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服务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430S00033/2012-00257 文号:湘工商注字〔2012〕297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12-29004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7-09-29 签署日期:2012-08-28 登记日期:2012-08-28 所属机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所属主题:工商 发文日期:2012-08-28 公开责任部门: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印发《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服务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湘工商注字〔2012〕297号

 

各市、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服务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要做好文化企业登记的台帐记录和统计分析工作,并分别于报表统计期满的次月10日前将《服务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统计表》的季报、半年报和年报上报省局企业注册局(邮箱hngszcfj@126.com)

 

附:服务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统计表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服务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快推进我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全面把握服务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一)深刻认识重大意义。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破解文化发展难题,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对于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作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切实抓好政策学习。要就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两个意见和若干措施作出专题部署,制定学习计划。要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理论研究、典型示范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工商干部认真学习会议和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是文化市场主体准入、文化市场监督管理、文化企业商标管理等多个领域的行政管理部门,在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服务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

二、切实落实扶持政策,积极服务文化体制改革

)支持文化企业改制。要采取提前介入、加强指导、跟踪服务等方式积极做好国有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社、出版社、电影发行放映单位等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指导完善改制方案,理顺资产关系,调整产业结构。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帮助搞好前期论证,协调处理改制中的前置审批等问题。

()支持文化企业资产重组、优化资源配置。支持国有文化企业通过合并、并购、重组等方式处理各类不良资产。改制的文化企业经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批准划转资产进行重组的,可以凭批准文件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不须提交股权转让协议。经资产重组被撤销的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可以凭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批准文件和吸收单位同意接受债权债务的证明文件,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简化改制登记审批程序。文化单位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的,可不进行资产评估,直接凭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出具的国有净资产数额确认的文件进行验资,登记机关凭验资证明办理登记。文化单位改制时专项审批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的,不再重新办理审批手续,直接办理登记。

()支持非公有制资本参与文化产业改制。鼓励非公有资本以收购、入股等形式参与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鼓励支持社会资本以股份制或其他经济形式,兴办影视制作、放映、演艺、娱乐、印刷、发行、会展等文化企业。

()支持文化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实施债权转股权。办理改制登记的文化企业,经债权人、债务人及原出资人同意,均可实施债权转股权登记

三、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支持文化产业主体快速发展

)放宽文化企业名称登记条件。允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市场认可的新兴用语,文化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允许其在保留原有名称(去掉原主管部门)基础上增加组织形式,冠用湖南湖南字样的不受注册资本限制。

)放宽文化企业住所登记条件。从事文艺创作、艺术表演、动漫游戏设计、演艺中介、影视剧制作等租赁场地开展经营的文化企业,可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和场地租赁合同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从事文化产业申办个体工商户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持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相关证明办理注册登记。高校应届毕业生、残疾人和下岗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从事文化产业,可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作为创业经营场所。改制的文化企业、事业单位仍使用原单位办公场所经营的,可凭原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经营场所证明登记注册,可不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十一)放宽文化企业经营范围限制。对新型的文化产业经营项目,可根据企业申请,灵活核定能体现其行业和经营特点的经营范围,允许使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未包含的文化业一般性经营项目。

十二)放宽文化企业出资条件。允许文化企业用股权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作为资本投资,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作价出资;对拥有高新技术成果、中国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的,可以经评估后以无形资产作价投资,出资比例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分期出资设立的文化企业,不受每个股东出资都达到20%的限制,全体股东首期出资合计达20%即可注册。从事文化产业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限制。

(十三)放宽文化企业注册资本限制。国有文化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可不进行资产评估,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国有净资产数额确认文件进行验资,登记机关凭验资证明办理登记。

(十)放宽文化企业集团登记条件。支持文化企业集团化运作,凡是文化企业组建集团的,其母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放宽到10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由1亿元放宽到3000万元,子公司由5家放宽到3家。

(十)支持和鼓励文化企业连锁经营。凡从事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连锁经营的企业,其直营连锁门店可凭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的行政许可到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办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四、积极履行指导广告业发展职能,促进广告业繁荣发展

(十)培育广告产业龙头企业。积极推动广告产业发展方式转变,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广告企业通过参股、兼并、收购、加盟等方式,跨行业、跨地区、跨媒体和跨所有制,整合广告资源,扩大市场份额,培育一批拥有著名品牌和先进技术、主业突出、创新能力强的龙头广告企业。

(十)拓宽广告企业融资渠道。引导和支持广告企业实施股权质押、动产抵押贷款;利用银企洽谈会平台,积极支持广告企业获取银行贷款;开展广告企业中国驰名、著名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建立融资服务通道,帮助广告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十)发展广告创意产业园区。结合实际,积极支持创办广告产业园,争取地方政府对创意产业园区土地、财税等优惠政策。对创办、加入创意产业园区的广告企业,在享受其他文化创意产业企业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各地还要制定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扶持创意产业园及园区企业的发展。

五、促进文化企业实施商标战略,打造湖南特色品牌

十九)支持文化企业注册商标,推进文化品牌建设。在文化领域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宣传商标知识,提升商标意识,重点支持影视制作、娱乐演艺、动漫游戏、体育出版等我省优势文化产业,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文化品牌。

    (二十)引导文化企业积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加强对文化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指导,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重点文化企业进行跟踪指导服务,引导、帮助其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积极支持国有或国有控股大型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通过实施商标战略提高核心竞争力。

    (二十一)切实做好文化企业商标维权保护工作。鼓励、指导文化企业实施商标、名称字号一体化策略,通过企业登记和商标注册双重保障企业知识产权。完善中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数据库,强化文化企业中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在企业名称字号审核中的保护。严厉查处打击文化领域商标侵权和恶意抢注傍名牌等违法行为。

六、深化市场监管,促进文化企业依法经营

)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加强对出版、印刷企业的登记审查,把好出版、印刷的市场准入关。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出版物制作、生产、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单位的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加强对通过网络传播淫秽色情和其他有害信息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十)依法查处文化市场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力度保护文化企业的商标权、企业名称权,依法查处侵犯文化企业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加大对文化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为文化企业创新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继续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扫除文化市场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努力维护诚信公平的文化市场秩序。

(二十)加强对网上文化产品交易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通过网络传播虚假有害文化产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信息的行为。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文化产品以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

(二十)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禁止在中小学校200内开办网吧,禁止在学校周围设立电子游艺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和成年人性用品商店。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经营秩序治理,整治低俗玩具,坚决查处取缔黑网吧

七、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服务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取得实效

(二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服务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两个意见和若干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十七)切实优化服务措施。认真践行服务承诺,强化主动跟进、主动建言、主动服务的措施,全力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采取预约上门、确定联络员等方式,及时为企业提供业务指导、政策咨询,做到特事特办、即来即办、快办快结。进一步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建立文化企业改制、登记绿色通道。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的当日核准,对重点文化企业上门现场办公。

(二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各地要加强与宣传、文化、出版、广电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企业登记、市场监管、商标广告等内部职能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提升登记效能、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

 

信息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黄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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