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PR-2011-29002
湘工商法字〔2011〕280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执法依据的通知
各市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行政机构: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依据》已经省局局长办公室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机关
单位名称: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单位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第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三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七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三十一条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五条
1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六条、第七条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十六条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五条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条
17、《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19、《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条第二款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五条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条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十六条
26、《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
2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28、《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条第二款
29、《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30、《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十二条、第六十三条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3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3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3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3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三条
37、《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九条、第十二条
38、《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
39、《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
4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十六条
4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
4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条
4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
4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二款
4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
46、《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
4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第三条
48、《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4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5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二条
5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二条
5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条
5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5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56、《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条第三款
5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
58、《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三条
59、《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条
6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四、五十六条
6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第三款
6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
63、《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二条
6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6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七条、第十七条
66、《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第三条
67、《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68、《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第二十四条
69、《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六十条
7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71、《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72、《广告管理条例》第五条
73、《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
7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7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
76、《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四十条
77、《盐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78、《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十四条
79、《法规汇编编辑出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80、《国务院关于鼓励华侨和港澳同胞投资的规定》第十九条
81、《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第八条
8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十四条、第五十六条
83、《关于外商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沉船沉物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84、《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八条第三款
85、《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二条
86、《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8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
88、《种畜禽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89、《城市供水条例》第十九条
90、《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三条
91、《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九条
92、《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9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
94、《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95、《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
96、《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9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98、《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第二条
99、《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
100、《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101、《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102、《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103、《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10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
105、《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六条
106、《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二条
107、《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
108、《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109、《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九条
110、《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111、《金融机构撤销条例》第二十七条
1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
113、《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114、《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
115、《电影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二条
116、《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117、《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
118、《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九条
119、《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条
120、《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12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12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
125、《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第二条、第五条第二款
126、《退耕还林条例》第五十九条
127、《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
12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二条
129、《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130、《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十三条
131、《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五条
132、《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13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237项、第238项、第239项、第241项、第242项、第243项
13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135、《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136、《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
137、《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138、《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139、《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五条
140、《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五条
141、《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三条
14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143、《禁止传销条例》第四条
144、《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四条
145、《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146、《直销管理条例》第六条
147、《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十九条
148、《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149、《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
150、《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15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四款
15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五条
153、《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154、《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条
155、《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
156、《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
15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三条
158、《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条
159、《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
160、《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161、《军服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162、《旅行社条例》第三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16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164、《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
165、《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166、《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167、《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三条
168、《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十八条
169、《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170、《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171、《出版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17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条
173、《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三条
17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项,第八十三条
175、《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四条
17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
177、《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七条
178、《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179、《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十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七条
180、《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第二条、第三条
18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
18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
183、《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18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八条
18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第一条
186、《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
187、《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五条
188、《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189、《湖南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三条
190、《湖南省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条
191、《湖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二条
19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第三条
193、《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194、《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
195、《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第四条
196、《湖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第五条
197、《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第四条
198、《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七条
199、《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第七条
200、《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十一条
201、《湖南省林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六条
202、《湖南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203、《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4、《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二十条
205、《湖南省邮政条例》第四条
206、《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第十条
207、《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208、《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七条
209、《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第八条
210、《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
211、《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第四条
212、《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213、《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214、《兽药广告审查标准》
215、《农药广告审查标准》第二条
216、《农药广告审查办法》第十七条
217、《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六条
218、《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赔偿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
219、《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220、《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第二条
221、《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222、《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
223、《酒类广告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224、《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二条
22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第三条
226、《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九条
227、《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
228、《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229、《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
230、《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第一条、第二条
231、《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第二条
232、《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第三条
233、《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五条
234、《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十五条
23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三条
236、《商标代理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
237、《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
238、《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239、《奥林匹克标志备案及管理办法》第六条
240、《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
24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实施办法》第五条
242、《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六条
243、《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二条
244、《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四条
245、《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
246、《经纪人管理办法》第五条
247、《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248、《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七条、八条
249、《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
250、《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
251、《世界博览会标志备案办法》第二条
252、《商标评审规则》第二条
253、《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四条
254、《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四条
25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条
25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一条、第二条
257、《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二条
258、《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第二条
259、《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第二条、第三条
260、《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三条
261、《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二条
26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一条、第二条
263、《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
264、《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条
265、《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
26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程序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26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268、《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
269、《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
270、《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
271、《亚洲运动会标志保护办法》第二条
272、《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三十六条
273、《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
274、《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
27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
27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第六条
27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278、《关于承包经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规定》第六条
279、《医疗器械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
280、《兽药广告审查办法》第十九条
281、《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十三条
282、《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第十条、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
283、《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第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284、《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285、《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四条
286、《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287、《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条
288、《茧丝流通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289、《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290、《糖料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
