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烟草专卖局文件
湘烟法〔2011〕267号
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
2011年行政执法依据清理结果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清理修订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11]42号)要求,我局对相关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机关
单位名称:湖南省烟草专卖局
单位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3、《湖南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第三条
二、行政执法依据
类 别 |
序 号 |
名 称 |
制定机关 |
生效时间 |
法律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
全国人大 常委会 |
1992.01.01 |
行政 法规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 专卖法实施条例 |
国务院 |
1997.07.03 |
部门 规章 |
3 |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 |
原国家经济 贸易委员会 |
2002.07.01 |
4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
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 |
2007.03.07 | |
5 |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工业和 信息化部 |
2010.05.01 | |
政府规章 |
6 |
湖南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 |
湖南省 人民政府 |
2010.01.01 |
三、行政执法职权
(一)行政许可(共3项,未纳入省政府令)
1、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
2、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3、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发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二)行政处罚
1、擅自收购烟叶
处罚种类:罚款、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或者没收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九条
2、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处罚种类:罚款(可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或者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对违法的承运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九条
3、无证生产烟草制品
处罚种类: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并将违法生产的烟草制品公开销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4、无证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并将违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5、无证批发烟草制品
处罚种类: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6、无证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
7、无证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
8、销售无规定标识的烟草制品
处罚种类:没收烟草制品
法律依据:《湖南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9、超越许可证规定范围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处罚种类:责令暂停经营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
10、未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可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11、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12、擅自跨省经营烟草专卖品批发业务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13、为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烟草专卖品
处罚种类:没收违反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
14、从无证企业购买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
15、不按规定存放免税烟草制品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
16、免税店经营未加贴专门标志的卷烟、雪茄烟
处罚种类:可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17、擅自拍卖烟草专卖品
处罚种类:罚款、依法取消其拍卖烟草专卖品的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
18、非法取得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处罚种类:收回或者撤销其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19、烟草专卖许可证持有人存在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等违法经营情形
处罚种类: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20、非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
处罚种类:撤销行政许可并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五十六条
21、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处罚种类: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22、使用涂改、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
23、不依法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手续
处罚种类:责令依法进行变更登记,拒绝变更登记的,取消其经营资格,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24、不及时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手续或者注销手续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
25、不办理停业手续或者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
处罚种类: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
26、使用过期、失效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处罚种类:依法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三)其他行政行为
1、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审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2、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审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
3、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审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4、设立烟叶收购站点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5、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
6、对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个人进行检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7、对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活动进行检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湖南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四、执法依据变动情况表
序号 |
变动事项 |
变动 类型 | ||
主体 |
依据 |
职权 | ||
1 |
|
|
对无证经营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和烟草专用机械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 |
取消 |
2 |
|
|
对不及时办理许可证年检行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
取消 |
3 |
|
|
对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行为的处罚 |
调整 |
4 |
|
|
对非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行为的处罚 |
增加 |
5 |
|
|
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行为的处罚 |
增加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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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使用涂改、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行为的处罚 |
增加 |
7 |
|
|
对不依法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手续行为的处罚 |
增加 |
8 |
|
|
对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 |
增加 |
9 |
|
|
对使用过期、失效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行为的处罚 |
调整 |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主题词:烟草 行政 执法 依据 清理 公告
分送:局级领导、省局机关各处室
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2011年11月7日印发
打字:黄小红 校对:吴 波 (共印3份)