际浇捣的混凝土体积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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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0.0以下钢筋 | t | 按实际制作绑扎安装的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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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0.0以上钢筋 | t | 按实际制作绑扎安装的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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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外墙综合脚手架(含安全网)搭设 | m2 | 按实际搭设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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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模板工程 | m2 | 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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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水泥砂浆楼地面 | m2 | 按实际面积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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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内墙(柱)面抹灰 | m2 | 按实际抹灰面积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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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外墙(柱)面抹灰 | m2 | 按实际抹灰面积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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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天棚抹灰 | m2 | 按实际抹灰面积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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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楼地面铺贴地面砖 | m2 | 按实际铺贴面积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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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内墙面贴瓷砖 | m2 | 按实际铺贴面积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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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外墙面贴面砖 | m2 | 按实际铺贴面积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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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平面、跌级天棚(装配式铝合金轻钢龙骨) | m2 | 按实际吊装面积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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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内墙抹灰面油漆(涂料,不含刮腻子) | m2 | 按实际刷漆面积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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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外墙抹灰面油漆 | m2 | 按实际刷漆面积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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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刮腻子 | m2 | 按实刮面积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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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劳务作业项目价格数据按建筑规模适中、设计标准常用、施
工环境正常的常规工程条件采集。表中1-7项为建筑工程,
8-18项为装饰装修工程,分别统计。
抄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省建设工程招标办、省建设工程安
监总站,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招标办、质安站,各专
业造价站,厅有关处室。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4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