291、《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第四条
292、《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第九条
293、《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十二条
294、《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第五条
295、《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296、《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
297、《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第六条
298、《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299、《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300、《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
301、《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七条
302、《<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第一条
303、《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304、《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条
305、《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条
306、《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307、《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第十八条
308、《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第五条
309、《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310、《棉花加工资格认定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
311、《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312、《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313、《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314、《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四条
315、《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十五条第四款
316、《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八条
317、《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四条
318、《洗染业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
319、《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第四条第四款
320、《关于<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第四条
321、《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
322、《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323、《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324、《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第四条第二款
325、《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326、《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
327、《集邮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328、《湖南省罚没财物和追缴赃物管理办法》第二条
329、《湖南省经纪人管理办法》第四条
330、《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五条
331、《湖南省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办法》第六条、第七条
332、《湖南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条
333、《湖南省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第七条
334、《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九条
335、《湖南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规定》第二条
336、《湖南省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规定》第二条
337、《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三条
338、《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南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等6件规章的决定》
339、《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二条
340、《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
341、《湖南省违反矿产资源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第九条
34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管理层级的决定》
343、《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四条
344、《湖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七条
345、《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和保留的省本级年检项目目录的决定》
346、《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第二条
347、《湖南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九条、第十七条
348、《湖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法》第十八条
349、《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第二条
350、《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
351、《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352、《湖南省关于公布取消调整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省级行政许可目录的决定》
353、《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二、行政执法依据
类别 |
序号 |
名 称 |
制定机关 |
生效时间 |
法 律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全国人大 |
1990.10.1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全国人大 |
1991.4.9 |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
全国人大 |
1991.7.1 |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全国人大 |
1996.10.1 |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
全国人大 |
2007.10.1 |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79.7.8 |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83.3.1 |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86.4.12 |
|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86.7.1 |
|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86.7.1 |
|
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86.10.1 |
|
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88.4.13 |
|
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88.8.1 |
|
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89.3.1 |
|
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89.12.26 |
|
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89.4.1 |
|
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89.8.1 |
|
18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92.1.1 |
|
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93.9.1 |
|
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93.12.1 |
|
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94.1.1 |
|
2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95.1.1 |
|
2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95.1.1 |
|
2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95.2.1 |
|
2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95.7.1 |
|
2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95.10.1 |
|
27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96.3.1 |
|
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96.4.1 |
|
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96.10.1 |
|
30 |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96.12.1 |
|
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97.1.1 |
|
3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98.3.1 |
|
33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98.5.1 |
|
34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99.7.1 |
|
3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99.10.1 |
|
36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99.10.1 |
|
3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0.1.1 |
|
3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0.1.1 |
|
法 律 |
39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0.12.1 |
4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1.1.1 |
|
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1.5.1 |
|
4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1.12.1 |
|
4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2.10.28 |
|
4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2.11.1 |
|
4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3.1.1 |
|
46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4.5.1 |
|
47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4.7.1 |
|
48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5.4.1 |
|
4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6.1.1 |
|
5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6.1.1 |
|
5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6.7.1 |
|
5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6.11.1 |
|
5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7.6.1 |
|
54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7.6.1 |
|
5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7.7.1 |
|
5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8.1.1 |
|
5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8.1.1 |
|
58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8.4.1 |
|
5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8.8.1 |
|
6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9.1.1 |
|
6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9.6.1 |
|
6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9.10.1 |
|
63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9.10.1 |
|
64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12.1.1 |
|
类别 |
序号 |
名 称 |
制定机关 |
生效时间 |
行 政 法 规 |
6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 |
国务院 |
1980.10.30 |
66 |
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 |
国务院 |
1983.2.5 |
|
67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1983.6.15 |
|
68 |
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 |
国务院 |
1986.7.1 |
|
69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
国务院 |
1987.2.1 |
|
7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1987.10.1 |
|
71 |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1987.10.30 |
|
72 |
广告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1987.12.1 |
|
73 |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 |
国务院 |
1988.3.1 |
|
74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
国务院 |
1988.3.1 |
|
75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1988.7.1 |
|
76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
国务院 |
1988.7.1 |
|
行 政 法 规 |
77 |
盐业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1990.3.2 |
78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
国务院 |
1990.7.1 |
|
79 |
法规汇编编辑出版管理规定 |
国务院 |
1990.7.29 |
|
80 |
国务院关于鼓励华侨和港澳同胞投资的规定 |
国务院 |
1990.8.19 |
|
81 |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 |
国务院 |
1990.11.22 |
|
8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
国务院 |
1992.1.1 |
|
83 |
关于外商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沉船沉物管理办法 |
国务院 |
1992.7.12 |
|
84 |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
国务院 |
1992.7.23 |
|
85 |
城市绿化条例 |
国务院 |
1992.8.1 |
|
86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
国务院 |
1993.10.5 |
|
8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1994.7.1 |
|
88 |
种畜禽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1994.7.1 |
|
89 |
城市供水条例 |
国务院 |
1994.10.1 |
|
90 |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1996.7.13 |
|
91 |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
国务院 |
1996.9.1 |
|
92 |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1996.12.30 |
|
93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国务院 |
1997.1.1 |
|
94 |
农药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1997.5.8 |
|
9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国务院 |
1997.7.3 |
|
96 |
殡葬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1997.7.21 |
|
9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
国务院 |
1997.11.19 |
|
98 |
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 |
国务院 |
1998.1.1 |
|
99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
国务院 |
1998.3.6 |
|
100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1998.7.20 |
|
101 |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1999.10.7 |
|
102 |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
国务院 |
1999.9.1 |
|
103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0.4.1 |
|
104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0.5.1 |
|
105 |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
国务院 |
2000.11.10 |
|
106 |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
国务院 |
2001.4.21 |
|
107 |
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 |
国务院 |
2001.4.21 |
|
108 |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
国务院 |
2001.6.16 |
|
109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1.8.2 |
|
110 |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1.8.3 |
|
111 |
金融机构撤销条例 |
国务院 |
2001.12.15 |
|
1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 |
国务院 |
2002.1.1 |
|
1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2.1.1 |
|
行 政 法 规 |
114 |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 |
国务院 |
2002.1.1 |
115 |
电影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2.2.1 |
|
1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2.2.1 |
|
1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2.2.1 |
|
118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2.2.1 |
|
119 |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
国务院 |
2002.4.1 |
|
120 |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
国务院 |
2002.7.1 |
|
1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国务院 |
2002.9.15 |
|
12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
国务院 |
2002.9.15 |
|
123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国务院 |
2002.10.15 |
|
124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2.11.15 |
|
125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
国务院 |
2002.12.1 |
|
126 |
退耕还林条例 |
国务院 |
2003.1.20 |
|
127 |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
国务院 |
2003.3.1 |
|
128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
国务院 |
2003.5.9 |
|
1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
国务院 |
2003.7.1 |
|
130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
国务院 |
2003.11.1 |
|
131 |
工伤保险条例 |
国务院 |
2004.1.1 |
|
132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4.5.26 |
|
133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国务院 |
2004.7.1 |
|
134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国务院 |
2004.7.1 |
|
135 |
兽药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4.11.1 |
|
136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
国务院 |
2004.12.1 |
|
137 |
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 |
国务院 |
2004.12.1 |
|
138 |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5.3.1 |
|
13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5.9.1 |
|
140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5.9.1 |
|
141 |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
国务院 |
2005.9.3 |
|
142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5.11.1 |
|
143 |
禁止传销条例 |
国务院 |
2005.11.1 |
|
144 |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
国务院 |
2005.11.18 |
|
145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
国务院 |
2005.12.1 |
|
146 |
直销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5.12.1 |
|
147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6.1.21 |
|
148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6.3.1 |
|
行 政 法 规 |
149 |
艾滋病防治条例 |
国务院 |
2006.3.1 |
15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6.9.1 |
|
151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6.9.1 |
|
15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6.12.1 |
|
153 |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7.5.1 |
|
154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
国务院 |
2007.6.1 |
|
155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7.7.1 |
|
156 |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
国务院 |
2007.7.26 |
|
157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
国务院 |
2007.8.1 |
|
15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务院 |
2008.5.1 |
|
159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8.5.25 |
|
160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8.8.1 |
|
161 |
军服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9.3.1 |
|
162 |
旅行社条例 |
国务院 |
2009.5.1 |
|
163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
国务院 |
2009.7.20 |
|
164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9.11.1 |
|
165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10.1.1 |
|
166 |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 |
国务院 |
2010.3.1 |
|
167 |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10.12.29 |
|
168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11.1.1 |
|
169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11.3.1 |
|
170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11.3.1 |
|
171 |
出版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11.3.19 |
|
172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国务院 |
2011.7.1 |
|
173 |
个体工商户条例 |
国务院 |
2011.11.1 |
|
174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11.12.1 |
|
175 |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
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公布 |
1987.11.10 |
|
176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 |
国务院批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 |
1988.3.1 |
|
177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 |
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发布 |
1989.2.27 |
