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制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430S00034/2008-84259 文号:湘质监食发〔2008〕268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09-34018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3-12-09 签署日期:2008-12-09 登记日期:2009-08-17 所属机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所属主题:法制 发文日期:2008-12-09 公开责任部门:省法制办公室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各乳制品驻厂监管组,省质检所、省食品所:

三鹿奶粉事件两个月来,全省质监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高度负责,紧急行动,全力以赴,迎难而上,开展了大量的应对和处置工作,为妥善处置三鹿奶粉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乳制品驻厂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驻厂监管的各项工作,确保驻厂监管工作不松劲、不变形、不走样,确保我省乳制品质量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乳制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 各驻厂监管组要继续履行好应急管理期间驻厂监管的工作职责,不得麻痹松劲,要继续严格落实驻厂监管期间督促乳制品生产企业建立起来的“三账一单”签字制度,严格监督企业继续做好进厂的原料检验、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出厂产品批批检验三聚氰胺的工作,确保所有出厂产品不含三聚氰胺。

二、 对于具备自行检测三聚氰胺能力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允许企业出厂检验自行检测三聚氰胺,对于不具备三聚氰胺检测能力的企业,各市州局要继续督促企业做好三聚氰胺出厂委托检验。同时,各市州局要加强对乳制品的监督抽查工作,对自行检测三聚氰胺的企业,每个品种每周抽查一次,样品送省质检所、省食品所检测,以确保出厂乳制品质量安全。

三、 各市州局要继续帮助指导企业做好乳制品生产企业自配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和检验能力的比对工作,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四、 各市州局要在当地政府的组织领导下,按照工信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关于印发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协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工作。要督促和指导乳制品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严格督促企业加强奶源基地建设、原辅料进厂、生产加工、储藏运输和产品出厂等过程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产品信息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

五、 为落实好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以及《乳制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的精神,做好下一步对获证乳制品生产企业的重新核查工作,各市州局要督促企业对照《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以及《乳制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进行自查,各市州局要将企业的基本情况按照附件表格的要求进行统计落实,并于1220日前上报省局食安处。

    六、各市州局和乳制品驻厂监管组要继续做好驻厂监管信息报送工作,报送的内容、时间、方式以及要求不变。

 

附件:乳制品生产企业对照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调查表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

 

 

 

主题词:乳制品  生产企业  监管  通知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8129印发

抄送: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省政府办公厅,省食药安委办,省局领导。

 

 


 
信息来源:省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省法制办公室_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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