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发票有奖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

索引号:430S00078/2012-00293 文号:湖南省国家税务局2012年第2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12-84002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7-04-01 签署日期:2012-02-27 登记日期:2012-03-05 所属机构:省国税局 所属主题: 发文日期:2012-03-05 公开责任部门: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HNPR-2012-84002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

2012年第2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

调整发票有奖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鼓励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并查询真伪,打击发票违法违章行为,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决定从201241日起,对湖南国税发票有奖活动进行调整优化,统一实行话费充值奖励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票有奖活动形式

我省国税发票有奖活动仍采取多重奖励形式,具体包括“发票刮刮奖”、“发票密码辨伪拍奖”、“发票开具信息辨伪拍奖”三种形式。

二、发票有奖活动范围

消费者(含单位和个人)在湖南省范围内按规定取得湖南省国税普通发票后,可根据其发票种类及特征参与发票有奖活动。

实施“发票刮刮奖”的发票种类为在发票上印制了“刮奖区”和“发票密码”的普通发票。

实施“发票密码辨伪拍奖”的发票种类为在发票上印制了“发票密码”的普通发票。

实施“发票开具信息辨伪拍奖”的发票种类为可对发票票面开具信息真伪进行查询的各类普通发票,具体包括窗口代开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税控发票等。

三、参与及兑奖方式

(一)发票刮刮奖。刮开刮奖区涂层,即有中奖机会。兑奖方式一:编辑短信“DJ+发票密码”(如DJ22345678901234)发送到123663,即可获取奖励的话费充值金额。兑奖方式二:拨打电话12366-3,根据语音提示操作完成兑奖。

(二)发票密码辨伪拍奖。参与方式一:编辑短信“CX+发票密码”(如“CX22345678901234”)发送至123663,可查询该票密码及号码是否匹配,同时可即时获得中奖机会。参与方式二:拨打电话12366-3,根据语音提示操作参与拍奖。奖励的话费将自动充入中奖者的参与电话号码。

(三)发票开具信息辨伪拍奖。登录湖南国税网站,点击“发票辨伪查询”,根据提示录入相关信息,查询发票开具信息真伪的同时便获得即时拍奖机会。奖励的话费将自动充入中奖者的参与电话号码。

四、奖项产生

(一)发票刮刮奖设三档奖项:100元、50元和10元。

(二)发票密码辨伪拍奖设三档奖项,一等奖100元(每天2个),二等奖50元(每天4个),三等奖10元(每天600个),每天共计可开出奖项606个,奖金6400元,当天未中完的奖项自动滚入第二天奖池,并持续滚动。

(三)发票开具信息辨伪拍奖共设三档奖项,一等奖100元(每天2个),二等奖50元(每天4个),三等奖10元(每天800个),每天共计可开出奖项806个,奖金8400元,当天未中完的奖项自动滚入第二天奖池,并持续滚动。

(四)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可根据需要对奖项进行调整。

五、注意事项

(一)因玷污、损坏等原因不能正确识别的发票不得兑奖;未按规定取得或填开的发票不得兑奖;其他各类无效发票不得兑奖。

(二)消费者发现有问题的发票请及时向当地国税机关或拨打12366-1举报,税务机关查实后将按照《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三)在2012331日前参与发票拍奖的中奖者,仍按原有方式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兑付奖金。

(四)咨询电话:12366-1

六、本公告自201241日起实施,《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全省开展国税发票有奖活动的通告>的通知》(湘国税发〔201037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分送:各市州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12年3月5日印发

打字:彭旭红    校对: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信息来源: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省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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