|
178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
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发布 |
1990.1.1 |
|
17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
国务院批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 |
1990.12.12 |
|
180 |
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 |
国务院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 |
1991.4.22 |
|
181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
国务院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 |
1991.9.1 |
|
行 政 法 规 |
182 |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
国务院批准,林业部颁布 |
1992.3.1 |
183 |
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 |
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发布 |
1995.1.25 |
|
184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
国务院批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 |
1995.9.4 |
|
185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 |
国务院批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 |
1997.9.29 |
|
186 |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
国务院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 |
1998.4.7 |
|
187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
国务院批准,国家计生委发布 |
1999.1.1 |
|
188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 |
1999.8.1 |
|
类别 |
序号 |
名 称 |
制定机关 |
生效时间 |
地 方 法 规 |
189 |
湖南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 |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
1995.4.1 |
190 |
湖南省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
1996.3.15 |
|
191 |
湖南省行政执法条例 |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
1997.1.1 |
|
192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 |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
2001.1.1 |
|
193 |
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
2005.10.1 |
|
194 |
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 |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
2005.11.1 |
|
195 |
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 |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
2006.5.1 |
|
196 |
湖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 |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
2006.8.1 |
|
197 |
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 |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
2006.10.1 |
|
198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 |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
2006.10.1 |
|
199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
2010.1.1 |
|
200 |
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
2010.3.1 |
|
201 |
湖南省林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
2010.3.1 |
|
202 |
湖南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 |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
2010.7.1 |
|
203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
2010.7.29 |
|
204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 |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
2010.9.1 |
|
205 |
湖南省邮政条例 |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
2011.1.1 |
|
206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 |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
2011.1.1 |
|
207 |
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
2011.9.1 |
|
类别 |
序号 |
名 称 |
制定机关 |
生效时间 |
部 门 规 章 |
208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1988.11.3 |
209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1989.1.16 |
|
210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1992.10.1 |
|
211 |
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1993.10.1 |
|
212 |
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1993.12.24 |
|
213 |
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1993.12.24 |
|
214 |
兽药广告审查标准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1995.3.28 |
|
215 |
农药广告审查标准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1995.3.28 |
|
216 |
农药广告审查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1995.4.7 |
|
217 |
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1995.7.6 |
|
218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赔偿实施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1995.8.1 |
|
219 |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1995.11.23 |
|
220 |
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1995.12.19 |
|
221 |
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1995.12.30 |
|
222 |
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1996.1.1 |
|
223 |
酒类广告管理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1996.1.1 |
|
224 |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1996.3.1 |
|
225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1996.3.15 |
|
226 |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1996.11.15 |
|
227 |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1996.12.30 |
|
228 |
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1996.12.30 |
|
229 |
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1997.1.22 |
|
230 |
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1997.3.15 |
|
231 |
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1997.11.3 |
|
232 |
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1997.11.3 |
|
233 |
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1998.1.6 |
|
234 |
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1998.3.1 |
|
235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暂行规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1999.12.8 |
|
236 |
商标代理管理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0.1.1 |
|
237 |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0.1.13 |
|
238 |
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1.3.1 |
|
239 |
奥林匹克标志备案及管理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2.6.1 |
|
部 门 规 章 部 门 规 章 |
240 |
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3.2.1 |
241 |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实施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3.6.1 |
|
242 |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3.6.1 |
|
243 |
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4.7.1 |
|
244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4.7.1 |
|
245 |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4.7.1 |
|
246 |
经纪人管理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4.8.28 |
|
247 |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4.9.1 |
|
248 |
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5.1.1 |
|
249 |
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5.1.1 |
|
250 |
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5.1.1 |
|
251 |
世界博览会标志备案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5.1.4 |
|
252 |
商标评审规则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5.10.26 |
|
253 |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6.3.1 |
|
254 |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6.7.1 |
|
255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7.10.1 |
|
256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7.10.1 |
|
257 |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7.10.17 |
|
258 |
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8.9.1 |
|
259 |
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8.10.1 |
|
260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8.10.1 |
|
261 |
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8.10.9 |
|
262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8.11.21 |
|
263 |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9.11.1 |
|
264 |
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9.3.1 |
|
265 |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9.4.1 |
|
266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程序规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9.7.1 |
|
267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规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9.7.1 |
|
268 |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9.7.30 |
|
269 |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9.7.30 |
|
270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10.3.1 |
|
271 |
亚洲运动会标志保护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10.4.2 |
|
272 |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10.7.1 |
|
273 |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10.11.13 |
|
274 |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11.11.1 |
|
275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11.2.1 |
|
276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11.2.1 |
|
277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11.2.1 |
|
278 |
关于承包经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规定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1990.9.13 |
|
279 |
医疗器械广告管理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1992.10.1 |
|
280 |
兽药广告审查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部 |
1995.4.7 |
|
281 |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 |
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1996.6.17 |
|
282 |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 |
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1999.8.24 |
|
283 |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1999.11.1 |
|
284 |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0.9.1 |
|
285 |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
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1.10.1 |
|
286 |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1.12.1 |
|
287 |
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 |
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1.6.6 |
|
288 |
茧丝流通管理办法 |
国家经贸委、国家计生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检总局 |
2002.2.4 |
|
289 |
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 |
保监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2.3.1 |
|
290 |
糖料管理暂行办法 |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2.6.28 |
|
291 |
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2.7.1 |
|
292 |
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 |
经贸委、财政部、外汇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3.1.1 |
|
部 门 规 章 |
293 |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学技术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 |
2003.3.1 |
294 |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 |
2003.4.12 |
|
295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 |
2003.6.1 |
|
296 |
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 |
人事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3.11.1 |
|
297 |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4.1.1 |
|
298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 |
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4.8.26 |
|
299 |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4.12.1 |
|
300 |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 |
商务部、发改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5.4. 1 |
|
301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
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 |
2005.10.1 |
|
302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
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5.9.15 |
|
303 |
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 |
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5.12.1 |
|
304 |
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 |
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5.12.1 |
|
305 |
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 |
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5.12.1 |
|
306 |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
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 |
2006.1.10 |
|
307 |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6.1.31 |
|
308 |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 |
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6.5.10 |
|
309 |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
商务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 |
2006.9.8 |
|
部 门 规 章 |
310 |
棉花加工资格认定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 |
2006.10.10 |
311 |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 |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6.10.15 |
|
312 |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6.11.15 |
|
313 |
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 |
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6.12.18 |
|
314 |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部 |
2007.1.1 |
|
315 |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建设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 |
2007.5.1 |
|
316 |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07.5.1 |
|
317 |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7.5.11 |
|
318 |
洗染业管理办法 |
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环保总局 |
2007.7.1 |
|
319 |
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 |
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7.8.1 |
|
320 |
关于《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
人事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8.1.1 |
|
321 |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务部 |
2008.6.1 |
|
322 |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务部 |
2008.10.1 |
|
323 |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 |
2009.5.20 |
|
324 |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 |
2009.5.20 |
|
325 |
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
国务院新闻办、商务部、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9.6.1 |
|
326 |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管管理暂行办法 |
国务院纠风办、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局 |
2001.11.12 |
|
327 |
集邮市场管理办法 |
国家交通运输部 |
2011.8.1 |
|
类别 |
序号 |
名 称 |
制定机关 |
生效时间 |
政 府 规 章 |
328 |
湖南省罚没财物和追缴赃物管理办法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1992.9.11 |
329 |
湖南省经纪人管理办法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1995.12.21 |
|
330 |
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1995.12.21 |
|
331 |
湖南省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办法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2001.5.1 |
|
332 |
湖南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2003.7.1 |
|
333 |
湖南省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2005.10.1 |
|
334 |
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2006.6.1 |
|
335 |
湖南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规定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2006.7.1 |
|
336 |
湖南省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规定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2007.6.1 |
|
337 |
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2007.10.1 |
|
338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南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等6件规章的决定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2008.1.2 |
|
339 |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2008.10.1 |
|
340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2008.12.26 |
|
341 |
湖南省违反矿产资源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2009.1.1 |
|
342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管理层级的决定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2009.5.17 |
|
343 |
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2009.6.22 |
|
344 |
湖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2009.8.1 |
|
345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和保留的省本级年检项目目录的决定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2009.12.1 |
|
346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2010.1.1 |
|
347 |
湖南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2010.1.1 |
|
348 |
湖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法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2010.4.1 |
|
349 |
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2010.4.17 |
|
350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2011.1.1 |
|
351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2011.1.30 |
|
352 |
湖南省关于公布取消调整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省级行政许可目录的决定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2011.7.16 |
|
353 |
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2011.10.1 |
三、行政执法职权
(一)行政许可(共7项)
