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湖南省中药材标准》(2009年版)的通知

索引号:430S00035/2010-72320 文号:湘食药监注〔2010〕1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10-35002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5-03-06 签署日期:2010-02-01 登记日期:2010-02-05 所属机构: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所属主题:法制 发文日期:2010-02-05 公开责任部门:省法制办公室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我省中药材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湖南省中药材标准》(1993年版)进行了修订,现颁布《湖南省中药材标准》(2009年版),作为我省中药材生产、收购、经营、使用、检验以及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法定依据。现就执行事宜通知如下:

一、《湖南省中药材标准》(2009年版)自201031日起执行,原《湖南省中药材标准》(1993年版)及单批中药材标准同时废止。

二、《湖南省中药材标准》(2009年版)与1993年版相比,在标准形式、内容等方面均有重大变化,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贯彻工作,确保企业正确实施。

 

 

二○一○年二月一日

 

 

 

 

 

 

 

 

 

 

 

主题词:

中药  中药材  通知

抄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药品检验所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2月1印发

 

 
信息来源:省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省法制办公室_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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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湖南省中药材标准》(2009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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