1、权限内企业核准登记(含企业集团核准登记和企业名称预核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五、六、七、八、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六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四、五、十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条、十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九条
2、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
法律依据:
(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3、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37项
4、烟草广告审批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38项
5、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注:根据省政府2011年第253号令,已委托下放到市州、县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39项
6、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41项
7、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42项
(二)行政处罚(共416项)
1、生产、经营假劣种子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九条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1)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2)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不合规定;(3)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4)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5)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
3、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五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
4、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5、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处罚种类:没收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
6、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
7、未经许可,擅自设立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或者擅自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
处罚种类:依法予以制止、没收文物和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七十二条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文物商店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的; (二)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的;(三)文物商店销售的文物、拍卖企业拍卖的文物,未经审核的; (四)文物收藏单位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的。
处罚种类:没收文物和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七十三条
9、单位被处以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10、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卖法》第三十五条
11、生产、销售没有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生产、销售、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12、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13、非法印制烟草制品商标标识
处罚种类:销毁印制的商标标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七条
14、倒卖烟草专卖品,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
处罚种类:没收物品和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八条
15、 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快递业务,或者邮政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或者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二条
16、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17、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经责令整改逾期不改正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
18、违法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
处罚种类: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
19、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
处罚种类:没收机动车成品及配件、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
20、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
处罚种类;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七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
21、经营销售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情节严重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条
22、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条
23、未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或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收购的粮食、罚款
法律依据: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24、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25、陈粮出库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鉴定,情节严重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26、倒卖陈化粮或不按规定使用陈化粮
处罚种类:没收粮食、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27、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或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情节严重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28、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掺杂使假、短尺少秤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29、经营者不按照市场统一划定的区域经营,随意摆摊设点,拒不改正
处罚种类:没收经营物品和经营工具
法律依据:
(1)《湖南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30、经营者欺行霸市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湖南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31、在肉类食品和其他商品中注水、加砂
处罚种类:没收经营物品和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湖南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32、经营者以诱骗方式销售商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湖南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33、使用国家明令禁令或者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
处罚种类: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湖南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34、违反规定、擅自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
处罚种类:依法予以取缔
法律依据:
(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35、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36、生产、销售利用残次零配件或者报废农业机械的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车架等部件拼装的农业机械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销售的农业机械,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37、农业机械销售者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建立、保存销售记录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38、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单位,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业务或者进口、批发、零售经营活动的,
处罚种类:依法予以取缔。
法律依据:
(1)《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39、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被处以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逾期未办理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40、从事生猪产品销售、肉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伙食单位,销售、使用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以及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产品的,
处罚种类:没收尚未销售、使用的相关生猪产品以及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41、对提请关闭的煤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7日内作出关闭或者不予关闭的决定,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存档。对决定关闭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实施。关闭煤矿应当达到下列要求:(一)吊销相关证照;(二)停止供应并处理火工用品;(三)停止供电,拆除矿井生产设备、供电、通信线路;(四)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五)妥善遣散从业人员。……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三条
42、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有欺骗、误导的行为,其发布的广告中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
处罚种类:罚款,并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
(1)《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43、生产、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
处罚种类:没收物品和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
44、棉花经营者伪造、变造、冒用棉花质量凭证、标识、公证检验证书、公证检验标志,情节严重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45、棉花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46、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
处罚种类:没收物品及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47、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情节严重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48、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明知或者应知是有盗窃、抢劫或者其他犯罪嫌疑的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未向公安机关报告、擅自拆解、改装、拼装、倒卖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49、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出售不能继续使用的报废汽车零配件或者出售的报废汽车零配件未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50、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或者出售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拼装车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51、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研制、仿制、引进、销售、购买和使用印制人民币所特有的防伪材料、防伪技术、防伪工艺和专用设备;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非法装帧流通人民币和经营流通人民币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52、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装帧流通人民币和经营流通人民币;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罚款、销售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53、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用品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54、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
法律依据:
(1)《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55、违反《法规汇编编辑出版管理规定》,擅自出版汇编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非法收入、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法规汇编编辑出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56、违法擅自收购、销售、交换和留用金银,情节严重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
57、违法私自熔化、销毁、占有出土无主金银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58、未经批准私自经营的,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套购、挪用、克扣金银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责令停业、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
59、违法将金银计价使用、私相买卖、借贷低押,情节严重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五)项
60、采用不正当手段垄断种苗市场或者哄抬种苗价格,尚不够刑事处罚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退耕还林条例》第五十九条
61、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从事涉及安全生产有关活动的经营单位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依据:
(1)《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十三条
62、在经纪活动中未附有该项经纪合同的经纪执业人员签名,未按规定将聘用的经纪执业人员的情况在经营场所明示,向工商机关提交或在经营场所明示虚假执业人员材料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经纪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63、对委托人隐瞒与委托人有关的重要事项;伪造、涂改交易条件和凭证,利用虚假信息,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通过诋毁其他经纪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经纪人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64、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提供虚假登记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登记的。
处罚种类:撤销登记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四条
(2)《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65、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一)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申请变更登记的;(二)因成员发生变更,使农民成员低于法定比例满6个月的;(三)从事业务范围以外的经营活动的;(四)变造、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2)《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66、违反劳动用工规定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
67、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情节严重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第七十条
68、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或者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第七十三条第三款
69、违反本法规定,对在拆解或者处置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电器电子等产品,设计使用列入国家禁止使用名录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情节严重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五十一条
70、违反本法规定,在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粘土砖的期限或者区域内生产、销售或者使用粘土砖的,逾期继续生产、销售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五十四条
71、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销售没有再利用产品标识的再利用电器电子产品的;(二)销售没有再制造或者翻新产品标识的再制造或者翻新产品的。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五十六条
7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公布前已开业的水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和其他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单位、个人,应当于本条例公布之日起180天内申请补办审批手续。对不具备开业条件的,整顿无效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73、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伪造申请材料骗取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许可证,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74、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非法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二)买卖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三)生产、销售军服仿制品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物品和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军服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75、军服承制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转让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合同或者生产技术规范,或者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二)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未经改制、染色等处理的军服、军服专用材料残次品的;(三)未将军服生产中剩余的军服专用材料妥善保管、移交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1)《军服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76、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
处罚种类:罚款,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一条
77、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
78、个体工商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
79、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内,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撤销个体工商户的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的,
处罚种类: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1)《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四条
80、未经指定,擅自生产商用密码产品或商用密码产品指定生产单位超过批准范围生产商用密码产品
处罚种类:没收密码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81、经许可销售商用密码产品的单位未按照规定销售商用密码产品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
(1)《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82、鲜茧收购单位转让、倒卖《鲜茧资格证》,或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代为收购,或接受无鲜茧收购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业务挂靠
处罚种类:取消收购资格,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1)《茧丝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83、拍卖企业未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企业的部门审核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法律依据:
(1)《拍卖法》第六十条
84、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拍卖法》第六十三条
85、拍卖人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处罚种类:没收拍卖所得
法律依据:
(1)《拍卖法》第六十三条
86、委托人参与竞买,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拍卖法》第六十四条
87、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拍卖法》第六十五条
88、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89、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罚款、停止广告业务
法律依据:
(1)《广告法》第三十九条
90、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或者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表示不清楚、不明白;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附带赠送礼品不标明赠送的品种和数量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罚款
法律依据:
(1)《广告法》第四十条
91、广告中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不真实、不准确,且未表明出处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罚款
法律依据:
(1)《广告法》第四十条
92、广告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而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做广告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罚款
法律依据:
(1)《广告法》第四十条
93、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罚款
法律依据:
(1)《广告法》第四十条
94、大众传播媒介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未标明广告标记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广告法》第四十条
95、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说明有效率或治愈率;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作比较;利用医疗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内容。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罚款、停止广告业务
法律依据:
(1)《广告法》第四十一条
96、药品广告内容未以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治疗性药品广告未注明“按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药品广告内容的批准职权现为食品药品行政部门)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罚款、停止广告业务
法律依据:
(1)《广告法》第四十一条
97、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做广告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罚款、停止广告业务
法律依据:
(1)《广告法》第四十一条
98、农药广告中含有无毒无害等绝对化断言;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含有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言、或画面等内容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罚款、停止广告业务
法律依据:
(1)《广告法》第四十一条
99、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的内容不符合卫生许可的事项,并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罚款、停止广告业务
法律依据:
(1)《广告法》第四十一条
100、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烟草广告中未标明“吸烟有害健康”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罚款
法律依据:
⑴《广告法》第四十二条
⑵《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101、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以及其他媒介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其他商品的广告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广告内容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罚款
法律依据:
⑴《广告法》第四十三条
⑵《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四条
⑶《兽药广告审查办法》第十八条
⑷《农药广告审查办法》第十六条
⑸《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
102、广告主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决定文件;伪造、涂改、盗用、或者非法复制广告证明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⑴《广告法》第四十四条
⑵《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
103、国内企业在境外发布广告,外国企业、外籍人员在境内承揽和发布广告,未委托在中国注册的广告经营企业代理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
104、广告客户利用广告弄虚作假欺骗用户和消费者,广告经营者帮助广告客户弄虚作假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七条
105、广告经营活动中有垄断行为和贬低同类产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1)《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八条
106、广告客户刊播、设置、张贴的广告内容应当在其经营范围或国家许可的范围内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条
107、广告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民族尊严;有中国国旗、国徽、国歌标志、国歌音响;有反动、淫秽、迷信、荒诞等内容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一条
108、广告经营者发布标明优质产品称号的商品广告,未在广告中标明授予优质产品称号的时间和部门;或为广告客户出具非法或虚假证明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
109、广告经营者承办或者代理广告业务,未查验,审查广告内容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五条
110、非法设置、张贴广告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六条
111、广告经营者制订的广告收费标准,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七条
112、通过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带有烟草经营者名称、烟草制品商标等内容的赛事、演出等广告;烟草经营者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公益、迁址、招工、赞助等广告时出现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罚款
法律依据:
(1)《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113、在国家禁止范围以外的媒介或场所发布烟草广告未经省级以上或其授权的省辖市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批准;烟草经营者直接向商业网点和居民住所发送广告品未经县级以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批准;在烟草广告中含有吸烟形象、未成年人形象、鼓励怂恿吸烟、表示吸烟有利人体健康,解除疲劳,缓解精神紧张等内容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114、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营业执照、检验证明、卫生证书等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发布酒类广告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罚款、停止广告业务
法律依据:
⑴《广告法》第三十七条
⑵《酒类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115、经营、发布内容不实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酒类广告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⑴《酒类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⑵《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五条
116、酒类广告出现不符合卫生许可证的事项,使用医疗用语或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罚款、停止广告业务
法律依据:
⑴《广告法》第四十一条、四十三条
⑵《酒类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117、酒类广告:1)出现鼓动、引诱人们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饮酒动作;未成年人形象;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具有潜在危险活动;使用“可以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不科学的明示或暗示;出现关于酒类产品的评优、评奖、评名牌、推荐等评比结果;出现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等内容;2)在临时性广告活动,以及含有附带赠送礼品的广告中,将酒类商品作为奖品或礼品出现;3)电视发布每日在特殊时段(19:00—21:00)超过2条,普通时段超过10条;广播发布每小时超过2条;报纸、期刊每期超过2条,且在报纸第一版、期刊封面发布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罚款、停止广告业务
法律依据:
⑴《广告法》第三十九条
⑵《酒类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118、广告使用的语言文字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含有不良文化内容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119、在广告中单独使用汉语拼音,单独使用外国语言文字,文字、数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等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120、房地产广告:1)不真实、不健康、不科学、不准确,欺骗和误导公众;2)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取得项目预售许可证,权属有争议等;3)未提供企业主体资格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明等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4)未载明开发企业或代理机构名称,预售或销售许可证号;5)含有风水、占卜等有悖社会良好风尚的封建迷信内容;6)未清楚表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7)未清楚表示房地产项目位置的实际距离,而以所需时间表示距离;8)未表明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9)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10)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模型照片而未在广告中注明;11)出现融资或变相融资的内容,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12)涉及贷款服务的,未载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及贷款额度、年期;13)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升学、就业等事项的承诺;14)未在广告中注明尚未实现的物业管理等内容;15)涉及资产评估的,未表明评估单位、估价师和评估时间,使用数据、统计资料等不真实、不准确,未表明出处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停止广告业务
法律依据:
⑴《广告法》第三十七条、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
⑵《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
121、化妆品广告不真实、不健康、不科学、不准确,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证照
法律依据:
⑴《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⑵《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七条
122、广告客户申请发布化妆品广告,未持有营业执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批准文号、有关进口批件等证明材料,或出具非法、虚假证明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⑵《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
123、对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未在广告中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在广告中出现纯天然制品等绝对化语言,有涉及化妆品性能、功能或销量等方面数据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⑵《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条
124、化妆品广告出现对成分、性能、效用等内容的虚假夸大;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暗示使人误解其效用;宣传医疗作用或使用医疗术语;有贬低同类产品内容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⑴《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⑵《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
125、广告经营者承办或代理化妆品广告,未查验证明,未审查广告内容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⑴《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⑵《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五条
126、提交虚假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广告经营许可证》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撤销《广告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
(1)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项
127、《广告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未办理变更手续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项
128、未将《广告经营许可证》正本置放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四)项
129、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倒卖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广告经营许可证》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五)项
130、广告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参加经营资格检查、报送材料,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日常监督管理,或在检查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六)项
131、食品广告:1)不真实、不健康、不科学、不准确,欺骗和误导消费者;2)为《食品卫生法》等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发布广告;3)广告主未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等证明文件;4)含有绝对化语言;5)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治疗作用;6)明示或暗示可以替代母乳,使用哺乳妇女和儿童的形象;7)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涉及特定功效的,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证明;8)广告内容未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和标签为准;9)与其他保健食品或者药品进行功效对比;10)未同时发布批准文号;11)普通食品等宣传保健功能,宣传含有特殊营养成分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停止广告业务
法律依据:
⑴《广告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⑵《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132、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发布医疗广告
处罚种类:暂停发布医疗广告,没收广告费用,罚款
法律依据:
⑴《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⑵《广告法》第四十三条
133、非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或医疗机构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的
处罚种类:警告,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罚款
法律依据:
⑴《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134、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含有以下情形: (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二)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四)淫秽、迷信、荒诞的;(五)贬低他人的;(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七)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罚款,责令停止其广告业务,取消经营发布资格
法律依据:
⑴《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⑵《广告法》第四十一条
135、医疗广告内容超出以下项目:(一)医疗机构第一名称;(二)医疗机构地址;(三)所有制形式;(四)医疗机构类别;(五)诊疗科目;(六)床位数;(七)接诊时间;
(八)联系电话;(一)至(六)项发布的内容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其副本载明的内容不一致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罚款,取消经营发布资格
法律依据:
⑴《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⑵《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
136、未经审查批准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以及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与审查批准的内容不一致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罚款,
法律依据:
⑴《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四条
⑵《广告法》第四十三条
137、医疗器械广告内容构成虚假广告或者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发布、公开更正消除影响,罚款
法律依据:
⑴《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四条
(2)《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七条第一款
(3)《广告法》第三十七条
138、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医疗器械产品发布广告的;(二)医疗机构研制的在医疗机构内部使用的医疗器械发布广告的。(三)医疗器械广告中有关产品名称、适用范围、性能结构及组成、作用机理等内容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罚款,责令停止其广告业务
法律依据:
(1)《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七条第二款
(2)《广告法》第四十一条
139、医疗器械广告中有关适用范围和功效等内容的宣传出现下列情形: (一)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二)说明有效率和治愈率的; (三)与其他医疗器械产品、药品或其他治疗方法的功效和安全性对比; (四)在向个人推荐使用的医疗器械广告中,利用消费者缺乏医疗器械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的弱点,使用超出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以外的专业化术语或不科学的用语描述该产品的特征或作用机理; (五)含有无法证实其科学性的所谓“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的内容; (六)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症状的; (七)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效退款”、“无依赖”、“保险公司承保”等承诺性用语,含有“唯一”、“精确”、“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等绝对化或排他性的用语;(八)声称或暗示该医疗器械为正常生活或治疗病症所必须等内容的; (九)含有明示或暗示该医疗器械能应付现代紧张生活或升学、考试的需要,能帮助改善或提高成绩,能使精力旺盛、增强竞争力、能增高、能益智等内容。(十)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十一)含有军队单位或者军队人员的名义、形象。及利用军队装备、设施从事医疗器械广告宣传。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罚款,责令停止其广告业务
法律依据:
(1)《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七条
(2)《广告法》第四十一条
140、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一)医疗器械广告中未标明经批准的医疗器械名称、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名称、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二)医疗器械广告中以任何非医疗器械产品名称代替医疗器械产品名称进行宣传;(三)推荐给个人使用的医疗器械产品广告,未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四)医疗器械广告中涉及改善和增强性功能内容的,未与经批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文件中的适用范围完全一致,出现表现性器官的内容;报纸头版、期刊封面发布含有前款内容的广告。电视台、广播电台在7:00-22:00发布含有前款内容的广告;(五)医疗器械广告含有涉及公共信息、公共事件或其他与公共利益相关联的内容,如各类疾病信息、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或医疗科学以外的科技成果。(六)医疗器械广告中含有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办法、诊疗项目、诊疗方法以及有关义诊、医疗(热线)咨询、开设特约门诊等医疗服务的内容;(七) 医疗器械广告在未成年人出版物和频道、节目、栏目上发布;医疗器械广告以儿童为诉求对象,以儿童的名义介绍医疗器械。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七条
141、直接或间接怂恿公众购买使用,含有以下内容:(一)含有不科学的表述或者通过渲染、夸大某种健康状况或者疾病所导致的危害,引起公众对所处健康状况或所患疾病产生担忧和恐惧,或使公众误解不使用该产品会患某种疾病或加重病情的;(二)含有“家庭必备”或者类似内容的;(三)含有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的;(四)含有表述该产品处于“热销”、“抢购”、“试用”等的内容。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七条
142、印刷品广告:1)不真实、不合法,含有虚假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2)不具有可识别性,含有新闻报道等非广告信息内容;3)在禁止发布印刷品广告的场所或者区域发布;4)未标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的名称、地址;5)对应当进行审查的广告,未取得广告审查文件,或未按照广告审查文件的内容发布;6)未在每期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首页顶部位置标明广告名称、广告经营者名称和地址、登记证号、期数、发布时间、统一标志,广告名称所占面积小于首页页面的10%;7)未将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的首页和底页作为广告版面,将广告标题、目录印制在首页,使用主办、协办、编辑部、出版、本刊等易与报纸、期刊相混淆的用语;8)发布中外文对照的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违反国家语言文字的规定;9)广告经营者未按照核定的名称、规格、样式发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未按规定报送广告样本和其他有关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10)涂改、出租、出借、倒卖或者转让《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证》;11)印制企业违反有关规定,印制含有违法内容的印刷品广告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停止广告业务、缴销《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证》
法律依据:
⑴《广告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⑵《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⑶《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143、违反下列规定的:(一) 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属于自然淘汰的,其药用部分由各级药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但不得出口;(二)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属于国家计划管理的品种,由中国药材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其余品种由产地县药材公司或其委托单位按照计划收购;(三) 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药用部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实行限量出口。实行限量出口和出口许可证制度的品种,由国家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144、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限期补办登记手续,责令停止发布
法律依据:
(1)《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145、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的,
处罚种类:罚款,撤销登记证。
法律依据:
(1)《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146、擅自改变规格发布户外广告的,不按照核准登记的发布期限、形式、数量或者内容发布户外广告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147、已经登记的户外广告,未按规定在右下角清晰标明户外广告登记证号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148、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倒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户外广告登记证》的
处罚种类:缴销《户外广告登记证》,罚款,
法律依据:
(1)《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149、广告经营单位:在资格检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未建立和执行广告经营基本管理制度;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未办理变更手续;未按规定报送《广告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150、非药品宣传对疾病的治疗作用
处罚种类:没收广告费用、罚款、停止广告业务
法律依据:
(1)《广告法》第四十一条
151、在公共广告张贴栏以外的地方张贴、书写广告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第三十三条
152、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处罚种类:没收财物、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153、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154、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未申请注册商标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七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155、使用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156、未注册商标使用禁止标志作为商标使用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157、使用未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158、侵犯著名商标所有人权益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湖南省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办法》第十六条
159、未认定为著名商标,而使用“湖南省著名商标”标志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湖南省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办法》第十七条
160、侵犯特殊标志所有人权益
处罚种类:没收侵权商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161、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所有人专用权行为
处罚种类: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工具、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一条
162、侵犯奥林匹克专用权行为
处罚种类: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工具、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条
163、经许可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未在使用时标明许可备案号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奥林匹克标志备案及管理办法》第九条
164、违反下列规定的:(1)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对商标印制委托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商标图样进行核查,商标印制委托人未提供规定的证明文件,或者其要求印制的商标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印制单位不得承接印制;(2)商标印制单位承印符合规定的商标印制业务的,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载明商标印制委托人所提供的证明文件的主要内容,《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中的图样应当由商标印制单位业务主管人员加盖骑缝章。商标标识印制完毕,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在15天内提取标识样品,连同《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商标印制授权书复印件等一并造册存档;(3)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建立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商标标识出入库应当登记台帐。废次标识应当集中进行销毁,不得流入社会;(4)商标印制档案及商标标识出入库台帐应当存档备查,存查期为两年。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165、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66、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167、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
168、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
169、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
170、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
171、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
172、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
173、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
174、限期使用的产品,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
17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未标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
176、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六条
177、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七条
178、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或者为以假充真的产品提供制假生产技术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十一条
179、服务业经营者使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法律禁止销售的产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十二条
180、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十三条
181、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条
182、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欺诈消费者行为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
⑵《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
183、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物品,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
⑵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184、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九)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项
⑵《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185、食品经营者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十)项
18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二)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一)、(二)、(四)项
⑵《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
18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
(二)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
(三)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四)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五)安排患有《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以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二)、(四)、(五)、(六)、(七)项
(2)《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188、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毁灭有关证据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⑶《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条
189、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条
⑵《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
190、未按照要求进行食品运输的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停产停业;罚款;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⑵《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
191、食品经营者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
处罚种类: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⑵《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四款
192、在广告中对食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公开更正清除影响,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七条
⑶《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
193、食品经营者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依法处理的,造成严重后果的(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3)《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
194、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未依照规定记录、保存销售信息或者保留销售票据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四)项
⑶《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195、食品广告中不得含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内容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
19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食品经营者聘用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食品经营的;
(二)食品经营者未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或者拒不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的;
(三)食品经营者拒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开展监督检查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
19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从事批发业务的食品经营企业没有向购货者开具销售票据或者清单的;
(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没有建立食品经营者档案、记载市场内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主要进货渠道、经营品种、品牌和供货商状况等信息;没有设置食品信息公示媒介,及时公开市场内或者行政机关公布的相关食品信息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
19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经许可,擅自改变许可事项的;
(二)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食品流通许可证》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交虚假材料申请或者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
(四)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撤销行政许可。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
⑵《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一、二款,第三十四条
199、农产品销售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中农产品销售者销售的农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
(二)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三)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四)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销售,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200、销售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尚不构成犯罪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违法乳品和相关的工具、设备等物品;罚款;吊销许可证照。
法律依据:
⑴《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201、乳制品销售者对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或者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乳制品,不停止销售、不追回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销售、追回;没收其违法所得、违法乳制品和相关的工具、设备等物品;罚款;吊销许可证照。
法律依据:
⑴《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202、乳制品销售者在发生乳品质量安全事故后未报告、处置,毁灭有关证据的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停产停业;罚款;吊销许可证照。
法律依据:
⑴《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20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销售产品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应当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经营活动。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经营活动或者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等物品;罚款;吊销许可证照。
法律依据:
⑴《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二款
204、经营者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等物品;罚款;吊销许可证照。
法律依据:
⑴《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三款
205、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照而未取得许可证照从事经营活动的
处罚种类:吊销许可证照。
法律依据:
⑴《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四款
206、违反下列规定的: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从事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在产品集中交易场所销售自制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比照从事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的规定,履行建立产品销售台账的义务。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销售者应当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销售。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罚款,吊销许可证照。
法律依据:
⑴《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
207、违反下列规定的: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企业、产品经营柜台出租企业、产品展销会的举办企业,应当审查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明确入场销售者的产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环境、条件、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六条
208、销售者不履行下列法定义务的: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产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销售者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销售者发现其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处罚种类:责令销售者停止销售,罚款,吊销许可证照。
法律依据:
⑴《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九条
209、对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生产经营者
处罚种类:吊销许可证照。
法律依据:
⑴《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六条
210、将不符合食盐标准的盐产品当作食盐销售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条
⑶《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四条
211、生产、经销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而到期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收入、罚款
法律依据:
(1)《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第二十四条
212、生产、经销用不合格原材料、零部件生产或组装的产品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收入、罚款
法律依据:
(1)《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第二十四条
213、生产、经销违法国家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计量等法规要求的产品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收入、罚款
法律依据:
(1)《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第二十四条
214、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未依照规定办理重新审查手续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产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215、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未依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产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216、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规定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217、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218、违法接受并使用他人提供的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219、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220、伪造、变造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221、经营者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处罚种类:没收并销毁侵权物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以及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222、经营者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
223、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
224、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它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
225、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
226、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
227、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它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
228、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
229、经营者以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
230、经营者从事不正当有奖销售活动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
231、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七条
232、经营者继续销售,转移、隐匿、销毁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财物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八条
233、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下列欺诈行为:(一)伪造合同;
(二)虚构合同主体资格或者盗用、冒用他人名义订立合同;
(三)虚构合同标的或者虚构货源、销售渠道诱人订立、履行合同;
(四)发布或者利用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
(五)隐瞒重要事实,诱骗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或者诱骗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
(六)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
(七)恶意设置事实上不能履行的条款,造成对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
(八)编造虚假理由中止(终止)合同,骗取财物;
(九)提供虚假担保;
(十)采用其他欺诈手段订立、履行合同。
处罚种类: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
234、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下列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一)以贿赂、胁迫等手段订立、履行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二)以恶意串通手段订立、履行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三)非法买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买卖的财物;
(四)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国家指令性合同义务;
(五)其他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
235、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下,为他人实施欺诈,危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提供证明、执照、印章、账户及其他便利条件。
处罚种类: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
236、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责任:
(一)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
(三)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四)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五)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
处罚种类: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
237、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下列责任:(一)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二)承担应当由格式条款提供方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三)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的责任。以及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下列权利的:(一)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二)请求支付违约金的权利;(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四)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五)就格式条款争议提起诉讼的权利;(六)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处罚种类: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
238、农资经营者未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农资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在进货时应当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按照同种农资进货批次向供货商索要具备法定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以及产品销售发票或者其他销售凭证等相关票证;
(二)农资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应当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三)农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等三包责任和赔偿损失等农资的产品质量责任;
(四)农资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农资存在严重缺陷,可能对农业生产、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农资,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追回不合格的农资。已经使用的,要明确告知消费者真实情况和应当采取的补救措施;
(五)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239、农资交易市场开办者未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审查入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对无证无照的,不得允许其在市场内经营。
(二)明确告知入场经营者对农资的质量管理责任,以书面形式约定入场经营者建立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质量承诺、不合格产品下架、退市制度,对种子经营者还应当要求其建立种子经营档案;
(三)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消费纠纷;
(四)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发现经营者有本办法第八条所禁止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240、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未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
241、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未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上违法经营行为,提供在其网络交易平台内进行违法经营的经营者的登记信息、交易数据备份等资料,隐瞒真实情况或拒绝或者阻挠行政执法检查。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
242、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未尽到以下义务:(一)应当审查、记录、保存在其平台上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经营者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从经营者在网络交易平台的登记注销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交易记录等其他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从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二)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手段确保网络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应当保证原始数据的真实性。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
243、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未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内容定期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统计资料。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
244、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未对申请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
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未对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商品交易或者服务活动的网页上。
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在审查和登记时,未履行使对方知悉并同意登记协议,并提请对方注意义务和责任条款的义务。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条
245、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对收集的消费者信息,未履行以下义务:(一)负有安全保管、合理使用、限期持有和妥善销毁义务;(二)不得收集与提供商品和服务无关的信息,不得不正当使用,不得公开、出租、出售。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
246、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未履行以下义务: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涉及经营者商业秘密或者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数据资料信息的安全。非经交易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转让、出租或者出售交易当事人名单、交易记录等涉及经营者商业秘密或者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数据。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
247、获得棉花加工资格认定的企业未履行以下义务:(一)不得购买、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加工棉花;(二)不得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的真实材料;(三)不得拒绝、阻碍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棉花加工资格认定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
248、棉花加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一)以欺骗等非法手段获取《资格证书》;(二)将获得的《资格证书》倒卖、出租、出借或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三)使用无效、失效的《资格证书》;(四)伪造、变造、冒用《资格证书》。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棉花加工资格认定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
249、棉花销售企业购买、销售非法加工的棉花行为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棉花加工资格认定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
250、棉花交易市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棉花交易规则,有效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棉花交易市场不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固定的交易场所;
(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三)建立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交易规则;
(四)对市场参与者要有明确的行为规范;
(五)市场开办单位不得参与市场交易;
(六)市场交易的棉花必须附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凭证和包装标识;
(七)市场开办单位和市场交易者要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棉花质量监督机构、税务部门等的监管,照章纳税、诚信经营;
(八)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处罚种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无处罚规定的,罚款。
法律依据:
(1)《棉花加工资格认定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四条
251、汽车供应商未加强品牌销售和服务网络的管理,规范销售和售后服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其授权和取消授权的汽车品牌销售和服务企业名单。对未经汽车品牌销售授权或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提供汽车资源。
处罚种类:暂停汽车供应商新设品牌销售网点的审核。
法律依据:
(1)《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
252、非经授权汽车供应商许可,汽车品牌经销商只能将授权品牌汽车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
处罚种类:暂停汽车供应商新设品牌销售网点的审核。
法律依据:
(1)《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
253、组织策划传销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
254、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
255、参加传销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第二十五条
256、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257、当事人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因传销被查封、扣押财物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七条
258、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活动
处罚种类: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罚款
法律依据:
(1)《直销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259、申请人通过欺骗、贿赂等手段取得直销经营许可
处罚种类: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罚款
法律依据:
(1)《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260、直销企业有关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未按规定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261、直销企业超出直销产品范围从事直销经营活动
处罚种类: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262、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从事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263、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违反规定招募直销员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264、未取得直销员证从事直销活动
处罚种类: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罚款
法律依据:
(1)《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265、直销企业违反规定进行直销员业务培训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266、直销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组织直销业务培训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
267、直销员违反有关规定向消费者推销产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销售收入,罚款
法律依据:
(1)《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268、直销企业未按规定执行直销员报酬制度,未建立并实行完善的换货、退货制度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269、直销企业未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报备和披露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直销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270、直销企业违反保证金管理有关规定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直销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271、盐业经营者违反下列规定:1、制盐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质量监督检测工作,不符合质量和卫生标准的产品不准出企业。2、在食盐中添加任何营养强化剂或药物,须经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3、禁止利用盐土、硝土和工业废渣、废液加工制盐。4、禁止在食用盐市场销售下列盐制品(一)不符合食用盐卫生标准的原盐和加工盐;(二)土盐、硝盐;(三)工业废渣、废液制盐。5、对碘缺乏病地区必须供应加碘使用盐。未经加碘使用盐,不得进入碘缺乏病地区食用盐市场。
处罚种类:没收其非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盐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27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阻碍外地产品或者服务进入本地市场
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吊销其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273、擅自将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作相同或者近似使用,造成与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
⑵《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八条
274、销售明知或者应知是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
⑵《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275、投标者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投标者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投标者之间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七条
⑵《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五条
276、招标者在公开开标前,开启标书,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者,或者协助投标者撤换标书,更改报价;招标者向投标者泄露标底;投标者与招标者商定,在招标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者或者招标者额外补偿;招标者先内定中标者,在确定中标者时以此决定取舍;招标者和投标者之间其他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七条
⑵《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五条
277、经营者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
⑵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九条
278、谎称有奖销售或者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者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市场;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者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
⑵《关于禁止有奖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279、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
⑵《关于禁止有奖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280、经营者利用有奖销售手段销售质次价高的商品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
⑵《关于禁止有奖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281、经营者举办有奖销售,不向购买者明示其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种类、兑奖时间、方式等事项。属于非现场即时开奖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未告知开奖的时间、地点、方式和通知中奖者的时间、方式等事项。经营者对已经向公众明示的前款事项进行变更。在销售现场即时开奖的有奖销售活动,对超过500元以上奖的兑奖情况,经营者不随时向购买者明示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关于禁止有奖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六条
282、公用企业在市场交易中,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附带提供的相关商品,而不得购买和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同类商品;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及其配件;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
以检验商品质量、性能为借口,阻碍用户、消费者购买、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其他商品;对不接受其不合理要求的用户、消费者拒绝、中断或者削减供应相关水平,或者滥收费用;其他限制竞争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
⑵《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五条
283、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
⑵《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六条
284、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
⑵《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285、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具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一)就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二)就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三)就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达成下列垄断协议;(四)就联合抵制交易达成以下垄断协议;(五)达成除价格垄断协议外的其他垄断协议。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第十条
286、行业协会以下列方式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规定禁止的垄断协议行为:(一)制定、发布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行业协会章程、规则、决定、通知、标准等; (二)召集、组织或者推动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协议、决议、纪要、备忘录等。
处罚种类:罚款,提请依法撤销登记。
法律依据:
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第十条
287、经营者具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一)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二)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三)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第八条
288、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289、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严重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
290、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情节严重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
291、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
292、公司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
处罚种类:罚款、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
293、公司在接受企业年度检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
294、公司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
处罚种类:罚款,撤消公司登记,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六十八条、六十九条
295、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条
296、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一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
297、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五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
298、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六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
299、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
处罚种类: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七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
300、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
301、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八十条
302、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
303、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
304、公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
305、外国公司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八十三条
306、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
307、未经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以企业名义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处罚种类: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五十九条
308、企业向登记机关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五十九条
309、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业务活动,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四条
⑵《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310、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八条
311、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
312、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
313、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
314、申请登记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伪造证件骗取营业执照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
315、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扣缴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
316、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扣缴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
317、不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
318、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
319、不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
320、不按规定报送年检报告书、办理年度检验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
321、拒绝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
322、提供虚假文件、证件的单位和个人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四条
323、集体企业未经审批和核准登记,以集体企业名义进行活动的;登记时弄虚作假或者不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的;违反核准登记事项或者超越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利用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行为抽逃资金、隐匿和私分财产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没收非法所得
法律依据:
(1)《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五十六条
324、证券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未开始营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三个月以上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325、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
法律依据: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326、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327、单位和个人未经资格认定、登记注册擅自开展中介活动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328、未经批准发布中介活动广告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329、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超出许可业务范围发布广告、广告发布者为超出许可业务范围或无许可证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广告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330、保险营销服务机构被吊销《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331、未经批准,以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名义进行活动的
处罚种类:罚款,撤消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332、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未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的; (二)分社的经营范围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的;(三)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六条
333、受让或者租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法律依据:
(1)《旅行社条例》第四十七条
334、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旅行社:(一)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二)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三)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九条
335、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一条
336、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拒不改正的:(一)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重复使用前不进行检查的;(二)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四)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的;(五)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六)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的;(七)未对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的。
处罚种类: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
337、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
处罚种类:罚款, 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三条
338、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拒不改正的:(一)向不具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二)不按照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数量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三)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
处罚种类: 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
339、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的;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和设备,依法予以取缔
法律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340、出版单位被吊销许可证,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第七十条
341、企业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二十条
34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不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账簿
处罚种类:责令停业、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
343、外商投资企业不按期缴纳出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三十一条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第五条、六条、七条、九条
344、未经登记,擅自设立代表机构或者从事代表机构业务活动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活动、罚款
法律依据:
(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34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专门用于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罚款;吊销登记证
法律依据:
(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34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真实情况,取得代表机构登记或者备案
处罚种类:罚款,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证,缴销代表证。
法律依据:
(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347、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登记证。
法律依据:
(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348、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登记证、代表证的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登记证,缴销代表证。
法律依据:
(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349、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违反规定从事业务活动以外活动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登记证。
(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350、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依照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
(二)未按照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从事业务活动的;
(三)未按照中国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调整驻在场所的;
(四)未依照规定公告其设立、变更情况的;
(五)未依照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者备案的。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登记证。
(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35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严重违法活动
处罚种类:吊销登记证。
(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352、提交虚假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的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⑵《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353、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名称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符合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四条
⑵《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354、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五条
355、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
⑵《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356、未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止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
⑵《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357、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在限期内仍未办理变更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
⑵《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358、个人独资企业不按规定时间将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359、个人独资企业不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年度检验或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360、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遗失、不在报刊上声明作废;或者毁损不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361、个人独资企业未将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企业住所醒目位置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362、个人独资企业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或者承租、受让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363、个人独资企业伪造营业执照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五条
(2)《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364、私营企业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的;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超出核准登记的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出租、转让、出卖、伪造、涂改或擅自复印营业执照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第三十一条
⑵《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
365、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转借、出卖、出租、涂改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撤销注册登记,吊销营业执照或临时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一条
(2)《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366、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内,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撤销个体工商户的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的
处罚种类: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四条
367、个体工商户未将营业执照置其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经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368、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2)《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369、个体工商户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370、个体工商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
(2)《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371、合伙企业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
处罚种类:罚款,撤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三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372、合伙企业未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四条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373、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经营活动,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374、合伙企业未按规定变更,在限期内仍未办理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375、合伙企业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376、合伙企业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限期接受年检,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377、合伙企业在年度检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378、合伙企业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营业执照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379、合伙企业未将其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380、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未依照本规定办理外国合伙人《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备案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二款
381、销售种畜禽,有下列行为的:(一)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二)以低代别种畜禽冒充高代别种畜禽;(三)以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畜禽冒充种畜禽;(四)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种畜禽;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畜禽、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五条
38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有关规定,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家畜系谱的,销售、收购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八条
383、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畜禽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九条
384、违反建筑资质管理规定,被吊销资质证书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385、经营者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情节严重的:(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四)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五)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六)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七)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八)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九)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2)《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二条
386、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不按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或无照经营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387、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不在经营场所明显处悬挂营业执照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举报电话牌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388、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擅自改变经营场所和扩大营业面积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⑴《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2)《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389、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超出核准经营经营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⑴《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2)《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390、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转借、出租、出卖、涂改营业执照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⑴《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一条
(2)《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391、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纠缠或强行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短尺少秤、不明码标价、明示价格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责令停止营业,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392、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
393、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出售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止营业,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394、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经营国家明令禁止个人经营的物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止营业、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395、使用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396、擅自改变企业名称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397、擅自转让或者出租自己的企业名称的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398、使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保留期满不按期《企业名称登记证书》交回登记主管机关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399、企业的印章、银行帐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400、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401、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的
处罚种类:没收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对接收单位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二条
402、应当取得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没收无照经营财物
法律依据:
(1)《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
403、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没收无照经营财物
法律依据:
(1)《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
404、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没收无照经营财物
法律依据:
(1)《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
405、已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没收无照经营财物
法律依据:
(1)《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
406、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没收无照经营财物
法律依据:
(1)《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407、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无照经营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
408、当事人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六条
409、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仍不改正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六条
410、用人单位因使用童工,致童工患病或者死亡的
处罚种类: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条
411、违反规定,隐瞒真实情况,采用欺骗手段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的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412、违反规定,应当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而未办理的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1)《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413、商品零售场所的经营者、开办单位或出租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一)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塑料购物袋;(二)不标明价格或不按规定的内容方式标明价格销售塑料购物袋; (三)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 (四)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五)商品零售场所没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单价和款项。以出租摊位形式经营的集贸市场对消费者开具销售凭证确有困难的除外。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414、商品零售场所经营者、开办单位或出租单位未向依法设立的塑料购物袋生产厂家、批发商或进口商采购塑料购物袋,并索取相关证照,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以备查验。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415、未经许可登记设立拍卖企业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条
416、拍卖企业举办拍卖活动,未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拍卖企业未发布拍卖公告;未在拍卖现场公布工商机关的举报电话,并向到场监督人员提供有关资料及工作条件的;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拍卖企业的商业信誉;雇佣非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三)行政强制(共19项)
1、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
强制种类:查封或者扣押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第二款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时,对有根据认定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物品
强制种类:查封或者扣押
法律依据:
(1)《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3、对经营者从事不正当竞争的商品
强制种类:暂停销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4、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传销有关的合同、票据、账薄等资料,专门用于传销的产品(商品)、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财物,传销的经营场所,传销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的帐户及与存款有关的会计凭证、账薄、对帐单及对涉嫌传销活动中有证据证明转移或者隐匿的违法资金
强制种类:查封、扣押、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法律依据:
(1)《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第(四)、(五)、(六)、(八)项
5、与直销活动有关的材料和非法财物
强制种类:查封、扣押
法律依据:
(1)《直销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6、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强制种类:查封、扣押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7、查处涉嫌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的行为时,可以对有证据证明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的物品。
强制种类:查封、扣押
法律依据:
(1)《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8、查处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时,可以对有证据证明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物品。
强制种类:查封、扣押
法律依据:
(1)《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四)项
9、无照经营行为。
强制种类:查封、扣押
法律依据:
(1)《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四)、(五)、(六)项
10、对有证据表明属于违反本条例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列入目录产品
强制种类:查封或者扣押
法律依据:
(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二款
11、酒类流通禁止下列行为:销售使用甲醇、非食用酒精或者其他非食用化学物质配制的酒类;销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酒类;销售仿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冒用认证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名优标志、防伪标识的酒类;销售伪造产品产地、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酒类;销售违法使用知名酒类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违法使用与知名酒类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知名酒类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酒类的酒类;销售过期、失效、变质的酒类;销售不加帖中文标签的进口酒类;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酒类。
强制种类:查封、扣押
法律依据:
(1)《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
12、公司登记机关对需要认定的营业执照
强制种类:扣留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13、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
强制种类:查封、扣押
法律依据: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1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经营活动实施监督;对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
强制种类:查封、取缔
法律依据:
(1)、《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15、在职责范围内,对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及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
强制种类:查封、扣押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五条第(二)、(三)(四)项
16、在依据职责进行监督检查时,对有证据证明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以及违法使用的生鲜乳、辅料、添加剂;
强制种类:查封、扣押
法律依据:
(1)、《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17、在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时,在职责范围内对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及有关场所。
强制种类:查封、扣押
法律依据:
(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18、发现涉嫌非法生产、销售军服或者军服仿制品的行为时,对涉嫌物品
强制种类:查封、扣押
法律依据:
(1)、《军服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19、对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和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强制种类:查封、扣押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五)项
(四)行政征收(共2项)
1、企业注册登记费、年度检验费[包括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外国公司等在内]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3)《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三条第(六)项。
具体标准:价费字[1992]414号,价费字[1999]1707号,财预[2000]127号,湘价费[2000]23号,工商企字[2002]第190号,湘价费[2004]146号,财综[2011]9号
2、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法律依据:
(1)《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三条
(2)《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具体标准:价费字[1992]414号,(94)财预字第37号,财综[2004]41号,湘价费[2000]23号,工商企字[2002]第190号,财综[2011]9号
(五)行政裁决(共3项)
1、同一天申请相同的符合规定的企业名称争议裁决
法律依据:
(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2、同一天两个以上企业向不同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企业名称争议裁决
法律依据:
(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3、其他企业名称争议处理
法律依据:
(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
(六)行政确认(共4项)
1、广告经营资格检查
法律依据:
(1)《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第二条
2、湖南省著名商标认定
法律依据:
(1)《湖南省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办法》第七条
3、动产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八十九条
(2)《担保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
(3)《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二条
4、公司股权出质登记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二百二十六条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三条
(七)其他行政行为(共27项)
1、行政奖励。
(1)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检举奖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条
(2)直销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法律依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2、行政调解。
(1)消费争议申诉调解。
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
(2)合同争议调解
法律依据:《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
3、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五、十六条
(2)《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
4、企业年度检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五十九条
(2)《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四条
5、个体工商户验照
法律依据:
(1)《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四条
(2)《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第四条、第六条
6、公司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章程备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变动备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8、公司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备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9、分公司备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10、企业法人主管部门改变备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三条
11、企业法人在国外开办企业或增设分支机构备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条第二款
12、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
法律依据:
(1)《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十条
13、企业名称牌匾简化备案
法律依据:
(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14、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变动备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四条第四款
15、外资企业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备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16、外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清算会计报表和会计报告备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六十条
17、外资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备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
18、外国投资者出资验资报告备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
19、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情况备案
法律依据:
(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20、拍卖活动备案
法律依据:
(1)《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21、广告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备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2)《广告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22、经纪执业人员情况及聘用、解聘合同备案
法律依据:
(1)《经纪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款
23、中外合资企业出资证明书备案
法律依据: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第四条
24、行政指导
法律依据:
(1)《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九十九条
25、规范性文件管理
法律依据:
(1)《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四条
26、食品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五十条
27、政府信息公开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
⑵《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第二条第三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